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團興(61歲)在家中飲酒,已有幾分醉意,他的女兒黎詠如(20歲)仍在房中睡覺。
早上八時許,電話響起將她吵醒,是母親何美珍打來,說在廚房煲了湯,叫她留意,以免煲乾水。
黎詠如到廚房看爐火後,返回廳中,看見黎團興喝得醉醺醺,好言相勸,希望父親戒除酒癮及毒癮。
黎團興勃然大怒,責罵女兒不應干涉他,黎詠如致電已外出上班的母親何美珍,告知父親大發雷霆,問她如何是好,何美珍不以為意,叫女兒忍讓。
2005年4月6日早上九時許,鄰居發現黎團興住所發生火警,大量濃煙由單位窗門湧出,鋁窗更燒至飛脫,鄰居立即致電報警。
消防員趕至,發現單位大門反鎖,黎團興蹲在廚房外牆一列水管上,臉部被燻黑,雙手抱緊去水管。
消防員發現睡房冒出濃煙,破門入屋開喉灌救,十五分鐘後將火救熄。
黎團興雙手抓住外牆水管,消防員郭翰林想將他救回單位。
黎團興說想「坐一陣」,不肯返回單位內,雙方爭持拖拉長達兩三分鐘。
黎團興最終返回單位內,消防員龍樂文問他是否企圖自殺,黎團興當時表情呆滯,說了一句﹕「我想死。」
黎團興吸入濃煙,須送院救治,其後在瑪嘉烈醫院留醫,情況危殆。
消防員發現黎詠如倒臥客廳地上,下身嚴重燒焦,後腦及頸部有多處刀傷,身上衣物染滿鮮血,救護員檢驗後證實死亡。
消防員認為火警起因有可疑,交由警方跟進,探員發現黎詠如的睡房曾被燃點易燃液體。
案件列謀殺案,葵青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,探員懷疑黎詠如被人從後持刀狂斬倒地,兇手殺人後用雜物焚燒屍體,企圖毀屍滅跡。
火勢迅速蔓延,全屋陷入一片火海,黎團興走避不及,吸入濃煙,爬出外牆暫避。
探員在廚房垃圾桶內,檢獲一柄二十九公分長染血切肉刀,經化驗後,證實刀上有黎詠如及黎團興的血跡,黎團興所穿的褲上,染有黎詠如的血跡。
何美珍接獲警方通知,趕返家協助調查,她表示,六時離家上班時,女兒與丈夫仍未睡醒,詎料三個小時後發生家庭巨變。
為免觸景傷情,經社工安排暫時入住明愛向晴軒的庇護宿舍。
葵青警區助理指揮官(刑事)丁國洪指出,起火單位面積約三百平方呎,有兩房一廳。
案中女死者二十歲,消防員破門入屋救火時,發現她伏屍廳中,面部向下,後腦及頸部位置有十多處刀傷,懷疑失血過多,傷重致死。
探員在單位廚房一個垃圾桶內,檢獲一把染血切肉刀,相信是兇器。
屋內沒有遺下明顯血跡,可能是消防灌救時,屋內血跡被水沖走。
事發前,街坊未聽到單位傳出爭吵聲,屋內沒有明顯糾纏痕跡,根據現場環境推斷,少女被殺害後,單位才起火。
睡房首先起火,大火蔓延至廳中,波及屍體,初步不排除有人行兇後,縱火燒屋毀屍滅跡。
根據女戶主口供,她在早上八時曾致電返家,叫醒女兒看爐火。
當時,女兒曾向她表示父親醉酒,相信死者遇害時間在早上八時至九時之間。
黎團興吸入濃煙在醫院搶救,未能錄取口供,警方暫時未能確定少女遇害原因。
兇案導火線不涉金錢問題,真正肇因仍有待深入調查。
政府化驗師奉召到場協助調查及蒐集物證,死者屍體稍後由仵工舁送殮房。
2005年4月7日早上,法醫驗屍時發現,黎詠如右腿及左腳掌燒成焦炭,身上有六十處刀傷,後腦及頸部中十多刀,傷及大動脈,四刀致命傷分別長十二至二十公分。
黎詠如雙臂滿布傷痕,估計是猝然受襲時以血肉之軀抵擋利刀造成。
驗屍顯示死者生前未遭性侵犯,燒屍前已因失血過多而死。
黎詠如的母親何美珍,到富山殮房認屍,滿懷悲慟,一直默言不語。
何美珍原籍廣州市,1982年經朋友介紹與黎團興認識,拍拖一年後結婚,婚後翌年產下女兒黎詠如,兩母女一直在內地生活。
1993年,何美珍與當年九歲的黎詠如,持單程證來港定居,七年前遷入葵盛東邨盛富樓二十一樓一單位。
黎團興原本任職包裝工人,兩年前失業,染上不良嗜好,亦好杯中物。
妻女曾勸他下定決心戒除惡習,但不成功,導致夫妻關係轉淡。
黎團興嗜酒又失業,黎詠如要半工讀,何美珍需兼三份清潔工來維持家庭開支,不過,一家三口相處融洽。
黎詠如與父母同住,性格純良,鄰居均稱讚她乖巧孝順,暱稱她「阿妹」,中五畢業後,在葵涌區一間診所任職,其後轉到旺角另一間診所。
年多前,黎團興以個人身份申請綜援金,每月可獲三千多元。
2004年,黎團興因吸毒被判入戒毒所。
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,在喜靈洲接受戒毒治療,期間社署停發綜援金給他。
黎團興戒毒回家後,妻女以為他已重新做人,一家三口關係獲得改善。
案發前兩日是清明節,一家三口往酒樓品茗,一起晚膳,父女有講有笑。
詎料事隔一天,黎詠如被亂刀斬死。
葵青警區刑事總督察蔡偉富表示,黎團興仍然留醫,沒有生命危險,他有毒品案底曾經戒毒,目前不知是否有毒癖。
黎團興有飲酒習慣,每朝必飲一杯中國酒,有人推測起因是索酒錢不遂,警方未能確定,不排除疑兇突然狂性大發,兇案似沒有預謀。
黎團興情緒不穩,而且不肯說話,重案組探員未能錄取口供。
黎團興在案發後曾被轉介至青山醫院,觀察十六日後,證實無精神問題。
2005年5月4日,警方以涉嫌謀殺罪名拘捕黎團興,押至荔枝角收押所候審。
黎團興在警誡下對探員說:「嗰朝唔知點解,突然走入廚房,唔知點解殺咗個女,後來間屋又好多煙。我印象中,我出去廚房,好似擒咗出窗……又畀人救入屋,我唔知點解會殺個女。」
黎團興聲稱對事件全無記憶,只記得當日突然「頭痛、耳仔嗡嗡聲」,其後發現單位失火。
2006年5月22日,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,黎團興否認謀殺控罪。
控方陳述案情表示,黎團興事發後接受精神科醫生觀察,證實無精神問題,他曾於警誡下供稱:「我唔知點解會殺個女。」
被告妻子、死者母親何美珍現身法庭,親述父女相處融洽,黎團興從沒向她們動粗。
2006年5月30日,陪審團退庭商議後,一致裁定黎團興謀殺罪成,依例判處終身監禁。
黎團興聞判時一度流淚,被送到赤柱監獄服刑。
何美珍(55歲)聞判後十分激動,哭訴:「一個係我個女,一個係我老公,我好難講判得合唔合理。我情願用自己條命換番我個女條命,寧願畀佢斬死嗰個係我。佢流眼淚都遲啦,佢死咗好過做人!」
「一個大好家庭,有乜理由個女會畀老竇斬死,死咗個女,我都唔知幾咁傷心,我好淒涼,都唔知點做人……」
黎團興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及丙型肝炎等疾病,長期入住赤柱監獄醫院,由院所醫生定期跟進健康情況。
黎團興狀似有老人痴呆,反應很慢,日常飲食及如廁均需人照顧。
2015年1月3日早上七時零七分,赤柱監獄醫院清潔工陳考富,打算喚醒黎團興時,見他喘氣急促及表示不適,通知懲教員到來協助,黎團興當時仍清醒。
懲教助理劉啟智,收到通知後前往檢查,黎團興當時已閉眼及嘔吐,他通知上司並協助清理嘔吐物。
赤柱監獄醫院懲教主任戴天立,接獲下屬告知黎團興身體不適並曾嘔吐,到場後幫忙急救,黎團興已無反應。
戴天立即時用儀器檢查黎團興,已量度不到呼吸及脈搏,隨即為黎團興施行心肺復甦法,但沒有太大作用。
救護員到場時,黎團興已無呼吸脈搏,身體仍暖,救護員為他急救。
救護車將黎團興送往東區醫院搶救,延至上午七時五十四分證實不治。
懲教署已將事件通知警方,死因裁判法庭將進行死因研訊。
2016年5月5日,死因裁判法庭研訊黎團興死因。
黎團興無家屬到庭,其妻何美珍致函法官,稱女兒被殺害後,至今未走出陰霾,不欲憶起往事,拒絕出庭,僅以書面供詞交代。
庭上讀出黎團興妻子何美珍致死因庭的信件,何美珍在信中稱黎團興在2005年殺害女兒,她至今仍未能走出失去至親的陰霾。
黎團興被判囚終身後,何美珍只曾探望數次,最後一次在2008年,此後再沒有見過黎團興。
何美珍在信中稱不欲再回憶往事,希望法庭恩准她不用出庭作供。
何美珍在信中透露,黎團興生前有吸煙和飲酒習慣,不時到瑪嘉烈醫院覆診,黎團興不願向她透露身患何病。
2008年她最後一次見黎團興時,他未有提及身體狀況。
黎團興出事那天早上,何美珍接獲懲教署通知,她沒趕去醫院,其後到殮房認屍。
高級懲教主任蘇智聰,出庭作供時表示,他有註冊護士資格、駐守赤柱監獄院所醫院。
2001年,黎團興因心口痛入院,證實有缺血性心臟病、高血壓、肺病、精神分裂。
2011年,證實患缺氧缺血性腦病和腦退化症,在囚期間出現精神不穩及自殺傾向,曾六次轉介至小欖精神病院。
黎團興囚禁在觀察病房,監獄無再指派工作,平日可休息或在房內自由活動。
蘇智聰指出,黎團興有服用降血壓及心臟病藥,暈倒前沒有提出感覺不適。
5月9日,四男一女陪審員經兩日研訊,一致裁定黎團興死於缺血性心臟病,在東區醫院內死於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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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