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7日,O記偵緝高級督察吳卓衡出庭,他是現任案件主管,曾向天文台翻查1999年10月6日當日資料,香港當時受到颱風「丹尼」吹襲,天文台懸掛一號風球,方曼生當日抵達窩打老道華德大廈單位。
天文台在翌日改掛三號風球,方曼生前助手楊桂財進入單位,在睡房發現彭楚盈骸骨,兩日同是多雲。
1999年,警方仍未建立基因資料庫,即使當年成功從避孕套中找出基因樣本,但因無其他與案有關人士基因樣本作比對,未必能確定避孕套「物主」身份。
彭楚盈去世前兩年半,曾於八間公立醫院共有三十次入院紀錄,每次留院一天至四天不等,那些醫院包括廣華醫院、聯合醫院、瑪麗醫院。
翁靜晶盤問有關日記簿事宜,吳卓衡表示查看警方的證物清單,沒有檢獲日記簿,無接到家人對證物作出投訴。
3月20日,彭楚盈的死因聆訊歷時近一個月,傳召三十三名證人,讀出十六份供辭,比原定時間多出一倍。
蘇格蘭籍死因裁判官麥健濤有感而發,用半鹹半淡中文強調本案證據「巨細無遺」。
本案只遺下一副骸骨,沒有醫學證據斷定死因,法醫不能排除死者曾內出血,同時亦指這是腐化期間正常現象。
法醫侯港龍提及,不排除彭楚盈死前曾在垃圾桶嘔吐,造成臨死前的姿態。
彭楚盈所居單位內發現海洛英及針筒,卻沒人親眼目睹她吸食毒品,不能就此斷定她濫藥而死,亦不能說死於他殺。
公眾對案件藏有很多疑問,即使本案畫上句號,仍有很多問題無法解答,當中可能惹來公眾猜測及評論。
整個聆訊過程理性、公正及持平、態度開放,從多個角度探討死因,包括死者人格、生前怪行、濫藥習慣,證據可謂「巨細無遺」。
回看彭楚盈一生,麥健濤形容為一個悲劇,彭楚盈年少離家,一心想獨立,從其當模特兒的相片看來,當時事業頗有成就。
彭楚盈開寵物店,做保險經紀等想盡辦法維生,便知她對自己要求甚高。
可惜她走到人生路上某一點,遇上方曼生,之後欠下大耳窿賭債,行為變得怪異,終日活在沉鬱當中,悲劇收場。
麥健濤引導陪審團時,特別指出,本案無證供顯示,警方調查時曾作出違反調查程序行為。
陪審團不能單靠猜測及推斷作出有關判決,按法例先排除「非法被殺」及「自殺」。
陪審員若接納彭楚盈因為癲癇症病發致死,可定義為「死於自然」。
若認為因抑鬱,故意忽略自己安危大量服藥,或如法醫估計,可能是嘔吐時嗆喉窒息致死,可斷定為「死於意外或不幸」。
麥健濤提醒陪審團,無證據證明彭楚盈是蓄意了結餘生而大量服藥,故不能結論為「自殺」。
陪審團認為上述兩個選擇均不能被證實,證據不足以作出判斷,或是認為可能是「非法被殺」及「自殺」,甚至其他可能性時,便須採「死因不明」判決。
今次聆訊巨細無遺,揭露彭楚盈生命中最後數年情況,雖然未必能夠解決所有疑問及滿足所有人,但應可提高事件透明度。
麥健濤向陪審團分析其中一部分證供,提出他們需要考慮的問題。
彭楚盈無向方曼生索錢,為何他不覺得奇怪?
裁判官提醒各人,方曼生說樂於享受耳根清靜。
方曼生被入稟追討管理費,為何不主動收樓?
他有沒有華德大廈單位鎖匙?
若然他有鎖匙,為何又帶鎖匠上門開鎖?
方曼生是否真的見不到彭楚盈的骸骨?
麥健濤提醒陪審團,要考慮當時窗簾半掩,發黃骨頭在舖滿灰塵地上,處於兩件家具中間,頭骨掉在垃圾筒內,若果方曼生是假裝看不見,他是否擔心傳媒會廣泛報道?
有一個使用過的避孕套未經化驗,原因何在?
即使有化驗結果,是否就對本案有幫助呢?
因為案中找不到其他基因樣本作比對。
警方曾被質疑,取走彭楚盈日記內頁及她與方曼生的合照,麥健濤提出,方曼生表明從無隱瞞兩人關係,警員何須替他隱瞞呢?
警方已表明沒有見過所謂合照,亦沒有檢取過日記作為證物。
麥健濤特別提醒陪審團,今次並非刑事審訊,不會有人被懷疑、被譴責,聆訊旨在研究彭楚盈死亡前的環境情況,並非要探求是否有人為過失,任何人因純粹猜測及推斷而被「定罪」,對他們不公平。
彭家代表律師,曾向證人作出「你是否殺死彭楚盈」之類提問,她的意見不是證供,當證人已明確否認,無其他證據支持情況下,有關提問不可接納為證供。
麥健濤再三提醒陪審團要公平公正,不能受情感、外間討論及傳媒報導左右,作出裁決時,須基於證供考慮不可推斷及猜測。
麥健濤舉例指出,方曼生被指與彭楚盈有糾紛爭執,但不能就此推斷他會殺死彭楚盈。
面對如此嚴重指控,方曼生等證人會備受非議,後果完全不可預計,對證人來說絕對不公平。
3月21日,在二十一日聆訊期間,共傳召三十三名證人及宣讀十六份書面證供。
裁判官麥健濤開庭時,用半小時提醒陪審團,事發在多年前,部份證人證供未必可靠,要審慎考慮證供可靠性,包括自稱是彭楚盈男友的薛炳雄,彭楚盈在相思灣的工人表示從未見過他。
要審慎考慮鎖匠及立案法團主席證供,只需三擇其一考慮:死於自然、死於意外、死因不明。
雖然案件非刑事案,但關乎公眾利益,一般與工業意外或在醫院死亡的死因聆訊,為預防再發生同類事故,或提醒有關部門注意,陪審團除達成裁決,亦會提供建議,以避免同類事件發生。
在這宗死因聆訊,陪審團不宜提供建議,若批評警方調查工作,是批評整個系統,抑或個別警員?
對發生於五、六年前的事作出建議亦不適合。
麥健濤重申,陪審團如認為彭楚盈服藥過量,或因嘔吐而窒息死亡,可裁定死於意外或不幸。
四女一男陪審員由早上十時退庭商議,至下午二時半宣布裁決,一致裁定彭楚盈死於意外或不幸。
麥健濤感謝五名陪審員的努力,他起初估計聆訊只需三周,但估計錯誤,為答謝陪審團貢獻,五人在未來七年都不用再擔任陪審員。
他提供有關「免役」文件讓五人收藏,打趣說即使陪審團收藏好文件也可能不翼而飛,嘲諷警方處理案中部份文件證物不知所終,各人聞言大笑。
麥健濤宣布裁決時,慰問彭楚盈家人,形容彭楚盈的遭遇是一個悲劇。
紀麗平指出,陪審團仔細考慮後,認為較有可能是意外嗆喉窒息或服藥過量致死,一致裁定死於意外或不幸,排除死於自殺及非法被殺可能性。
紀麗平說,這是平衡各方證供得出結論,希望彭楚盈家人能接受。
律政司司長黃仁龍透過律政司發言人表示,對案件並無任何補充。
曾經先後兩次以聆訊結果必定為「死因不明」,拒絕召開死因聆訊的裁判官陳慶偉,透過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案件。
隸屬O記的案件主管吳卓衡表示尊重法庭裁決,經過多年擾攘,希望彭楚盈能得到安息。
彭楚盈家人表示,極度不同意裁判結果,案件疑點重重,待整理資料和平伏情緒後,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。
方曼生說,死因庭裁決負責任,「還我一個清白,還我一個公道」、「既來之則安之」,他極不滿翁靜晶在庭上的指責,「污辱」他。
方曼生解釋,翁靜晶要逼他承認自己有罪,否則亦是買兇殺人,他保留追究權利。
彭楚盈家人在梁耀忠陪同下,召開記者會,家人指裁判結果並非事實真相,裁判是根據不盡不實資料作出,對彭楚盈來說是悲劇,真正「唔好彩」。
3月22日,方曼生向四份報章及一份雜誌披露,「一年前曾收到彭母的信件,勒令我須在十日之內,就彭楚盈的『生養死葬』負上責任,致電我索款五百萬元,否則他們會對傳媒作出控訴。」
彭氏姊妹不滿警方調查時處理不當,大批證物不翼而飛,懷疑有警員在案中涉及貪污及以權謀私,由梁耀忠陪同下,向廉署提出十四項控訴。
矛頭直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胞兄方曼生,負責調查案件的西九龍重案組指揮官施蒂雯,處理現場證物的探員陳作慶等。
廉署執行處首長李銘澤與六名高層開會後,決定受理控訴,由執行處助理處長朱敏健,執行處A組署理首席調查主任胡珮華跟進。
傍晚,方曼生向梁耀忠發出一封公開信,指梁耀忠視香港司法制度如同虛設,視判決為受私受壓及貪贓枉法的醜惡判決,利用傳媒威力向香港司法制度及警隊施壓。
方曼生揶揄梁耀忠是否要上訴至人大,質疑梁耀忠利用傳媒來增加個人的政治籌碼,以達其政治企圖及目的。
3月23日,警務處處長李明逵回應稱,彭楚盈家屬應尊重法庭判決,她們如對警方有任何意見,可循正常渠道投訴。
3月24日,彭家在一封「致方曼生先生的公開信」中,指出彭楚盈失蹤後,家人曾多次聯絡方曼生,對方回覆是「彭楚盈不願見家人」,後來更拒絕回電,令彭楚盈母親苦等女兒四年。
彭楚盈骸骨被發現後,彭家只要求方曼生憑良心做人,負起彭楚盈的殮葬,不在金錢,只望他念在與彭楚盈的「夫妻情分」。
公開信指警方草草結案,證物盡被破壞遺失,彭家四出奔走,尋求協助,不斷遭遇阻難,立法會議員涂謹申,在兩番接見後拒絕跟進。
她們認為,這是因為方曼生親屬位高權重,各人不敢協助,彭楚盈沉冤難雪。
3月27日,彭楚盈胞姊(41歲)入稟高等法院,控告方曼生誹謗,令彭家聲譽受損,要求法庭禁止方曼生發表有關誹謗言論,要他刊登道歉聲明,作出賠償,彭家會悉數將賠償金,捐給香港公益金。
申索書指出,方曼生於3月22日至23日期間,於《經濟日報》、《大公報》、《新報》、《文匯報》及《壹週刊》等五份報章及雜誌,作出完全錯誤及不實言論。
內容大致指彭家以「生養死葬」為由,勒索方曼生五百萬元,否則會向傳媒提出控訴,其後減至三百萬元,要求方曼生負責彭楚盈的「生養死葬」,彭家後來表示已找到議員幫手,改為要求一千萬元等。
原訴人指出,言論完全錯誤及失實,家屬從未作過上述行為,上述言論,令彭家聲譽受到嚴重損害。
方曼生回應時表示,自己的言論均屬真實,絕不怕被控告,坦言:「我未驚過,但係我最怕老婆唔高興。唉!鬼叫我樹大招風咩!兵來將擋,水來土掩,公道在人間,一切留待法官判決。原本他們不『搞事』,我會息事寧人!之前我都『心大心細』,想到會否不尊重死者,現在他們告我更好。」
方曼生指出,彭家「攻勢」可謂咄咄逼人,連日來既到廉政公署投訴又入稟高院。
彭楚盈家人早前曾向廉署投訴,廉署調查後,認為事件無牽涉任何貪污指控,9月18日正式知會彭家,廉署調查已終結。
3月30日,梁耀忠向傳媒發出聲明,標題為《要求警方就新線索重新調查彭楚盈死因》,內容指出致函者當年已想告密,最近曾去信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及重案組,都沒有作用,故轉向他求助,希望他能夠為彭楚盈「沉冤得雪」。
梁耀忠指由於信中內容對某人提出嚴重指控,若事情屬實,彭楚盈當年便是遭人謀殺致死,他決定把信件轉交警務處處長李明逵,希望警方跟進,查出真相,釋除死者家屬及社會對此案的疑慮。
該封信於3月27日寄出,翌日寄達,內裏只有一頁打字的信,信件由一名認識彭楚盈與兇手的當事人所寫,信內沒有寫上抬頭,內容描述在1995年,目擊彭楚盈被人用兇器謀殺致死經過。
當事人在案發時,與兇手及彭楚盈共處一地,為何要謀殺彭楚盈,信內沒有談及。
據了解,信中指當時有人帶了一班「道友」,到彭楚盈居所,強行為她打了兩針,寫信的人就是當時其中一名「道友」。
警方發言人證實,已收到梁耀忠轉交來的信件,正向梁耀忠跟進了解內容及情況。
2007年12月12日,彭楚盈生忌,彭楚盈胞姊證實,香港人陳炳華為彭楚盈在美國設靈位。
移居紐約二十載的陳炳華表示,陳方安生近日當選立法會議員,勾起他在父親逝世後一段不尋常回憶。
陳炳華父親陳綿於2000年去世,陳炳華當時回港送父親最後一程,交由兄長處理安放骨灰事宜。
2006年1月,他回港探親,往將軍澳華人永遠骨灰堂拜祭父親,他是佛教徒,在靈前誦心經和大悲咒,其後返回紐約。
2006年10月開始發生一些不尋常怪事,先是夢到穿紅衣的女鬼現身夢中,她樣子甜美而且年輕,對陳炳華無惡意。
事件令陳炳華百思不得其解,他雖已在寺廟作了一場法事,但情況未覺好轉。
2007年1月,陳炳華返港度假時,在兄長寓所又夢見此女鬼,她長髮散亂,只見頭不見身,非常可怕。
陳炳華其後與兄長談及拜祭先父事宜,得知先父骨灰龕正下方是彭楚盈靈位,是當年轟動全城離奇死亡案之受害人。
陳炳華此時恍然大悟,不禁悲從中來,認為彭楚盈冤魂不散,對他有所請求,念頭一生,透過梁耀忠取得彭家同意,今年1月回紐約後,在靈巖山寺為彭楚盈設置靈位。
2009年12月8日早上四時許,荃灣油柑頭村村代青楊桂財,他的七人車被村民發現着火,車位帳篷亦起火,旁邊兩輛私家車,包括楊桂財的另一輛座駕亦遭殃,消防員到場開喉灌救,二十分鐘後將火撲熄。
警方翻看閉路電視,發現有兩名男子走近七人車淋易燃液放火,案件由荃灣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跟進。
2018年3月初,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,頒下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案訟費頒令判詞,批評曾蔭權容許公關公司,協助安排各界名人到場聽審,意圖影響陪審團。
大律師公會於3月16日發表聲明,對判詞表示關注,聲明強調,《基本法》及《香港人權法案》,保障香港居民在面對刑事審訊時,有公開審訊的權利,公眾有權見證正當法律程序,公會憂慮,法庭的評論可能會被認爲,暗示部分公衆人士不適合出席刑事審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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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