偵破這案的貝亞總督察,在案件宣判後,手捧「道具」紙盒及模型公仔離開法庭。
「紙盒藏屍案」這是香港法庭有史以來,第一宗不依靠目擊證人或直接證據,採用科學鑑證方法,間接證供,指證謀殺案而令被告定罪,為香港司法史寫上新一頁。
科學鑑證因這案正式為香港警界採用,專案小組成員為此舉行慶功宴。
11月8日下午六時,歐陽炳強的妻子張金鳳在灣仔召開記者會。
張金鳳神情激動,抱着十八個月大的女兒歐陽慧明飲泣,大部份問題由歐陽炳強姊夫莫瑞嘉代答。
11月20日,高等法院將歐陽炳強的上訴申請記錄在案,以便由合議庭定期聆訊。
1976年2月9日早上十時,代表歐陽炳強的林滔華大律師,列舉八大理由向高院合議庭提出上訴。
合議庭法官,由副按察司克健士、麥慕年、碧克靈聯同聆訊,檢察官賈達代表控方出庭。
2月10日,檢察官賈達反駁林滔華大律師指控。
賈達說這案雖然採取科學鑑證指控,由於與證供吻合,構成強而有力證據,控方具有充份證供指證被告有罪,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裁決,並無不妥,控辯雙方在庭上針鋒相對。
賈達指出,警方在藏屍紙盒內發現一些紅色膠紙,推測是兇手用以黏住紙盒底部,警方在雪糕工場內亦檢到一卷同類膠紙。
林滔華反駁時指出,該種紅色膠紙十分普遍,幾乎是水電冷氣維修工場必備之物,在工場內,有其他顏色的同類膠紙。
警方檢到一卷紅色膠紙,無法證明甚麼,更不能以此證明紙盒是在雪糕工場內黏合的。
賈達說:「警方在死者身上,雪糕工場及被告家中,都發現一種質地相同的黑色衣物纖維,該等纖維屬被告一件黑色外套所有,證明被告曾與死者有接觸。」
林滔華說:「被告那件黑色外套,在跑馬地一間成衣店購買,該店現時仍有同類外套出售。我曾在該店購買一件同類外套,交由科學鑑證科人員鑑證,發現該件外套的纖維,與在死者身上,雪糕工場及被告家中發現的纖維相同。由此證明該等纖維並非被告那件衣物專有,不能假設被告曾與死者接觸過。」
賈達說:「科學鑑證專家在死者的指甲上,發現兩根綠色衣物纖維,與被告一件綠色外套相同。」
林滔華說:「衣物纖維不能證明被告就是兇手,理由如我剛才所述,死者身上有黑色外套纖維,指甲內有綠色外套纖維,難道兇手做案時,身穿兩件外套嗎?還是兇手不止一個人呢?」
賈達說:「死者頭髮上黏有紅色電線膠,該種電線膠是雪糕機專用的,警方推測屍體被兇手放在工場地上時,頭髮黏上該等紅色電線膠,所以雪糕工場應是案發第一現場。」
林滔華說:「被告任職的地方,並非本港唯一的雪糕工場,該種電線(電線膠包着電線金屬部份的外皮),普遍應用在冷凍器材方面,不能證明被告任職的地方是第一現場。」
「死者屍體如被放在工場地上,屍體上應會附着其他細碎物品,屍體被發現時卻十分清潔,顯見警方的推測可能有問題。」
賈達說:「被告是死者遇害時間內,唯一在雪糕工場內當值的人,嫌疑最大。」
林滔華說:「根據法醫判斷,死者在晚上六時至十二時的一段時間內遇害。被告無法提供不在現場的時間是八時至十一時,根據屍斑判斷,屍體在翌日凌晨才被放入紙盒。在這段時間,被告有不在現場證據,警方只是假定案發現場在被告任職的地方,才認為被告有可疑。」
賈達說:「死者的恥毛被電烙鐵烙焦,案發現場只有被告工作的地方才有電烙鐵。」
林滔華說:「該等電烙鐵並非被告任職的地方獨有,警方無法證明,在雪糕工場檢到的電烙鐵,曾被人用來燒焦死者的恥毛。」
賈達說:「藏屍紙盒底部的塵土,與被告任職的雪糕工場地上的塵土相同,這又作何種解釋?」
林滔華說:「案發在12月16日,警方在1月3日才搜查被告任職的地方,經過這麼長時間,如何鑑別紙盒底部的塵土與工場相同呢?」
「警方推測兇手由第一現場,將紙盒拖曳至獸醫診所,再拖到馬路邊,警方有否發現紙盒底部塵土,與附近行人道相同呢?」
賈達說:「雖然警方未能查知藏屍紙盒來源,但該個紙盒體積龐大,一般私家車車廂及行李箱都放不下。在案發前一大段時間內,沒有人發現有貨車或客貨車在附近停留卸貨,屍體不可能由別處運來的。」
林滔華說:「正如控方所說藏屍紙盒體積龐大,很難不被人發現,這個紙盒若曾在附近放置過,一定會有人見到,警方曾調查過附近街坊,沒人見到這個紙盒,紙盒從何而來呢?」
「如果紙盒根本就放在雪糕店內,雪糕店的人不可能看不見呀?
如果第一現場在被告任職的雪糕店內,被告在哪裏找到藏屍紙盒,又如何把紙盒運回店內?」
賈達說:「第一現場就在被告任職的雪糕店,通常以一人之力,很難捧起藏有屍體的紙盒。被告用拖曳方法把紙盒移動,發現屍體的地方離雪糕店不遠,所以綁在紙盒外面的繩子,未有在紙盒上留下太深痕跡。」
林滔華說:「控方一直假定這案是一個人所為,令我覺得奇怪,法官大人,容許我在庭上播放一些幻燈片。」
「這是警方重演案發經過情形,各位留意假扮兇手的探員,拖動紙盒的情形,紙盒是三邊離地,一邊貼着地面的。」
「這是示範用的紙盒,貼地拖過的盒邊有磨損,綁在紙盒外的繩索亦已陷入盒內並有磨損。」
林滔華用棒指着幻燈片一個特寫部份說:「這是藏屍用的紙盒及繩索,盒與繩都沒有磨損,由此證明控方假定兇手,將紙盒拖曳離開第一現場的假設不成立。」
「正如控方所說,以兇手一人之力,不能捧起紙盒,控方是否要撤回這個假設呢?紙盒上有四個不明掌印,控方無合理解釋。」
「控方一直假設第一現場在被告任職雪糕店內,有明顯誤導成份,如果控方沒有其他補充的話,法官大人請容我繼續陳述對此案疑點。」林滔華向法官提出要求。
「辯方的請求獲得批准。」控方沒有特別補充,法官批准林滔華所求。
「警方調查此案時,發現死者有三本電話簿,電話簿內記滿電話,死者朋友說,死者有記下別人電話號碼習慣,就算僅有一面之緣,她亦會記下那人的電話,寫在電話簿內。」
「在電話簿內沒有歐陽炳強姓名及電話號碼,由此推測兩人並不認識,這一點十分重要。」
「雪糕店在晚上八時上舖,亦即會拉上鐵閘,死者與歐陽炳強不認識,自然不會進入店內,警方卻假設死者進入店內借電話遭到毒手。」
「警方是這樣假設的嗎?」林滔華問高級檢察官賈達。
賈達說:「是!」
林滔華說:「在雪糕店附近,有一間士多,一間餐廳,一個公眾電話亭,死者要打電話,何必要到已關門的雪糕店借電話呢?所以警方的假設不能成立。」
「警方亦曾向死者朋友查詢,發現在案發當日晚上六時以後,未接過死者的電話。」
「那麼,死者是否有打過電話亦成疑問,警方憑死者借電話的假設,推測被告有罪,在基本立論上已不成立。」
「驗屍報告顯示,死者胃部有未完全消化飯粒,法醫推測死者在遇害前三小時曾經進食。」
「法醫推測死者在晚上九時至十二時遇害,警方無法查到死者於下午五時半離家,至晚上九時到過哪些地方,做過甚麼?」
「死者在遇害當晚六時,打電話給一名女同學,相約六時半在跑馬地電車總站等候,死者失約而又沒有致電與她的女同學,她的女同學一直等到七時才離去。」
「死者在銅鑼灣一間夜校就讀,晚上七時上課,死者當日沒有返學。從失約及缺課兩點推測,死者在七時前遇到一些特別事情,不能抽出身來,甚至已遭人禁錮。」
「被告在當晚六時已抵達雪糕店,不會有機會把死者禁錮,那麼,禁錮她的是誰呢?
或者,我不用禁錮這個字眼,而用某人令死者在某一處逗留較為恰當。」
「控方一直強調被告任職的雪糕店,是案發第一現場,警方在店內沒有發現死者指模,無確實證據證明死者是在店內遇害。」
「控方認為雪糕店是第一現場,主要是憑死者遺照中的雪糕筒,與該店使用的相同,被告任職的雪糕店,卻非唯一採用該種雪糕筒的雪糕店。」
「製造雪糕筒的公司是KUNGKEE,供應本港三成軟雪糕公司及流動軟雪糕車。」
「控方認為被告有罪,是推測雪糕店是第一現場,很明顯,這個推測並不成立。」
「被告無殺人動機,控方僅憑兩名女證人口供,認為被告心理變態,過於輕率。
兩名女證人口供存有疑點,其中一名女證人說半年前等巴士往新蒲崗時,被告用香煙燒穿她的裙,是早上八時半。」
「被告的上班時間,是早上九時至下午五時,根據工廠工卡紀錄,被告在過去一年,最遲上班的一天是八時二十一分,女證人說在早上八時半見過被告,可以肯定是認錯人。」
「此外,被告在鴻圖道工作,不會在觀塘搭往新蒲崗的巴士。」
「法官大人,綜合上述疑點,我認為原審法官判決有偏差,希望法官大人推翻原判。」
合議庭聆聽控辯雙方證供後,認為原審法官判決,有不周全和不令人滿意地方。
3月24日,合議庭裁定歐陽炳強上訴得直,撤銷原有裁定,原判死刑擱置,歐陽炳強還押監房,另行遴選陪審團重新開審。
紙盒藏屍案發還重審,仍未開庭,警方已論功行賞,十一名參與該案的警員,3月9日在警察總部梅理大樓警官餐廳,由警務處刑事偵緝處處長簡乃善,頒發指揮官獎狀,獲頒獎狀的,包括:
警長黃樹奇、曾炳豪、林喜波、警員陳伙添、趙商濟、李聚風、歐陽用、徐學明、朱聖惠、梁國江,女警楊柯德麗。
4月26日,紙盒藏屍案重審,副按察司李安瀾會同五男二女陪審團重新聆訊,歐陽炳強改聘胡鴻烈大律師代表,檢察官賈達仍擔任主控。
4月27日,代表歐陽炳強的大律師胡鴻烈盤問陳彬彬,案發晚上與卞玉英通電話時提及的電車站,會否是北角百利酒樓對開的電車站?
陳彬彬說沒有可能,因為從未約過在該處等候,律師又問,電話中聽到的嘈雜聲是甚麼聲音,陳彬彬表示不清楚。
控方傳召一名新證人朱瑞冰出庭作供,朱瑞冰向法庭供稱她住在筲箕灣道,小學畢業後到電子廠工作。
1972年進入達成夜校讀書,卞玉英於1973年入讀中二A班,她是班長,朱瑞冰每晚上課時都要點名,卞玉英甚少缺課。
1974年,兩人同升上中三,1974年12月16日下午六時四十五分,朱瑞冰持點名簿點名,發現卞玉英不在,朱瑞冰感到奇怪,卞玉英當時正綵排話劇,應該不會缺席。
翌晚,卞玉英又缺課,12月18日,朱瑞冰從報章中知道卞玉英死訊,12月19日,朱瑞冰發現點名簿不知所終。
渥利獸醫診所獸醫助手胡永康供稱,案發當日上班時已見紙盒放在診所門前,主管後來吩咐他將紙盒推出馬路邊,他發覺紙盒甚重。
女清道伕張翠嬌供稱,12月17日早上七時四十五分,第一次掃街時,已見紙盒放在獸醫診所門前。
約在早上十時,第二次掃同一地點,見紙盒已移到馬路邊,她向果檔借來較剪,剪開綁紙盒旳麻繩,揭開查看,見到一些報紙蓋着白色物體,以為是死狗。
她回到垃圾站找管工處理,但找不到,折返後,紙盒周圍已圍滿人群。
輔警6200供稱,他打開紙盒見到人頭及頭髮,初時不信,找另一名警員來看,證實是女屍。
作者需要讀者支持 你的支持 我的動力
影音電子書
https://readmoo.com/
請在搜尋欄鍵入frogwong
訂閱patreon
https://www.patreon.com/frogwong
徇星馬等地區觀眾要求,節目加設簡體字幕,即是有繁簡體字幕。
敬請繼續支持,訂閱frogwong出版
山寨廣播(粵語版)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c/networkabc
西瓜視頻(華語版)
https://www.ixigua.com/home/2761604949869150
bilibili(華語版)
https://space.bilibili.com/1526133718
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