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寨探案實錄 「屋邨靚太」忘年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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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梅芳(48歲)二十年前與丈夫離婚,獨力撫養三名子女。
住大埔安埔路十二號富善邨善雅樓十八樓,位於長長走廊盡頭的1821室。

2001年,兩名女兒(25及29歲)先後結婚搬離。
單位有一廳兩房,鍾梅芳與幼子林慶麟(24歲)各住一房,林慶麟的女友袁慧妍(25歲)其後搬入同住。

鍾梅芳有一把亮麗頭髮,外形嬌小,「凍齡」有術,外表較實際年齡年輕很多,打扮入時,被稱為「屋邨靚太」。

鍾梅芳有不少追求者,不過每段感情都未能開花結果。

2005年,鍾梅芳在馬鞍山觀瀾雅軒工作,2006年7月,認識了較她細二十一歲的陳溢華,是鍾梅芳離婚後第三名男友。

閱歷較豐富的鍾梅芳,工作上處處提點陳溢華,兩人因而成為好友,不時相約晚膳。

2006年8月晚膳後,鍾梅芳邀請陳溢華到她的寓所,兩人傾談至晚上約十一時,陳溢華打算離開,鍾梅芳告訴他,翌日是她的生日。

陳溢華改變主意,打算留至翌日凌晨,為鍾梅芳唱完生日歌才離去,在環境氣氛影響下,兩人發生超友誼關係。
陳溢華之前仍是「處男」,兩人其後發展成「母子戀」。

鍾梅芳返晚七朝七通宵更,林慶麟每日早出晚歸,母子兩至三日才見一面。

2007年9月8日中午,在房內睡覺袁慧妍被嘈吵醒弄醒起床,聽到鍾梅芳與陳溢華爭吵。
鍾梅芳不停的叫:「好煩呀,你走呀。」

袁慧妍開了少少房門,從門隙窺探,看到陳溢華背影,他低聲對鍾梅芳說話,袁慧妍聽不到談話內容。

陳溢華走後,袁慧妍出廳見到鍾梅芳在哭,發現她眼下有一道傷痕,袁慧妍上前問候。
鍾梅芳激動的說:「唔好煩我呀,我好憎你哋全部人呀。」

袁慧妍打電話給林慶麟,說鍾梅芳與陳溢華在客廳爭吵,鍾梅芳眼部受傷,情緒激動。
林慶麟當時忙於工作,叫袁慧妍不用理會,袁慧妍之後梳洗外出。

下午約一時,陳溢華到善雅樓找鍾梅芳,鍾梅芳正在整理頭髮,不肯開門見他。

鍾梅芳的鄰居譚淑梅返家時,見到陳溢華不停拍打鍾梅芳單位鐵閘,單位內傳出鍾梅芳哭聲。

鍾梅芳其後開門讓陳溢華入屋,之後聽到鍾梅芳邊哭邊大叫「救命」。

不久,陳溢華被鍾梅芳趕出門外,大廈保安員廖玉貞,發現陳溢華在鍾梅芳住所附近梯間喝啤酒,身旁有約十個空酒罐,陳溢華當時並沒有醉。

下午三時,陳溢華折返鍾梅芳所住單位,要求開門被拒,拍打鄰居鐵閘而被鄰居投訴,大埔富善邨管理處派出兩名男保安員前往處理。

保安員見到陳溢華滿身酒氣,步履不穩,不斷拍打鍾梅芳隔鄰單位大門,上前勸喻並陪同陳溢華離開。

過了不久,陳溢華又折返,拍門哀求鍾梅芳讓他入屋,鍾梅芳為免鄰居投訴,開門讓陳溢華入屋。

晚上,林慶麟與袁慧妍放工,相約於香港文化中心見面,一起回家。
發現客廳凌亂不堪,滿地雜物,原於洗衣籃的衣物、雨傘柄,玻璃碎片傾瀉在地上,座枱風扇在地上,風扇罩甩脫,鍾梅芳已毀壞的手機掉在睡房門前。

地上有點點紅色斑漬,林慶麟以為家中小狗受傷,檢查後發現沒有。

林慶麟以為母親飲完酒後發脾氣,弄毀物件,到睡房查看時,發現房門已上鎖,貼耳在房門時,聽到母親發出鼻鼾聲,心想母親飲醉酒入睡,收拾客廳後入房。

林慶麟與袁慧妍發現房內的固網電話被掛起,把聽筒放好後,電話立即響起,可是對方「無人講野」。

翌日,袁慧妍生病,林慶麟陪她往急症室求醫,林慶麟晚上回到家中未見異樣,第二天照常上班,下班後與朋友到大埔中心吃宵夜。

之後兩日,林慶麟都未見過母親,但不以為意。
2007年9月11日凌晨十二時三十分,林慶麟回家發現屋內物品無被人郁動過痕跡,鍾梅芳掛在廁所的毛巾是乾的,無被使用過。

林慶麟感到奇怪,敲鍾梅芳的睡房門無人應,用後備鎖匙打開睡房門,冷空氣夾雜腐臭味迎面而來。

看見穿短袖T恤短褲的鍾梅芳趴在地上,地下好多血,腳已經變成黑色,已無生命跡象。
林慶麟報警求助,警方到場處理,由於鍾梅芳無致命傷痕,暫列屍體發現,屍體稍後舁送殮房,等候法醫解剖查出死因。

2007年9月11日早上,陳溢華看到電視新聞,知道鍾梅芳已經死亡,到馬鞍山警署自首。
陳溢華對探員說:「我打咗同踢咗佢幾下,唔知佢會死㗎。」

大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,探員將陳溢華押返住所搜查,找到一個載有鍾梅芳頭髮的膠袋。

陳溢華被帶返警署,由探員警誡後作供,他說案發前質問鍾梅芳為何另結新歡,鍾梅芳說有交朋友自由,陳溢華不能管她。

兩人初則口角,繼而動武,拳來腳往下,客廳的物件被打到一地都是,座枱風扇掉到地下,風扇罩甩脫,陳溢華最終揮重拳打鍾梅芳的臉,將她打倒在地上。

鍾梅芳試圖爬起身,陳溢華穿着波勒鞋的腳踢她的頭部幾下,在鍾梅芳的面上留下波鞋印。

鍾梅芳頭部被踢,流出鼻血後不省人事,陳溢華叫了她幾聲都沒有反應。

急忙將鍾梅芳拖入睡房,抱上床上,用地拖清理客廳地上血跡,之後用剪刀剪下鍾梅芳的頭髮,部份沖落廁所的馬桶,拿走一朿頭髮留念。

陳溢華開了睡房內的冷氣,鎖上房門後離開,走到下一層十七樓乘升降機,用紙巾清理波鞋上的血跡。

陳溢華說,事後他曾多次打電話給鍾梅芳,鍾梅芳沒有接聽電話,他以為對方不再理他,從新聞報道獲悉鍾梅芳死訊後,即時向警方自首。

下午,陳溢華被蒙頭押返案發現場調查。
大埔警區助理指揮官(刑事)張官華警司表示,調查顯示鍾梅芳與陳溢華均有飲酒習慣,曾因小故或錢銀問題爭執,飲酒後衝突會更加激烈。
現場留有空啤酒罐及染血地拖,客廳地上多處遺有零星血跡,相信案發時有人曾飲酒,客廳可能是第一現場。
鍾梅芳遇襲倒地後,遭狂踢頭部致大量出血,最後被拖入房內,有人清理血跡後,剪去鍾梅芳平日最重視的一束秀髮,開啟房間冷氣並關門離去。

根據大廈閉路電視,陳溢華周六曾三度出入大廈。
第一次在上午十一至十二時,與死者發生爭執後被趕走。
第二次在下午一至二時,陳溢華折返後在走廊隔門哀求死者開門,被鄰居投訴滋擾,遭保安員驅走。
第三次在下午三至四時,陳溢華成功進入單位,兩人再度激烈爭吵,有鄰居聽聞單位傳出女子呼救聲,相信當時女事主已遇襲受傷,雖然昏迷但並未即時死亡。

法醫驗屍後,發現鍾梅芳部份頭髮被剪去,口部和鼻部曾受撞擊,引致大量出血,相信被拳頭擊打至倒地,再用腳踢頭部。
事件應在客廳發生,再拖到睡房,當時可能只是昏迷,尚未死亡,估計死亡時間在9月9日凌晨。

林慶麟9月8日晚回家,聽到鍾梅芳的鼻鼾聲,當時她仍然生存。
法醫估計,鍾梅芳於9月9日凌晨醒來,企圖落床離開睡房時,傷重倒在地上失救而死。

案件列作謀殺案,陳溢華被落案控以謀殺罪名,他承認誤殺,不被控方接納。

2008年7月23日,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。
面形瘦削的陳溢華(28歲),穿筆挺西裝應訊,否認一項謀殺罪,承認誤殺罪。

林慶麟出庭作供,這時他已是香港舞蹈團任助理舞台監督。

林慶麟說與母親鍾梅芳關係一般,見過家中有另一男子的衣服,相信該段時間母親正在拍拖,曾帶男友返家留宿,但一直沒見過對方。

林慶麟在辯方盤問下表示,母親喜歡喝酒,平均每星期會喝三至四次,他回家時常發現有啤酒罐放在客廳。

林慶麟說,母親曾經好賭,但近年已甚少賭博,知道母親曾向親戚借錢,但不知道款項多少,曾聽過母親於電話中跟人爭執。

2008年8月15日,陳溢華被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,誤殺罪名成立。
法官邵德煒認為陳溢華有悔意,不知道襲擊導致鍾梅芳死亡,相信他是受酒精影響下才犯案。
不過,陳溢華的確殺死無辜的鍾梅芳,手法兇殘,要接受懲罰,誤殺罪名成立,判監七年。
陳溢華透過律師向鍾梅芳家人致歉。

陳溢華父母到法庭支持兒子,兩老認為兒子需為事件負責,家人已原諒兒子,會等他出獄回家。
陳溢華媽媽說,兒子為人內向,朋友不多,從未拍拖,「感情係白紙一張」。

陳溢華媽媽說,兒子沒向她透露女朋友身份,這案是鍾梅芳先發脾氣,陳溢華不懂得處理,一時衝動殺死對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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