山寨探案實錄 識呀,佢係我細佬!

三十年前一宗交通意外,令三代同堂的馮伯失去妻子、獨子、媳婦。
六歲及九歲孫兒經搶救後生還,由於頭部受到重創,加上腦部缺氧。
六歲孫兒馮敬民患上精神病及羊癇症,日常生活無法自理,飲食都要人照顧。

九歲孫兒馮敬業有創傷後遺症,精神略有問題,經常出現「閃回」、發惡夢,容易受驚、緊張、失眠、憤怒等情況。

「閃回」成因是左右腦信息處理突然不協調,遇到與過去經歷相類似情境,因腦部處理錯誤,將眼前訊息錯誤判斷為「記憶中畫面」,患者分不開真實與記憶。

馮伯獨力照顧兩名有精神問題的孫兒,三十年來,兩人情況都沒有好轉,祖孫三人同住深水埗白田邨二座二樓一單位。

2009年12月25日,聖誕節早上十時許,八十五歲的馮伯正在照顧馮敬民吃早餐,馮敬業向馮伯索錢買聖誕禮物被拒絕,一怒之下,用硬物擊傷馮伯頭部,之後離家,不知所終。

馮伯血流披面走落樓向保安員求救及報警,馮伯對他們說不小心跌倒受傷。
救護員到場,檢查時發現傷勢不尋常,通知警方,馮伯的傷勢可能是由他人襲擊導致,馮伯送院治理後,情況嚴重,需要留醫。

探員為馮伯錄取口供時,他說看不清楚兇徒樣貌,不知道為何遇襲。

探員到案發單位調查,屋內只有馮敬民一人,單位大門仍插有鎖匙,廚房及廁所染有血漬,現場無財物損失。

街坊向探員說出馮伯一家情況,兩兄弟均精神有異,馮敬民情況較嚴重,鄰居與他們打招呼時均不理睬,表現閃縮怕人,他們無騷擾鄰居,兩兄弟經常吵架。

社署無該對兄弟尋求社區精神復康服務記錄,房屋署發言人表示,過去五年無接獲對該單位的任何投訴。

探員其後在街上尋回馮敬業,他說一早已離開住所,不知道馮伯為何遇襲。

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助理總幹事林文超,呼籲市民照顧長者時若遇上困難,應尋求社工專業協助。

馮伯入院後,一直留醫沒有回家,兩名孫兒第一次在沒人照顧下生活。

2010年1月26日,晚上七時許,白田邨二座二樓居民,途經垃圾房時,嗅到屍臭味道,前往查看。
發現一名身穿花褲男子,被薄氈包裹上半身,仰臥在垃圾房對開走廊,身體已經發黑,毫無氣息,大驚報警。

救護員到場,證實那名男子已死亡,屍體發黑開始腐爛,流出屍水及有屍蟲,估計死去少一星期。

探員封鎖大廈調查,根據走廊地面一道屍水漬,到同層一單位敲門,查問開門的馮敬業是否認識死者,馮敬業神情呆滯,表現鎮定地表示:「識呀,佢係我細佬!」

探員認為馮敬業與案有關,將他拘捕,由於懷疑馮敬業棄屍,雙手仍留有殺人證據,探員先將他雙手用紙袋套住再反扣,蒙頭帶追警署調查。

鑑證科人員到場蒐集證據,翌日凌晨二時收隊離開,檢走數大袋證物,仵工將屍體舁送殮房,等候法醫剖驗。

馮敬業在警誡下對探員說,祖父馮伯上月受傷入院後,一直沒有回來。
弟弟馮敬民最初幾天還會說肚餓,過了幾日就沒有聲息,一直在睡,兩日前,馮敬業發現馮敬民的身體發出臭味。

臭味一直沒有消散,而且愈來愈臭,馮敬業難以忍受,用薄氈包裹馮敬民,後來不知何故,馮敬民突然消失。
四出尋找後,發現馮敬民睡在垃圾房地上,他沒有再理會,自行返家,馮敬民之後沒再返回住所。

馮敬業的口供出現難以理解地方,探員根據環境證據,相信馮敬業在家中殺死弟弟後不知如何處理,屍體在家中發臭,馮敬業用薄氈包裹屍體,由家中拖至垃圾房拋棄,因而在地上留下屍水痕跡。

探員正式拘捕馮敬業,暫列懷疑兇殺案處理。
1月27日,法醫官剖屍檢驗,死者沒有表面致命傷痕,屍體嚴重腐爛,未能確定死因,需要作進一步化驗。

1月29日,馮敬業被控一項謀殺罪名,在九龍城法院提堂。
馮敬業未能理解控罪內容,但否認殺死弟弟,控方要求將案押後,等候法醫進一步檢驗。
法官將案押後,馮敬業還押警方看管。

法醫詳細驗屍後,發現馮敬民無明顯傷痕,嚴重缺水,口唇、指端、足都出現風乾。

身體極度消瘦、肌肉明顯萎縮,皮下脂肪完全消失,體重減輕一半。

皮膚色澤變深、乾燥起皺,高度貧血,血液粘稠,內臟、內分泌腺、骨髓、淋巴等萎縮,腸胃空虛、腸胃壁薄。

肝臟比正常人輕,一般人肝臟重量約一千四百克,馮敬民只有九百克。

馮敬業說馮敬民在最初幾天還會說肚餓,過了幾日就沒有聲息,一直在睡。

不飲不食,剛開始三天會很難受,特別想吃東西,三天後飢餓感會逐漸消失。
到第五天除特別攰,沒有甚麼感覺,渾身無力,想睡覺,到第七天會陷入半昏迷狀態,一般會在兩星期後死亡。

假設馮敬民在2009年12月25日,馮伯入院後沒有再進食,若他在三星期後死亡,即2010年1月15日,因是餓死及當時是冬天,屍體在十日後發臭,與於1月26日棄屍相符。

從以上情況推測,懷疑馮敬民,因為外界食物供給不足(或完全停止),導致最終死亡,是原發性饑餓死。

2010年6月24日,馮敬業(40歲)在九龍城法院提堂。
被控今年1月26日前某日,在石硤尾白田邨二座二樓某單位內,謀殺胞弟馮敬民(36歲)。

控方表示,馮敬民有中度弱智,兩兄弟由同住的祖父照顧,案發前祖父因傷住院,由精神亦有問題的被告照料胞弟。

被告在警誡下稱不知胞弟已死亡,否認將胞弟屍體拖出屋外。

控方續稱,馮敬民本身患羊癇症,胃部內無任何食物及水分,不排除病發或過饑致命。
屍體被發現時已嚴重腐化,未能驗證死因,無證據指控被告有意圖餓死胞弟,決定撤銷起訴。
法庭下令將已被扣押半年的馮敬業當庭釋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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