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寨探案實錄:劫表行槍殺輔警 五匪同日判死刑 配音:粵語 字幕:繁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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恆昌表行專營瑞士高級名表,1959年9月1日在尖沙嘴加拿芬道一號,美麗都大廈地下開幕。

梁志遠、吳建東、梁國棟、林富祥、陳錦生,是大圈幫械劫集團成員,集團首腦是譚志鵬。

1981年8月,警方接獲線報,「大圈幫」械劫集團計劃行劫恆昌表行,警方派出情報組人員,連日在表行外監視。

8月9日上午十一時,恆昌表行內有九名職員,八名菲律賓華籍遊客,梁志遠、梁國棟、譚志鵬,以絲襪蒙面,持槍闖入店內打劫。

林富祥、陳錦生持槍在門外把風,吳建東右手持銀色左輪手槍,褲頭露出一柄曲尺手槍,在附近「放哨」。

梁志遠及梁國棟掠走四十四隻名貴手錶,將手錶放入藍色旅行袋內交給譚志鵬。
三人得手後沿加拿芬道轉入赫德道逃走,吳建東、林富祥、陳錦生殿後,阻截追兵。

警方刑事情報組探員盧衞成,案發時在漆咸道一部私家車內監視,梁志遠與梁國棟在私家車擦身而過,盧衞成發現兩人持有手槍,下車追捕。

梁志遠及梁國棟發現有人從後尾隨追來,逃到漆咸道三十一號一間士多,用生果紙皮箱掩護,回身與盧衞成展開槍戰。

這時,譚志鵬逃至漆咸道三十號,新東方皮草有限公司門外,向盧衞成開槍,盧衞成開了六槍,彈盡後被流彈打中腳部。

譚志鵬與盧衞成駁火時,腳部及背部受槍傷,梁志遠及梁國棟搶走盧衞成的私家車,譚志鵬負傷登上私家車。
盛載贓物的旅行袋,遺留在新東方皮草有限公司門外,賊車向何文田方向逃走。

陳錦生來不及登上私家車,逃入漆咸道三十一號溫莎大廈失去蹤影。

吳建東與林富祥向加拿芬道方向逃走,輔警A249X從後追捕,到達加拿芬道街口時,吳建東向輔警開了一槍,輔警未被擊中。
流彈擊傷客貨車司機鍾志南頭部,鍾志南倒臥在貨車車尾,輔警開槍還擊,未打中任何人。

輔警A71X趕到現場追捕,吳建東與林富祥由加拿芬道,轉入康和裏與麼地道交界。

吳建東轉身向追捕的兩名輔警開槍,流彈擊中一輛泊在路邊私家車,擊碎車頭擋風玻璃。

數名巡警接到劫案及槍擊報告,加入追捕,吳建東與林富祥逃至麼地道三十九號帝後酒店(今日的帝後廣場),在金冠酒樓外面,遇上巴籍輔警亞士林PA4765,雙方駁火,亞士林連開三槍打中吳建東,吳建東穿上避彈衣未有受傷,向亞士林開了三槍,亞士林中槍倒地。

亞士林中槍失去反抗能力,林富祥向亞士林頭部再開一槍。

吳建東與林富祥在帝後酒店,強搶酒店一部白色平治房車,由麼地道向香格里拉酒店方向駛去。

後來趕到的警員發現亞士林受傷,用無線電向上峰要求派救護車到場,同時報告賊車逃走方向。

這宗香港開埠以來最激烈的警匪鬧市槍戰,輔警亞士林身中四槍,鍾志南被流彈所傷,探員盧衞成與匪徒駁火時,腳部中流彈受輕傷。

警方出動B及F連兩隊藍帽子警員穿避彈衣到場,封鎖介乎彌敦道與漆咸道之間一段麼地道,進入溫莎大廈搜查但無發現。

中午十二時許,警方在何文田山尋回盧衞成被搶走的私家車,車內無任何物品留下,有少量血跡。
目擊者對探員說,三名男子下車後截的士離開。

下午四時許,帝後酒店被搶走的白色平治房車,在九龍塘舒梨道被發現。

恆昌表行劫案悍匪分多路逃走,梳利士巴利道至赫德德一段漆咸道北行線,警方全面封鎖搜捕悍匪。

一隊特警組人員(即飛虎隊),帶備各式武器、繩索、催淚彈到場戒備。
晚上七時五十五分,經過六小時搜索,十多名年約二十多歲青年被帶返警署調查。

特別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陸洪權向傳媒透露,在這宗警匪槍戰中,警員開了二十九槍,匪徒開了超過二十槍。
警方派出二百五十名警員,封鎖漆咸道一帶,在漆咸道三十號新東方皮草有限公司門外,發現一個藍色旅行袋,起回大部份被劫手錶。

巴籍輔警亞士林身中四槍,早上十一時二十一分送到伊利沙伯醫院,在急症室經四分鐘初步搶救,送到獨立病房觀察。

下午一時,亞士林送到F2手術室施手術,下午二時五十分完成手術,眉心所中一槍,彈頭留在腦部,無法取出,醫生只能取出身上另外三粒彈頭。

鍾志南左額中槍,上午十時十分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,搶救十五分鐘,送到病房觀察及照X光,X光片顯示子彈未進入腦部。
下午二時十五分確定子彈位置,下午六時零五分,在F4手術室開刀取出彈頭,手術後,情況惡劣,需要留醫。

鍾志南(25歲),未婚,與父母及兩兄一姐,住慈雲山五十一座十一樓一零三三室,父親為貨車車主,平時經營運載碎石生意。

鍾志南中四綴學後,協助父親工作,三年前,運輸生意不景,鍾志南轉到一間齋食品公司任職司機,負責送貨到酒樓食館。

案發時,鍾志南與少東送齋品到金冠酒樓,貨車停在加拿芬道,剛離開司機位,鍾志南即被匪徒開槍擊傷,少東及時躱避,沒有受傷,鍾志南留醫十日出院。

警務處處長韓義理發表聲明,指責匪徒在鬧市開槍罔顧人命,警方不會容忍這種不顧一切的暴力行為,現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,呼籲市民提供消息。

警方成立特別專案小組負責調查這案,由特別罪案調查科總督察周富祥,率領逾百人專責緝捕兇徒歸案。

軍火專家根據交火痕跡,相信匪徒最少擁有四支航空曲尺自動手槍,其中一支為點四五口徑,其餘三支為點二五及點三五口徑。

槍戰現場分別在恆昌表行門外、麼地道與康和裏交界、麼地道新同樂酒家對開、漆咸道溫莎大廈門外、金冠酒樓附近。

恆昌表行被劫的四十四隻手錶,其中三十六隻被起回,約值一百萬元,僅失去八隻愛彼表及柏德菲臘手錶,合共價值約三十萬元。

譚志鵬受傷後,到林富祥家中匿藏,翌日晚上,吳建東取出譚志鵬腳部的彈頭,背部所中一槍無法處理,仍然留在體內。
譚志鵬逃回內地,由內地一名醫生取出彈頭。

1981年8月11日,警方懸紅五萬元通緝匪徒,內部「暗花」高達五萬元,合共十萬元。

「暗花」是不便或不能公開的懸紅,來自重賞之下,「柳『暗花』明」。

「暗花」最初來自黑道中人,目的是用錢追剿叛徒或敵方人馬,華探長時代,為求破案,也用「暗花」。

油麻地警察分局局長薛強,致函尖沙嘴溫莎大廈商戶及住戶,就警方封鎖大廈搜匪造成不便致歉。

1981年8月13日凌晨一時十五分,亞士林送院搶救四日後不治。
驗屍報告顯示,亞士林身中四槍,肩、腹、大腿所中三槍並不致命,致命的是頭部由眉心射入一槍,警方將懸紅增至七萬五千元。

在駁火中喪生的巴籍輔警亞士林(36歲),父母在巴基斯坦,已婚,有一子兩女。

1971年,亞士林在尖沙嘴東英大廈恒生銀行當護衞員。
1973年4月加入輔警,編號PA4765,逢假日執行輔警職務,巡邏地點以尖沙嘴為主。

亞士林的兄長亞活曼是粉嶺警署警長,兄弟兩人不同住,亞士林租住廟街二百六十四號一個單位居住。

1984年,恆昌表行劫案主腦譚志鵬,在中環寶生銀行解款車劫案中槍自首。
為求得到輕判,除指證同黨外,更爆出恆昌表行劫案內情,供出同黨。

1987年3月20日,警方嚴重罪案調查課人員,在深水埗營盤街拘捕林富祥,落案控以行劫及謀殺罪名。

1987年3月21日,林富祥被解到南九龍裁判署提堂。

警方根據譚志鵬提供線索,拘捕恆昌表行劫案另外四名匪徒,與林富祥併案審訊。

1987年4月10日,五名被告提堂,包括:
第一被告:梁志遠,三十四歲。
第二被告:陳錦新,三十八歲。
第三被告:吳建東,三十歲。
第四被告:梁國棟,三十歲。
第五被告:林富祥,三十五歲。

五人同被控兩項罪名:
1.1981年8月9日,與譚志鵬行劫恆昌表行,劫去價值一百三十萬元手錶。
2.同日在麼地道近漆咸道,與譚志鵬謀殺巴籍輔警亞士林。

五名被告其後加控六項開槍拒捕罪名,控罪增至八項,第三項是行劫時持有武器。
第四至八項是:在尖沙嘴加拿芬道,開槍射擊蘇振元、盧衞成、黎文輝、楊偉文、李文樹。

1987年9月22日,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,經個三十三日審訊,11月10日全案審結。
四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九小時,一致裁定五名被告謀殺罪名成立,其餘一項行劫,六項開槍拒捕罪名亦成立。

案中三名被告,吳建東、梁志遠、梁國棟,因寶生銀行解款車劫案及誤殺女途人,1985年3月15日,在高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
梁志遠判監二十五年、吳建東判監二十年、梁國棟判監十四年,三人仍然在囚。

按察司巴士度將案押後至明日早上十時,聆聽各被告代表律師求情後宣判。

11月11日,高院法官依例判五名被告死刑,是高等法院於同日判最多名被告死刑紀錄。

法官判案指出,案發時間在早上十一時左右,地點在尖沙嘴麼地道黃金地帶,人來人往,被告等人的行為完全罔顧他人安全,因此需要與社會長時間隔離。

除謀殺判死刑外,其餘各項控罪判刑如下:
梁志遠入獄二十五年,與寶生銀行劫案刑期分期執行,即入獄五十年。

吳建東入獄二十年,與寶生銀行劫案刑期分期執行,即入獄四十年。

梁國棟入獄二十年,與寶生銀行劫案刑期分期執行,入獄三十四年。

陳錦新較早前因偽造文件罪判監八年,與令次判監十六年分期執行,入獄二十四年。

林富祥入獄十六年。

五名被告不服判刑,各聘御用大律師向高院上訴庭,提出上訴申請,理據是特赦證人譚志鵬的口供並不可靠。

1989年6月29日,高院庭按察司傅雅德、彭亮庭、賴恩聯合聆訊,駁回林高祥上訴,維持原判。

其餘四名上訴人,上訴得直,推翻原判死刑,行劫罪刑期擱置。
梁志遠、吳建東、梁國棟,案件發還重審,陳錦生不用重審,但仍要就寶生銀行案服刑。

1989年12月5日上午十一時十五分,七名全男陪審團,退庭商議二十四小時後,一致裁定梁志遠、吳建東、梁國棟謀殺罪成。

三名被告依例判繯首死刑,法官認為三名被告為極危險人物,法庭有責任保障公眾安全,行劫及開槍判終身監禁,比原判更重,以上罪名刑期同期執行。

林富祥上訴被駁回,維持死刑原判,1990年9月改判終身監禁,在石壁監獄服刑。

林富祥因患痔瘡,定期到瑪麗醫院覆診,為方便入院,覆診前兩天,懲教署安排林富祥轉往赤柱監獄囚禁。

2006年5月18日,林富祥(53歲)要到瑪麗醫院覆診,由石壁監獄轉往赤柱監獄。

5月18日凌晨一時,懲教署職員巡倉,發現林富祥在囚室,以撕爛床單,綁於窗邊吊頸。
職員將他解下,由醫護人員急救,召救護車送往東區醫院,延至凌晨二時十二分不治。
懲教署已將事件報告警方展開調查,案件將交由死因裁判庭研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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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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