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5日,朱永強在父母陪同下到報館投訴,希望警方還朱永強一個公道,正式道歉令朱永強的鬱結可以解開。
警方發言人表示,警方一向對警務人員操守有嚴格要求,調查案件時會依法搜集證據,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有關投訴,案件仍在調查階段,不便作出進一步評論。
朱永強說:「估唔到今時今日,警察仲用呢啲咁嘅方法查案。」
朱永強的姑丈說,朱永強因食藥而精神欠佳,每份工做數日便被解僱,與父母一家三口現靠積蓄度日。
朱永強父親受事件影響情緒抑鬱致患癌,一名孝順勤力的大好青年,疑遭警方逼供致思覺失調,餘下大半人生也受影響。
6月2日下午一時,朱永強在大埔太和邨新和樓住所大廈,危站十八樓梯間圍欄。
消防員及警方談判專家接報到場,在樓下張開救生氣墊,游說三個半小時,將他勸服返回安全地方,由救護員送院檢驗。
朱永強的舅父黎銘洪,是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,黎銘洪說警方日前單獨接見朱永強,對他說勿對投訴警察抱有期望,刺激朱永強再度企圖跳樓。
黎銘洪說,稍後會向監警會及申訴專員投訴,誓要為朱永強討回公道。
調查丘曉彥命案時,探員發現蘇錦棠曾當冷氣技工,在謝麗萍命案發生時曾於稅務大樓工作,警方當時調查過蘇錦棠,但沒有對他產生懷疑。
偵破丘曉彥命案後,探員發現兩案犯案手法相似。
兩次都任由受害人暴屍,先往提款才返回現場處理屍體。
為免留下罪證,用洗冷氣水清洗丘曉彥雙手,謝麗萍的屍體亦曾遭作相同處理。
探員相信蘇錦棠與謝麗萍命案有關,蘇錦棠否認犯案。
謝麗萍的屍體被藏在三米高的風櫃頂,蘇錦棠單憑一人之力難以做到,相信有同黨。
探員重看有蘇錦棠影像出現的閉路電視錄影帶,發現他在案發當日,與一名男子邊行邊談,那名男子是蘇錦棠的舊同事郭志輝。
2008年6月6日,郭志輝對探員說,案發當日與蘇錦棠到勞工處找工作,不在稅務大樓內。
探員到勞工處調查,發現郭志輝當日沒有到過勞工處,稅務大樓的閉路電視亦拍到他與蘇錦棠一起。
探員突破郭志輝的口供,指稱他與丘曉彥命案有關,郭志輝否認犯案,爆出涉及謝麗萍命案。
郭志輝在警誡下對探員說,案發當日收到蘇錦棠叫他開工的電話,到達稅務大樓風櫃房後才知要搬屍。
郭志輝問蘇錦棠發生甚麼事,蘇錦棠說帶刀到稅務大樓尋找獵物,選中衣著光鮮的謝麗萍,用刀要脅謝麗萍到風櫃房洗劫。
期間他用刀刺傷謝麗萍,取去現金、手機及信用卡,逼謝麗萍說出信用卡密碼後離去,蘇錦棠向郭志輝展示謝麗萍的手機及戒指。
郭志輝供述,謝麗萍的屍體當時躺在地面,蘇錦棠要他一齊將屍體抬上三米高的櫃頂收藏。
搬屍前,蘇錦棠蹲低掀起女屍的上衣,搓揉屍體雙乳,喝令郭志輝照做,郭志輝拉低屍體褲子,將手指插入屍身下體。
非禮屍體後,蘇錦棠用冷氣清潔劑清理屍身,將屍體藏於風櫃機頂,徹底清理現場,之後,兩人到旺角一鳳樓召妓。
郭志輝對探員所說的口供,證實蘇錦棠與稅務大樓命案有關。
謝麗萍命案,警方沒有任何證據可指控蘇錦棠,郭志輝的證供至關重要。
為得到郭志輝合作,警方將他列為特赦證人,只要他出庭如實指證蘇錦棠,他所犯的非法處理屍體等罪名一筆勾銷。
蘇錦棠(26歲)稍後被警方落案控告,2005年10月12至15日期間,在灣仔稅務大樓內謀殺泰籍女子謝麗萍。
經連串司法程序,2010年解上高等法院受審。
蘇錦棠知道郭志輝成為控方證人後,採取不作供策略,以免被控方盤問時露出馬腳。
提堂時,蘇錦棠的代表律師,向法官投訴未能向蘇錦棠取得指示,裁判官直接與蘇錦棠對話,他亦不作任何反應。
3月2曰,控方在庭上讀出鑑證主任書面供詞,發現屍體的風櫃房門有血漬,不排除女死者在風櫃房內遇襲,再被棄屍到風櫃頂。
控辯雙方之後有法律爭拗,案件押後翌日續審。
3月8日,控辯雙方結案陳詞,環繞特赦證人郭志輝是否可信等各自表述。
控方認為,被告無向郭志輝講出全部事實,驗屍顯示刀傷從後插入死者右胸,深入胸腔,顯示被告蓄意要把死者置於死地。
辯方大律師強調,郭志輝在案發後三年一直保持沉默,被警方以謀殺罪拘捕後,突然稱幫被告搬屍,對很多細節又不記得,可信性值得懷疑。
3月9日,法官引導陪審團後,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,退庭商議三個半小時後,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。
陪審團作出裁決後,因蘇錦棠受審時不發一言,控方未能在裁決後向法官呈交蘇錦棠背景供詞,由辯方呈上丘曉彥案錄取的供詞讓法官過目。
揭發蘇錦棠在去年三月,因謀殺機場女地勤丘曉彥及勒索其男友,被判處終身監禁,今次是他第二度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。
控方說,警方在被告住所,尋回女死者謝麗萍手機,成為重要證據。
法官貝珊判刑時怒斥被告,為了錢,一早計劃打劫殺人滅口,犯下本案後再犯劫殺女地勤案,犯罪技巧愈見純熟,兩次都是隨意挑選受害者,被告殺人後曾非禮女屍,行為可恥。
被告殺人計劃周詳,首度殺人輕易逃脫三年,第二次犯案後才被繩之以法,否則或會再有無辜者死於他的手下。
死者不幸被選中成為獵物,被告向死者家人勒索贖金,案情極度恐怖,幹出如斯惡行後何以能安枕?
被告所作所為罪大惡極,絕不可將他釋放,終身監禁是唯一合適刑罰。
蘇錦棠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後,丘錦明說:「成幢稅務大樓都係政府地方,但好似無掩雞籠,殺咗人都無人知,拉唔到人,咁恐怖分子入去擺個炸彈都得啦!」
「如果當年警方辦事得力,着緊啲、調查好啲拉到人,我個女就唔會死,我個女死得唔值。」
「兇手死一萬次都無用,佢唔係地球人!我全家人永遠憎佢!今生今世都唔會原諒佢!佢帶畀我哋一家人莫大嘅悲痛,我深信個天一定會收佢!」
丘曉彥的母親連日來到庭聽審,「我一坐低我個心就鬧佢(被告),個心一直流淚,我要自己親耳聽到真相……我要睇清楚佢個樣。」
「事過境遷,家人心情逐漸平復,一家人互相安慰及盡量忘記過去,就當個女去咗天堂,去咗一個美好嘅地方!」
謝麗萍的妹妹謝麗黛曾四度來港處理姊姊後事,日前與丈夫來港旁聽蘇錦棠的審訊,她說:「姊姊最大心願是移民美國與我們一同生活,2005年來港前收到領事館通知,11月赴美面試,我已為她布置好房間,怎料姊姊等不到那天便離開這個世界。」
「我每天都會想起姊姊,想起和她過往開心快樂的日子,年輕時我們一起購物一起玩樂,連約會男生也是形影不離,我希望所有人記得我姊姊,知道她如何離開這個世界。」
「姊姊不來香港就不會死!我和姊姊曾多次來港購物,無法想像會在購物天堂送命,姊姊在香港政府部門辦公的地方出事,連官方辦公室都不安全,香港還有令我安心的地方嗎?」
「如非必要都不會再來,香港給我的回憶不再美好。我與姊姊非常親密,我的兒子就是她的兒子,只有十二歲的兒子很擔心我,他怕我跟他姨母一樣,在這個地方消失。」
「曾在警方安排下到姊姊伏屍的風櫃頂,我想像到姊姊痛苦害怕地掙扎,很痛心很難過。我沒埋怨姊姊的男朋友,但不滿香港警方沒有積極處理姊姊失蹤的報案
,姊姊男友在事發後即時報警,說明她在稅務大廈失蹤,失蹤人口部門無即時反應,耽誤拯救姊姊的時間。」
「在庭上看到被告時,我感到緊張不安,要緊握雙手才能平復,我感覺到他的殘酷和不在乎,他根本無悔意,沒在乎人命和人權!我相信他一定有報應!」
謝麗萍的年邁母親(65歲)患有心臟病,得悉噩耗後傷心暈倒,病了很長一段時間,由於家族生意無人打理,最終賤賣給人。
蘇錦棠的母親說,早前曾探兒子監,試圖了解案件,兒子叫她:「乜都唔好理,總之唔好問,叫我唔好去法庭聽審,話唔需要我去。」
「我個仔性格不算孤僻,不覺行為有異,不清楚他是否有經濟困難,在父母心目中,自己嘅兒女永遠都係最好。」
被裁定謀殺謝麗萍及丘曉彥罪名成立後,蘇錦棠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申請。
代表蘇錦棠的大律師,陳述丘曉彥案上訴理據時指出,丘曉彥前男友朱永強的叔父,在案件開審前曾去信警務處處長投訴,信中稱朱永強曾被拘捕,受查時遭強捏下體等暴力對待,獲釋後身心受創,企圖自殺不遂後住院數月,該封信件在審前和審訊中皆未向辯方披露。
2010年9月14日,上訴庭駁回謝麗萍案的上訴,丘曉彥案則上訴得直。
上訴庭認為在丘曉彥一案,控方有責任公開與案件細節有關的任何檔案。
原審辯方指警方用盡辦法尋找失蹤事主,包括使用暴力,投訴信內容印證說法,有可能會打擊警員可信程度或可支持辯方案情。
法官若相信丘曉彥前男友朱永強,被捕後的遭遇與本案件有關,可供辯方盤問,然而,警方與控方同樣未提及有關信件。
有證據表明,一個警察小隊及其指揮官,在對申請人進行完全相同的調查過程中,正好同時出現了他們的行為,換句話說,有可能影響申請人當晚的證供。
上訴庭決定撤銷對謀殺定罪,將案件發還高院重審,蘇錦棠因稅務大樓謀殺案被判囚終身,繼續收押。
2011年5月19日,朱永強(26歲)委託律師入稟高院索償,被告為律政司司長。
入稟狀指朱永強於2008年5月22日,被多名警員威嚇及襲擊,導致人身傷害向政府索償。
朱永強至今仍有思覺失調要繼續服藥,身體雖無大礙但對警察有恐懼,遇到看似警察的人也會避開,他不滿警方三年來仍未給予他交代,將索償一事交給姑丈代為處理。
5月30日,丘曉彥案件在高等法院重審。
6月1日,控方傳召第三名證人作供,播放蘇錦棠向警方的錄影會面。
午膳後,蘇錦棠要求見代表律師,法庭休庭。
開庭後律師說被告要求更改答辯為認罪,以及草擬新一份同意案情,內容指他於2008年5月15日,有意圖殺死二十一歲女事主丘曉彥。
代表蘇錦棠的律師說,蘇錦棠已成基督徒,認罪顯示他深感悔意。
控方指蘇錦棠有勒索及謀殺案底,早前因謀殺罪名成立,被判終身監禁。
法官引導四男三女陪審團,他們可根據被告錄影會面內容,證人口供及被告認罪答辯商議裁決,陪審團退庭三分鐘後,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。
法官判刑時說,今次已是被告干犯的第二項謀殺罪,依例判處終身監禁。
2013年7月3日,朱永強於將軍澳一住所內,偷竊一部iPhone4手機,約值三千元,同月24日在將軍澳勤學里地下,無支付三百元客貨車運送服務費。
朱永強被捕後解上觀塘法院審訊,承認盜竊及不付款離去兩罪。
8月13日,朱永強(28歲)代表律師求情說,被告因貪心而犯案,現已後悔。
法官判朱永強入獄三個月,賠償兩名事主共三千元損失。
2015年4月4日早上,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,因肝病於瑪麗醫院病逝,終年七十四歲。
黎銘洪生前十分敢言,多次就小巴業界問題質詢政府施政,如的士燃油附加費、小巴安全帶等議題,以示威遊行方式為業界爭取權益,曾當面批評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,極少與業界會面,是「廢柴」。
他與梁振英友好,梁振英競選特首時出席活動,當年特首候選人唐英年大宅爆出僭建醜聞,黎銘洪曾到警署報案。
2020年11月3日,政府「保就業」計劃在11月後不再推第三輪。
專責機場地勤服務的怡中航空服務,之前曾申請兩輪工資補貼,宣布12月將裁員約三百四十人,延長留職員工無薪假至2021年3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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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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