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員懷疑丘曉彥失蹤與朱永強有關,2008年5月21日,朱永強與另一名同事駕駛客貨車到觀塘工作,途中突遭兩架私家車前後包抄截停。
兩車衝出十多名大漢,他們未有表明身份,將尚在客貨車內的朱永強按在地上及鎖上手銬,其中兩名大漢關上客貨車車門及把窗簾拉上。
朱永強遭兩名大漢夾住,驚恐萬分,其中一人用手叉他頸部,另一人更「一拳一拳窩落去」他的肚部,語帶威嚇地說:「丘曉彥喺邊度?你收唔到贖金啦,快講出嚟!」
朱永強回應說不知情,對方說:「我唔要聽到呢啲,講呢啲無用!」
朱永強其後被帶往警署扣查。
朱永強被捕後,綁匪仍繼續勒索行動,為引綁匪現身,探員建議許震假裝繳付贖款。
綁匪相約5月22日晚上八時交收贖金,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探員暗中派人監視。
綁匪約許震在晚上八時到旺角交贖金,按指示將十萬元贖款用白色袋袋好,放在一部九巴72X線巴士的座位上(72X線巴士由大埔中心至旺角柏景灣)。
探員全程監視在巴士上交贖金過程,發現一名男子持手機在巴士上不停發短訊,確認是綁匪,由於「肉參」尚未安全,探員未有在巴士上採取拘捕行動。
那名男子在巴士上取得贖款後,乘72X線巴士返回大埔太和邨居和樓住所,晚上九時五十分,探員進入該個單位,拘捕單位內四人,其中一人叫蘇錦棠。
蘇錦棠被捕時身懷丘曉彥的手機及財物,探員在蘇錦棠家中起回有記號的十萬元贖金,一些懷疑贓款及一些新台幣。
探員其後再拘捕五男一女,證實他們與案無關後獲釋。
蘇錦棠為冷氣裝修工人,個性陰沉,有五兄弟姊妹,父母在三門仔經營魚排。
中五畢業,曾任裝修工人及冷氣維修工人,過往沒有刑事紀錄。
因嗜賭,早前到澳門賭博欠下十多萬元貴利數,為還賭債,鋌而走險截劫夜歸女子。
5月23日凌晨四時,蘇錦棠被帶到大埔重案組總部,凌晨五時三十分,進行第一次錄影會面,經警誡盤問,蘇錦棠直認丘曉彥已被殺害棄屍。
早上六時三十分,蘇錦棠身穿T恤、短波褲和人字拖、腰纏鐵鏈,由重案組探員押到寶雅苑興和閣對開,丘曉彥與蘇錦棠住所之間,林村河引水道渠內,上址設有圍欄,平日水位不高。
探員在渠內五十呎位置,尋獲丘曉彥屍體赤腳仰臥躺在約兩吋深水中,全身發脹嚴重腐爛,死去約一星期。
法醫和鑑證科人員暫難確定死亡時間,有待剖屍驗證。
蘇錦棠被帶返大埔警署繼續拘留,下午十二時十分至下午三時,蘇錦棠在大埔重案組總部第二次錄影會面。
蘇錦棠在與警方會面錄影警誡作供時說,早前相約舊同學到台灣旅行,向財務公司貸款七萬元作旅費,盡興而歸後,無法每月攤還七千元債項。
近日被財務公司追債,蘇錦棠藉打劫搵快錢,案發前十日已觀察過犯案地點,知道林村河有引水道口可以藏屍。
5月15日凌晨,蘇錦棠帶着刀在太和邨商場等候獨行女子打劫,見到打扮入時,手拿名牌LV手袋的丘曉彥,在太和邨商場一部銀行櫃員機提取四百元後,獨自橫過錦和橋向對岸錦山村走去。
蘇錦棠一直尾隨,在林村河寶雅苑旁邊公園,一手箍頸一手持刀指嚇丘曉彥,將她拖到附近一行車天橋底草叢洗劫,他要丘曉彥趴在地上,逼她說出提款卡號碼。
因與丘曉彥是「街坊」,擔心被認到樣貌,丘曉彥說出提款卡密碼後,他用雙手鍊住丘曉彥頸項約三分鐘,直至對方無心跳為止,之後將屍體掉入林村河。
蘇錦棠在太和邨商場一部銀行櫃員機,在丘曉彥戶口提走一萬九千六百元。
(銀行櫃員機每日最高提款兩萬元,丘曉彥之前提取了四百元,蘇錦棠最多只能提取一萬九千六百元)
蘇錦棠回家拿了一瓶洗冷氣藥水,折返林村河,將丘曉彥拖入引水道管內,倒藥水在丘曉彥的頸部,想毀滅他留在屍體頸上的皮膚組織。
丘曉彥反抗時曾抓傷蘇錦棠,他用藥水洗屍體雙手。
洗淨證據後已近清晨,那時附近有人在玩滑板和晨運,蘇錦棠等了約半小時,待人散去後才離開。
蘇錦棠呼朋喚友大吃大喝,到旺角朗豪坊商場瘋狂消費,購買帽、眼鏡、數碼相機等。
從丘曉彥戶口提取的六萬元很快花光,所欠債項分文未還,蘇錦棠被財務公司追債。
蘇錦棠知道丘曉彥的屍體仍未被發現,編造綁票假局,向丘曉彥的男友勒索贖金。
蘇錦棠辯解無意殺死丘曉彥或造成重傷,只是讓她昏迷,料不到她竟然死亡。
5月23日下午四時許,丘曉彥父母及弟弟與二十多名親友,來到棄屍的林村河渠口拜祭,父母喊叫:「曉彥,回來呀,好掛住妳啊!」
丘錦明眼中帶淚,丘曉彥的弟弟放聲呼喚:「家姊快些回來啦!」
焚燒過冥鏹香燭後,帶着丘曉彥的舊衣離去。
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(刑事)江世昌表示,丘曉彥在上周四(2008年5月15日)凌晨,沿林村河返家途中遇劫及被殺,其後被移屍到附近暗渠內。
丘曉彥父親其後接到來自女兒手機的短訊,內容稱因急事需離家數天,但需要金錢,要家人把款項傳入其戶口,丘曉彥父親於翌日報警。
警方調查後,相信兇徒當晚持刀打劫丘曉彥,脅逼她說出個人資料及提款卡密碼,其後將她殺死,即時棄屍在林村河暗渠內。
蘇錦棠落網後,朱永強獲得釋放。
探員的調查手法令他心靈受創,睡不安寧,知道丘曉彥被殺害後受到雙重打擊。
朱永強精神開始出現問題,時常覺得自己會被逼害,精神飽受困擾,有自殺傾向。
5月24日凌晨十二時,蘇錦棠要求見律師,他說在被捕當晚,探員要他跪下並戴上手銬,問他丘曉彥在哪裡,他拒絕合作。
一名探員用左手多次狠狠地打他耳光,另外兩三名探員將他推下床,毆打他的胸部和腹部,擠壓他的私處。
探員在在床墊下面發現了一些錢,進一步毆打蘇錦棠。
一名探員獨自對蘇錦棠說,回到警署後會受到更多暴力對待,他的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員也將受到傷害。
蘇錦棠若合作供出一切,可幫助他的家人搬家,為他申請減刑三份一,蘇錦棠其後交代犯案過程。
較早時間,探員問他是否願意對丘曉彥死亡事件進行錄像重組案情,他拒絕後被毆打,律師送他到醫院驗傷。
5月24日凌晨一時,醫生檢查蘇錦棠時,發現他的胸壁、背部、上腹壁有壓痛和瘀傷,左耳鼓膜上有紅腫和少量血液,右肘有輕度擦傷。
早上八時許,丘曉彥父母與親友一行二十多人,抵達沙田富山殮房,眾人神情哀傷。
丘錦明架上太陽眼鏡,遮掩臉上淚痕,懷着傷痛心情,扶持哭成淚人的妻子。
殮房職員安排各人由後門進入停屍間,丘曉彥母親在丈夫及一名男親友攙扶下步入,甫見愛女遺體,雙親忍不住「哇」一聲痛哭,哭聲響徹停屍間,眾人逗留約半小時離開。
與愛女訣別後,丘錦明夫婦互相倚靠步出殮房。
丘錦明口罩被淚水濕透,除下太陽眼鏡,露出通紅雙眼,輕傍仍在淌淚的妻子,與親友登上一輛七人車離開,繼續為愛女打點身後事。
丘曉彥雙親對疑兇落網稍為安慰,但願愛女得以安息。
法醫驗屍時,初步發現屍體上無明顯傷痕,死因未明,需抽取胃液及血液進行毒理化驗。
早上十一時,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探員,先到太和商場一間銀行門外的櫃員機視察,之後步往林村河太和橋方向,全程有探員用相機拍下環境,以便重組案情。
蘇錦棠承認將丘曉彥多件物品分散棄置,警方快速應變部隊到太和邨翠和樓地下垃圾站,將多桶垃圾倒出搜尋,但無所獲。
探員在林村河引水道及沿岸草叢重點搜索,在丘曉彥伏屍渠口附近,檢獲一枚手機電池,相信屬丘曉彥所有。
探員在錦山村對開林村河岸邊草叢,距離丘曉彥伏屍渠道二十五公尺,發現部分矮樹被壓毀,有類似打鬥痕跡,懷疑為案發第一現場。
探員在附近找到丘曉彥的證件套連掛頸繩,但證件不翼而飛。
下午二時,警方安排飛虎「水鬼隊」人員,潛落林村河下游錦和橋、太和橋、廣福橋的河中搜索。
下午四時半,在廣福橋底水中,找到一部任天堂NDS手提遊戲機,遊戲機背部貼有棕色膠貼,與丘曉彥遺失的同款遊戲機特徵吻合,相信是案中重要證物,探員即時取走調查。
搜索行動至傍晚六時結束,再無所獲,丘曉彥的LV手袋、手機,與案有關兇器尚未尋回。
蘇錦棠坦承行劫殺人,但否認有侵犯死者意圖,警方落案控告蘇錦棠一項謀殺罪及一項勒索罪,蘇錦棠承認勒索罪,但否認謀殺,他承認誤殺,但控方不接納。
5月26日,蘇錦棠解上粉嶺裁判法院提堂,傳譯員準備向蘇錦棠宣讀控罪時,丘曉彥其中一名男親友突然情緒激動,由旁聽席欲衝到犯人檻,在場庭警見狀奮力從後抓他。
男親友雙手緊緊握圍檻,呼天搶地罵道:「禽獸、畜牲,點解你要殺死我屋企人,點解?」
法庭內所有人包括裁判官均被他的行為嚇呆,犯人檻內的蘇錦棠顯得不耐煩,以不屑眼神望了他一眼,回頭望向裁判官,神情冷漠。
由於控方需徵詢法律意見,警方亦要作進一步調查,被告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7月7日再訊,期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。
律師表示不反對案件押後,被告亦沒有保釋申請。
5月28日早上七時許,朱永強由寓所駕車,到達上水新運路一八八號劍橋廣場工廠大廈,打破警鐘玻璃登上六樓天台邊緣,扶着流動電話發射器杆,在石壆上又站又坐,驚險萬分,保安員發現報警求助。
警員與消防員到場向朱永強展開游說,在地面張開救生氣墊以防他跳下,朱永強經常或坐或站,探頭望向街下,更作勢欲跳,險象環生。
三名警方談判專家加入勸喻,朱永強全不理睬。
早上九時許,一名姓周談判專家,以生命寶貴及勸他珍惜前途,令他回心轉意,談判專家捉着朱永強的手協助爬下,再與朱永強擁抱安慰。
朱永強因徒手擊毀天台防盜鎖玻璃,右手掌受傷,送院敷治後無大礙,稍後轉送大埔醫院精神科檢查。
6月初,朱永強向精神科醫生求診,證實患上思覺失調,留院治療一個月,出院後仍要按時覆診。
出院後一個月,朱永強嘗試復工,受逼供事件影響,情緒不穩,數月內一直不能工作,令家庭頓失收入,直至年底才可以再度工作。
2009年3月7日,朱永強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。
3月17日,蘇錦棠解上高等法院受審。
3月30日,陪審團退庭商議四小時,一致裁定蘇錦棠謀殺丘曉彥罪名成立。
法官張慧玲怒斥被告殺人勒索罪行,涉及的是非常可怖的謀殺案。
被告以單獨的女子為行劫對象,可憐的事主丘曉彥,去年5月15日凌晨不幸地在錦山村出現,成為被告行劫目標。
被告向事主行劫時,明明表示,只要她說出提款卡密碼便可回家,這給予丘曉彥假的希望,丘曉彥說出密碼後,被告隨即將她扼斃。
被告在警誡下向警方解釋,因為怕丘曉彥認出他而將她殺死,事實上被告可戴上面具或用其他方法掩飾身份,被告沒有,甚至在案發前十天視察藏屍地點。
被告殺人後連屍體也未及處理,已拿着丘曉彥的銀行卡提款,然後才返回現場清理屍體上的指紋及基因,被告行兇明顯經過精心策劃。
被告事後有系統地,每天透過丘曉彥的提款卡提取大額款項,為拖延時間讓他可將戶口內存款提清,以丘曉彥身份向她的男友傳短訊。
提款卡被「吃掉」後,被告透過短訊向丘曉彥的親友展開最冷血勒索。
被告明知丘曉彥已被殺死並棄屍林村河引水道,但仍不時向丘曉彥男友許震保證,丘曉彥情況安好,令疼愛丘曉彥的親友心存注定落空的希望。
繼而利用眾人對丘曉彥的愛及關懷,向他們搾取更多金錢。
被告只是為了自己能與友人到台灣享樂、還債,應付日常開支而殺人勒索,案件嚴重程度非筆墨可以形容。
張慧玲表示﹕「你沒有顧及她的親友感受如何,當她的親友仍在擔心她是生是死時,你為何仍能在牀上安寢?」
蘇錦棠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名成立,法官依例判處終身監禁。
蘇錦棠在案件開審前承認勒索罪,勒索罪一般可判監十四年,考慮所有情況後,法官以八年為量刑起點,蘇錦棠認罪,可獲扣減三份一刑期,勒索罪判監五年四個月,與謀殺罪同期執行。
負責調查案件的新界北重案組第3A隊探員說,裁決總算還死者及家屬一個公道。
拘捕被告前,對丘曉彥仍生存抱有一絲希望,被告親口說出已殺害丘曉彥,探員感到震撼。
許震與丘曉彥是同事,拍拖一年多,在網誌上張貼不少跟女友丘曉彥的溫馨照片。
女友死後,他透過網誌表達情懷,憶述兩人相遇、相聚及相離的經過。
「將來,我看不到,視線已被淚水模糊,但我深信,妳我會再相遇,不論在任何時間,任何地方,任何世界,不論彼此以各種形體出現,我也會認得妳。」
在《下一世的婚禮》日誌中,許震寫着:「多麼的想,妳能再抱着我,繼續於耳邊細說,這次我會答……我們結婚吧!真的,至妳失蹤時,我每天向上天祈禱
讓我見回妳,我會用力抱緊妳,向妳說,我們結婚吧……!」
「我是真的接受不了妳離去……妳帶着無盡遺憾遠去,我伴着無盡遺憾留下…一次的婚禮,一套婚紗,一句我願意……我安慰自己,不斷地說,留待下世……唯一使我好過的,只有留待下世……永遠愛着妳的許震。」
許震形容與丘曉彥之間是「非筆墨能形容的愛,在彼此心中流動,非筆墨能形容的痛,在眼眶眶裏徐徐落下,永恒兩字,伴着愛與痛永留我們的心。」
清明將至,許震會到女友墓前拜祭,告知她判決結果,讓她早日瞑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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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