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9日,李柏森帶同兩名女兒到李琴家中,要求李琴打電話給金淑英,對她說有事坐低慢慢商量。
金淑英在電話中說,李柏森買刀放在床頭下,她寧死也不會回家。
李琴問李柏森是否在家中藏刀,李柏森聲稱只是道具刀。
金淑英問及兩名女情況,李柏森說會暫時交給朋友照顧,金淑英今天若不回家,以後就見不到女兒。
晚上近八時,九九九報案中心通訊員鄧素芬,接獲金淑英報案,鄧素芬說:「九九九中心,有乜幫到你?」
另一邊傳來金淑英急促聲音,以不清晰帶鄉音廣東話說:「我老公鎖埋度門想打我呀!」
鄧素芬未及查詢,傳來金淑英淒厲慘叫,鄧素芬急忙對金淑英說:「喂,講地址呀!」
此時,通話中斷。
鄧素芬向上司說:「佢畀老公打到飛起呀,你根據來電顯示查地址啦。」
鄧素芬重撥電話希望與金淑英再通話,接通後傳來金淑英高聲慘叫,夾雜小孩哭叫聲,之後通話再度斷線。
鄧素芬在連接天水圍總區警察控制室,電腦系統鍵入「有人叫救命」,電腦隨即將案列為「緊急案件」。
控制室派遣衝鋒車及救護車往天恒邨,在該附近巡邏的警員接報趕赴現場。
警員黃偉強及李文樂最先到達現場,發現單位鐵閘及大門均倘開,金淑英在單位內情緒激動,她的右腳底被割傷流血,不停哭泣。兩名女兒躲在房內不敢出外,李柏森已清理地上玻璃碎片。
黃偉強將兩名幼女暫託鄰居照顧,陪同金淑英與李柏森,乘救護車到屯門醫院,事件已經處理,黃偉強通知衝鋒車不用到場。
金淑英向主診醫生表示被丈夫打頭及面,被丈夫大力推她撞向木門,致左肩受傷,互相推撞間誤踏被推跌破碎的玻璃杯受傷。
金淑英說因離家出走與丈夫爭執,說這已是丈夫第三次打她。
李柏森說阻止金淑英離家時,不慎撞倒玻璃杯令她受傷。
金淑英與李柏森均表明不會追究並願和解,黃偉強與同袍將案列家庭糾紛處理,向他們發出「家庭事件通知書」警告了事。
金淑英堅拒回家,黃偉強進一步查詢後,知道金淑英與丈夫感情有問題打算離婚,查問金淑英後,得知她的個案有社工跟進。
黃偉強致電該名社工,多次均未能聯絡上,即時將金淑英轉介由醫院社工跟進。
金淑英轉送到維安中心後,致電在深圳的二妹金淑容。
4月10日,金淑英獲社安排入住維安中心,兩名女兒仍由李柏森照顧。
4月11日,早上十一時三十分,李柏森打電話給金淑英,對她說:「若你不回家,以後就見不到女兒了。」
金淑英打電話給維安中心負責人陳潔明,要求返家接回女兒,說丈夫聲言若不立即回家,會將女兒帶到內地,令她與女兒不能再見面。
陳潔明考慮到金淑英人身安全,力勸她不要回家,金淑英仍然堅持。
陳潔明叮囑金淑英報警,要求警方陪同返家,並且要與中心保持聯絡。
中午十二時,金淑英到天水圍警署報案,由報案室警長曾令港接見。
金淑英遞上一個檔案號碼,曾令港翻查紀錄,發現是李柏森較早前報案,說金淑英失蹤。
金淑英對曾令港說,她的丈夫及兩名女兒失去下落,希望警方協助尋找。
曾令港建議她用手機與丈夫聯絡,金淑英打電話聯絡到李柏森,知道他與兩名女兒在一起,約定在家中會合。
金淑英說,較早前與丈夫爭執,怕被丈夫毆打,要求派警員陪伴返寓所接女兒,曾令港建議她聯絡社工,但無法找到社工協助。
曾令港判斷金淑英的丈夫及女兒沒有即時危險,金淑英離開警署返家前,曾令港向她表示,遇到問題可即時向警方求助。
曾令港當天吃了感冒藥,忘記將金淑英的求助「落簿」,之後放假離開香港,與警隊失聯,慘劇發生後,「落簿」事件引起軒然風波。
早上十一時至下午一時,李柏森先後向內地堂妹李艷梅商借一千元,向同村兄弟李瑞林借一千元。
約地盤判頭莊錦輝見面,取回三日前在粉嶺工業村做水泥工作五百五十元薪金。
下午十二時二十五分,金淑英與舍友馬鳳娟通電話,對她說,李柏森帶兩名女兒問朋友借錢,相約找到女兒後,下午二時三十分在中環見面,參加反釋法遊行。
下午十二時四十七分,恒運樓拍到金淑英進入大廈,兩分鐘後離開。
下午十二時五十分,陳潔明與金淑英再通電話,金淑英表示在家中不見丈夫及女兒,陳潔明勸金淑英即時離開。
金淑英堅持等候兩名女兒回家,說懂得保護自己,叫陳潔明不用擔心,陳潔明再次提醒金淑英與中心保持聯絡。
下午一時,陳潔明告訴舍友馬鳳娟,金淑英已回家,打算稍後接兩名女兒返回中心。
下午二時,恒運樓閉路電視,拍到李柏森與金淑英及兩女兒,先後抵達大廈大堂,一同乘搭升降機回家。
下午二時三十分,金淑英原約舍友馬鳳娟在中環見面,參加反釋法遊行,但沒有出現。
下午三時,金淑英打電話給舍友馬鳳娟,說單位大門被鎖上鐵鏈,屋內無人,無法進入。
金淑英對馬鳳娟說曾報警求助,警員回應:「咁短時間內我點幫你搵呀?你屋企度門又鎖住入唔到去,點知佢哋會唔會喺入面?」
金淑英其後表示找到女兒後,會立即返回中心,隨即掛線。
下午四時,一名清潔工人,聽聞金淑英所住單位傳出男女爭吵聲。
4月11日晚上七時零一分,九九九控制中心接到電話:「我要報案,我家中死了人。」
天水圍消防局接到九九九報案中心通知:「天恒邨,恒運樓,二零八室,有人受傷,被困室內,要求消防到場。」
「我快死了……我老婆回來殺我們……她殺了兩女……我快死啦!我現在動彈不得……行……也行不得……流了很多血……我姓李……快來呀!」
「你的電話號碼?」
「6657……94」
控制中心「證線」(追查電話來源),知道電話號碼登記人是李柏森。
報案人資料得到確定,控制員向上級請示後,將案件升級為「緊急事件」,調動衝鋒車到場,通知附近巡警盡快趕到現場協助。
晚上七時十二分,天水圍消防局消防隊目蔡愉平與三名消防員,抵達恒運樓二零八室門外,警員還未到場。
控制中心說單位內有人持刀,蔡愉平與同袍沒進入屋內施救,以防遭到襲擊。
等候警員到場期間,蔡愉平發現單位鐵閘打開,大門虛掩沒有鎖上,蔡愉平用手將門輕輕推開,大門推開少許就被卡住,原因是防盜鏈被扣上。
門縫只有幾吋濶,但已足夠讓蔡愉平看清室內情況,他看見一名年約三十歲女子攤在地上,幾乎全身赤裸,滿身鮮血。
警方派出多輛衝鋒車封鎖大廈調查,有警員沿水渠爬上案發單位,從窗外了解單位情況。
警員與蔡愉平商量後,決定由消防破門,警員負責掩護及進入屋內搶救生還者。
蔡愉平吩咐同袍用鐵剪剪斷防盜鏈,警方「鐵甲威龍」隨即破門,警員一擁而入。
大門一推開,濃濃血腥味迎面而來,蔡愉平任職消防員超過二十年,見過不少悲慘場面,仍被眼前可怖景象嚇呆。
兩名小朋友浸在血泊之中,一個在廳,一個在窗邊。
兩具童屍之間,是一具幾乎全身赤裸女子屍體,上半身全裸,下身僅一條內褲,雙腳穿了一雙比雪還白的襪,與血泊成強烈對比。
三人都沒有生命跡象,蔡愉平估計死去超過一小時。
有呻吟聲由睡房入口傳出來,警員發現一名男子軟軟倒在地上,地上遺下一柄染有血跡的二十公分長利刀,腰部被血染紅,手微微顫抖,像向警員招手。
「還有一個未死!」一名警員走近,蹲在那人身旁。
那人聽到警員的說話,吃力把頭扭向警員,雙眼無神地望過來,張開口想說話,但已經不能發出聲音。
「現場Clear(安全),有傷者要送院,請救護員進來。」在現場指揮的一名警官說。
救護員為那名男子檢查時,發現他的手在動,仍有脈搏,腹部被利器由右至左打橫劏開,長達二十公分,腸臟從傷口流出來。
救護員將腸臟推回腹內,為傷者初步包扎,將他送到屯門醫院搶救。
抵達醫院時,那人已神志不清,陷入半昏迷,醫生為他急救,轉入深切治療部,傷者稍後證實是戶主李柏森。
警方在醫院將李柏森的染血衣服,身上銀包及手機全部檢走,財物中包括三千多元現款,分別有面額千元及五百元大鈔。
這宗三死一重傷慘案,震動元朗天水圍社區。
三名死者確定為單位女戶主金淑英(31歲)、兩名女兒,李燕利(6歲)、李子雲(5歲)、重傷的是男戶主李柏森(45歲)。
李柏森在醫院內聲稱,金淑英打算搬離家,他反對,及後入廁所,出來時看見金淑英殺死兩名女兒,之後襲擊他,他的腹部有三處被刀插傷,多個內臟受傷。
衛生署法醫科醫生劉明輝到場驗屍,三名女死者的衣服都有被割破痕,一把刀浸在血泊中。
三名死者刀刀穿心,刀鋒直接插入,手法兇殘。
大女李燕利躺在金淑英左邊,面向金淑英雙腿,左肩、左胸、左腹、軀體被插傷。
面部被砍至變形的金淑英側身躺向左邊,前臂放在大女腹部,她的頸、胸、背、右臂,共有十處深五至十六公分的刀傷。
右臂一處插傷至骨折,傷勢顯示被他人殺害,金淑英雙腳穿白襪,但未沾上任何血跡。
細女李子雲躺在電飯煲旁,上身浸在血泊中,胸和背有多處被插傷,三母女都被人殺死,死亡時間為當日下午一時至五時。
政府化驗所科學鑑證主任張家廣,率領現場勘查組組員到場,在單位內一個房間,找到一個裝滿女性及兒童衣服的大皮箱。
組員將大批證物帶回政府化驗所檢定及鑑證,證物包括一柄二十公分長切肉刀,相信是兇器。
經進一步化驗,刀鋒上有四名死傷者皮膚組織,三名死者衣物纖維。
三具屍體送到殮房,由法醫劉明輝剖驗,金淑英身上有十處刀傷,主要集中右邊上半身,傷口深達五至十六公分。
三處致命傷在心臟、頸項、胸口,左上臂背、右上臂背,左手四隻手指有抵抗傷,右臂一處傷至骨折,傷勢應由外力造成。
金淑英的下肢、左肩、腹部有啡色瘀痕,相信是在數日內由外力毆打造成。
李燕利胸和背合共有十五處刀傷,懷疑是逃走時遭人亂斬,傷口包括:頭、左胸、右腹、頸部。
李子雲有四處刀傷,包括:左肩、左胸、左肚、左身,其中一刀由胸口穿過背部。
傷口集中在左邊,而且都在身體正面,相信是在毫無反抗情況下被殺。
根據體溫推測,死亡時間在案發當日下午三時,前後誤差兩小時。
劉明輝曾到醫院檢驗李柏森傷勢,傷口造成嚴重內出血,受傷兩小時內必因失血過多而死。
警方抵達時李柏森仍清醒,估計他是在妻女死後才受傷,推測傷口在送院前一小時內造成。(即下午六時後)
劉明輝說:「李柏森所穿衣服,沒有被利器割過痕跡,懷疑他拉起衣服才劏肚,這是自殺者的下意識舉動。」
「除腹部三處刀傷外,沒有由防衛造成的傷痕,三個刀傷位置,插入方向都類似,刀傷來自同一方向,是容易讓自己『落刀』的地方,相當肯定傷口由李柏森自己造成。」
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主管認同法醫的觀點,他說,按其多年行醫經驗,李柏森的刀傷應在報警前幾分鐘造成,因為剖開腹部的三刀都傷及內臟,他應在傷後半小時失去知覺。
鑑證科人員檢驗現場及各死者身上血跡後,推算三名死者遇襲次序是:母親、細女、大女。
細女李子雲屍體曾被移動,相信是金淑英死前將細女拉近自己造成。
李柏森對警員說是金淑英殺死兩名女兒,同時用刀襲擊他。
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梁偉斌認為,按現場情況,李柏森的證供並不可信。
4月13日早上,元朗重案組探員重返兇案現場調查,除向鄰居查問外,還取走大廈閉路電視錄影帶。
大廈保安公司派出保安員,看守兇案單位外的走廊通道,不准陌生人走近。
社會福利署長鄧國威承認事件是「慘痛經驗」,被問及社署有否低估事件。
他回應這次是專業社工作出的專業評估,當中不存在資源問題,他表示未來的個案評估都會「參考」今次事件。
正在休假的警務處處長李明逵,與兩位副處長討論這案
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,探員曾接見五十名證人,初步相信,慘劇由家庭暴力引發。
警方發表聲明,否認金淑英在案發當日有報案,僅承認之前曾接獲兩次報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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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