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彥霖住在元朗,平時在太子及美孚站轉車,當日沒有在美孚下車,仍未下車的妮婭說陳彥霖要前往荃灣。
趙鈞誼其後透過WhatsApp問陳彥霖在哪裏,陳彥霖說正在K11看畫廊,傳送了幾張相片,趙鈞誼發現陳彥霖幾日前已傳送過同樣的照片。
陳彥霖透過WhatsApp向趙鈞誼表示:「只係想開開心心,做返自己,想將手機重設,要和同學一起做喜歡的事,例如拍片、唱歌、開Channel等。」
當晚,陳彥霖約趙鈞誼第二天一起上學,陳彥霖在太子站忘記落車,趙鈞誼問她「做咩」,陳彥霖回覆了一個「笑喊」表情符號 。
趙鈞誼提醒陳彥霖補交中文作文,陳彥霖沒有再回覆。
下午五時三十五分,商場都會駅閉路電視片段顯示,一名身穿黑色背心少女四度在便利店外彎腰,坐在石壆一會後站起來,來回踱步。
下午六時十分,港鐵清潔職員甘桂英,看到有物品放在港鐵調景嶺站A出口外的石壆,石壆並非正式座位,但平日很多人會坐在該處。
物品包括黑色iPhone、畫紙、畫筆,作文紙及放於一旁的一袋零食。
作文紙上寫有「共你雙雙對」,「他贏得了我的尊重」字句,甘桂英怕紙張遭吹散,用電話壓住紙張。
她初時以為有人到鄰近便利店購物,將物品暫時放於這裏,等候六至七分鐘,仍不見有人回來,通知上司發現失物。
調景嶺站車站管理主任莊林堅,收到清潔職員甘桂英通知,嘗試開啟電話惟電話無電,他替電話充電,晚上六時四十五分成功開啟,電話不用解鎖,能翻查通訊錄尋找機主親友。
莊林堅先致電名為「sister」的聯絡人,打通但無人接聽。
他分別以WhatsApp通話及Facetime ,致電名為「mami」,即陳彥霖的母親何姵誼。
何姵誼沒有接聽WhatsApp電話,後來接聽Facetime通話,問他「點解用Facetime call?」
莊林堅解釋看到電話圖像,以為是致電意思才按下。
何姵誼說她現時不在港,據她所知陳彥霖當時應該在美孚站。
莊林堅稱不知道為何電話會出現在調景嶺站,希望何姵誼替陳彥霖認領失物。
唐穎恩收到港鐵職員來電,說陳彥霖於站內遺下個人物品,她致電何潤來,何潤來說陳彥霖仍未回家。
下午七時左右,兩名年輕男女,在知專B座二樓平台拾獲一堆物品,交予學校服務台職員,其後證實是陳彥霖遺下。
周泰來駕駛的士二十年,在知專設計學院彩明路落客後,左轉至景嶺路,9月19日晚上,在知專另一個門口接到陳彥霖。
陳彥霖當時赤腳,頭髮綁成辮子,遞手截的士,表示要去緻藍天。
周泰來和陳彥霖在車程中交談很少,的士駛至康城路燈口位,泊在最左線時,陳彥霖突然表示要去最右線。
周泰來回覆她,「阿妹你下次早啲講,咁樣我會畀人抄牌」。
的士最終抵達地盤,周泰來曾向陳彥霖表示「呢度好靜喎」。
陳彥霖表示「得架啦」,用一百元支付車資,周泰來表示自己不夠零錢,陳彥霖改為用十元、二十元紙幣付款,周泰來覺得她一直表現正常,亦有禮貌。
周泰來不清楚陳彥霖下車後向哪個方向離開,也不知道下車地點有無小路可通往緻藍天。
當時他覺得陳彥霖無穿鞋很有趣,原打算把行車記錄儀片段下載,最終因人有三急找廁所沒有即時下載,片段其後被覆寫刪掉。
9月20日早上,陳彥霖原定因早前的襲警案,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上庭,何潤來不見陳彥霖蹤影,只好先行回家。
趙鈞誼在調景嶺站等陳彥霖一起上學,陳彥霖沒有出現,電話亦無人接聽。
趙鈞誼自己返校,不久接獲港鐵職員電話,表示陳彥霖的物品前一晚約六、七時,在調景嶺站被拾獲。
陳彥霖沒有上學,趙鈞誼覺得要向老師匯報,老師從校務處獲得何姵誼聯絡電話,得知她當時正在韓國旅行,回來後會往港鐵站領回陳彥霖物品。
9月21日,何姵誼從韓國旅遊歸來到警署報案,同事告知莊林堅,陳彥霖家人已認領失物。
9月22日早上十時,天氣晴朗,水流正常。
劉賢佳(55歲)與兒子坐舢舨出海釣魚,在油塘魔鬼山對出海面一百米,發現「有嘢浮下浮下」。
初時與該物體相隔四十至六十米,距離十米左右時,劉賢佳看到一具人體,他擔心船漿傷及該人,多次叫對方惟沒有反應,其後發現是浮屍後,報警求助。
十一時二十二分,水警輪駛近屍體,十一時五十八分,用吊機將屍體撈起。
警察港口分區第四巡邏小隊警員陳國榮,發現是一具女性屍體,撈起時屍體面部朝上,面部有少許發黑,屍身有發臭味道。
屍體全身赤裸,身上沒有任何證明文件,憑屍體樣貌,估計死者年約二十至三十歲。
中午十二時零八分,水警輪將屍體載回西灣河水警基地。
中午十二時十三分,救護員莫橋輝到場,發現屍體全身赤裸、目測為一名女性,全身蒼白及濕透,沒有脈搏、有屍斑及屍僵,確認明顯死亡,交由警方處理。
小隊指揮官文惠長在水警基地初步檢驗,屍體全身赤裸,沒有紋身,輕微發脹、雙眼突出、嘴唇腫脹,沒有由硬物或利器造成的明顯或可疑傷勢。
女屍右小腿內側有大約四吋長、兩吋闊擦傷,該傷勢不足以致命,有可能因屍體撞上石頭,或在搬運屍體時造成,因屍體全身赤裸,初步認為事件有可疑。
文惠長無為案件定性,要求刑事偵緝組協助,案件其後由港島東刑事值日隊接手,他亦無再跟進案件。
法醫藍偉文接獲警方電話,要求到西灣河水警總部協助檢驗屍體,他當時並無到場。
一般情況下,法醫到發現屍體現場,有助推論現場是否死亡現場。
如果是海上浮屍,水警按一般程序會先移送遺體到陸上,法醫無法判斷死者在哪個位置落水,也不知道屍體是從哪裡撈上來,法醫到現場勘察的作用較少。
藍偉文說,考慮到當時遺體已移送往水警總部,遺體無明顯表面傷痕、已開始腐化。
遺體置於陸上,在三至四小時後開始出現屍斑,要盡快送往殮房冷凍保存。
藍偉文認為即使到現場也無法提供額外資料,判斷無需親自到場檢驗,「香港咁多死亡個案,法醫係有限的,唔係每個個案都會去現場。」
遺體身份不明,無家屬認領,屍體舁送域多利亞公眾殮房。
東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李賢接手案件,初步檢驗死者年紀為二十五至三十歲,全身赤裸、及肩頭髮、髮尾染金色,身上有數處微小傷痕,沒發現可疑或致命傷痕。
李賢欲傳召法醫解剖屍體,法醫表示無需即時解剖。
9月23日,見習法醫李毓樺到殮房解剖屍體,先進行初步檢驗,包括為屍體量度身高,檢查表面傷勢及外表狀況。
李毓樺與另一名法醫與警方商討案情,例如會否有人申請豁免解剖令。
當時屍體身份不明,沒有家屬或認屍人到場,自動獲得解剖令。
9月24日,李毓樺在上司指導下解剖屍體,死者約高160厘米、重55公斤,屬中等身材,當時全裸,屍體為初、中度腐爛程度,出現肚脹、身體多處變紅及綠色。
因浸在水中變得皺皮,生殖器沒有傷痕,死者處女膜完整,四肢沒有骨折。
身體沒有出現烏蠅卵及蛆蟲,死者如在陸地上死亡,遺體很快會吸引到烏蠅產卵,孵化後變成蛆蟲,遺體如在水中,烏蠅則不能產卵。
檢查內在器官,頭骨沒有破裂,大腦沒有出血但開始腐爛,喉部和軟骨沒有骨折,肺部、胰臟、脾臟、腎部、腎上腺、甲狀腺及氣管等開始腐爛,左右胸腔膜各有550及50毫升深紅色腐爛液體。
死者肺部如果沒有疾病、沒有阻塞,海水理應平均流入兩邊肺部,胸腔液有可能由腐爛液體造成,未能解釋為何左右胸腔內液體份量有明顯差異。
遺體如果新鮮,死者遇溺時有大量水湧進肺部,肺部平均會有約400至500克,比現時右肺347克,左肺281克重。
屍體心臟開始腐爛,左右心室及心瓣正常,冠狀動脈沒有出現血塊,心臟肌肉沒有壞死,胃內有10毫升澱粉狀液體。
文獻記載,死者遇溺時如果胃部括約肌收緊,可能令海水無法流入胃部,即使遇溺死亡也有可能出現此情況,遺體胃部液體多與少,只是判斷死者是否遇溺因素之一。
憑排除法作診斷,推論死於遇溺,死亡時間為9月19日,即陳彥霖失蹤當日的五小時內。
李毓樺總結死因不確定,有可能是遇溺,但只是排除性死因,「唔知點解全裸,點樣、幾時同點解入水。」
屍體沒有致命傷勢,包括頭皮血腫、內出血,體內沒有發現藥物或毒物,未能解釋為何屍體全裸。
私處沒有傷勢,但即使遭強姦都可以沒有傷勢,李毓樺將陰道拭子交給警方。
李賢與同袍觀察解剖情況及拍攝相片,法醫沒指示拍攝屍體肺部照片,將部份人體樣本送往何文田政府化驗所,包括胸腔液、陰道拭子及左右手指甲。
李賢說,屍體的手指及手掌腐爛,無法以正常方法檢取指模,最後切除屍體左手拇指送交檢驗。
9月25日,何姵誼在臉書上否認浮屍是陳彥霖,感謝大家幫忙尋人:「我都知大家好擔心同好關心我,都收到好多疑似個案。」
何姵誼又轉貼連登的討論,稱:「想同大家講返依個唔係我個女,我個女係短髮的,謝謝大家。」(陳彥霖事實上是長髮的)
9月26日,陳彥霖的舅父,在旺角至觀塘線,二十輛小巴上貼尋人啟事。(陳彥霖在將軍澳失蹤,為何不在將軍澳張貼尋人啟事?)
鑑證科檢取指模對比,從刑事紀錄及失踪人口紀錄確認死者為陳彥霖,轉交至東區重案組調查,何姵誼得悉該具遺體是陳彥霖。(何姵誼在之前一日才否認女屍是陳彥霖)
警方將陳彥霖的人體組織樣本交給政府化驗所,政府化驗師衛永剛負責基因分析。
衛永剛抽取肝臟組織,陰道拭子及左右手指甲樣本,檢取基因。
衛永剛無法在左手指甲底血跡中檢取基因,右手指甲血跡與陳彥霖基因吻合,不排除陳彥霖生前曾抓過自己皮膚。
衛永剛在陳彥霖陰道發現血跡但沒有精液,屍體可能會出現滲血,不排除是經血血跡。
政府化驗師康祐軒,接獲法醫提供樣本進行毒理檢驗。
康祐軒分析從遺體檢取的胸腔液,膀胱沖洗液、肝臟樣本,無發現遺體有任何香港常見藥物或毒品痕跡。
政府化驗所高級化驗師李詠文,收到死者兩個指甲樣本,化驗後未有發現任何衣物纖維。
東區重案組第二隊警員編號14578警員李豪傑,從另一隊接手調查陳彥霖案件,主要負責檢取閉路電視片段及遺物,追查陳彥霖死前行蹤。
警方一度以謀殺案方向調查,向法庭申請手令,索取知專閉路電視片段。
知專的閉路電視鏡頭逾三百個,李豪傑難以翻看所有片段,按照陳彥霖身影檢取相關影像,剪輯成一段行動路線。
陳彥霖在學校遊走期間,無被跟蹤或襲擊,於晚上近七時步出校園。
李豪傑之後搜索當區一帶閉路電視,留意到陳彥霖隨後在都會駅商場出現,經二樓天橋行往善明邨方向,但未有入邨,而是走近彩明街,不過該街道無裝設閉路電視。
李豪傑曾到屋苑維景灣畔,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,將軍澳海濱公園等地點調查,但苦無線索。
9月27日上午,何姵誼「唔想搞大件事」,要求陳彥霖好友不要公告女兒死訊。
知專高級主任梁寶怡,收到警方電話通知發現陳彥霖屍體。
警方希望校方提供同月19日,即陳彥霖最後一次上學的閉路電視片段,讓警方檢取陳彥霖在校內留下的物品調查。
下午,梁寶怡接待警方,打開陳彥霖在課室的儲物櫃,櫃內無任何物品。
梁寶怡帶警方到保安室,翻看閉路電視片段,閉路電視系統由外判承辦商提供,翻看影像須用密碼登入,梁寶怡與另一同事及學校資訊科技部有密碼,外判商亦有權限取用系統。
9月30日,知專二級行政助理朱少光,按上司吩咐照清單下載同月19日,部分閉路電視片段,燒錄成光碟交予警方。
9月31日,朱少光開始下載,上述錄影片段長達數百小時,需花數天時間。
該些片段顯示,9月月19日下午近五時五十分,陳彥霖經調景嶺港鐵站行往校園,當時穿黑色吊帶背心、黑長褲及黑鞋,拿着手機、類似紙張、索袋物品。
畫面所見,陳彥霖在多幢校舍大樓遊走,曾現身李惠利大樓、B座空中花園等等,頸上掛繩、拿着的東西及黑鞋先後不見,鏡頭未有拍到她於何處棄下該些物品。(警方及校方沒有到校內搜索這些物品)
晚上七時,陳彥霖行經D座大樓地下停車場,行往調景嶺港鐵站方向,在連接港鐵站的都會駅商場出現。
10月5日,警察公共關係科,回覆《蘋果日報》記者查詢,經過初步調查,相信油塘浮屍案為十五歲失蹤女童。(警方於9月26日已證實死者身份)
10月6日,《蘋果日報》記者追問,警方以書面回覆:「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,事主死因有待毒理化驗及進一步調查確定。」(毒理化驗於9月26日已完成)
警方仍未透露上述浮屍是否陳彥霖,或陳彥霖是否已死亡。(警方於9月26日已證實死者身份)
10月9日,警方口頭確認,油塘浮屍身份是陳彥霖,檢視知專相關片段及了解死者背景後,案件為「屍體發現」案,陳彥霖死因無可疑。
10月10日,陳彥霖遺體火化及出殯,儀式有少量親友出席,何姵誼一度傷心痛哭。
陳彥霖父親出席女兒喪禮,這是他最後一次出院,自此精神狀况變差,行為奇怪,例如在走廊大叫。
10月11日,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,該名少女於9月19日失蹤,因過去有失蹤紀錄,其家人於9月21日才報警。(事實為何姵誼在該日才由韓國旅遊返港)
警方於9月22日接報指有屍體發現,經過解剖,少女遺體無表面傷痕亦無性侵跡象,死因仍有待確定,認為事件無可疑,警方未就反送中事件拘捕過該名少女。
江永祥說,從閉路電視中,看到陳彥霖生前有「可疑行為」,相信陳彥霖失蹤當晚,將個人財物放在校園,然後赤腳步行往海濱公園自殺,(陳彥霖是坐的士離開,而非赤腳往海濱公園自殺。)
江永祥表示,與死者家屬聯絡後,確認「死亡情況及背景沒有可疑」,暫未確定死因,因背景涉及私事不便講太多。
被指死因未確定下,迅速火化遺體有違程序,警方回應已解剖屍體,死因待法醫確定,家人如要求,有權召開死因研訊。
10月14日,陳彥霖的同學及大批網民包圍知專,要求公開陳彥霖失蹤前於校內的閉路電視片段。
10月15日,網上傳出陳彥霖生前兩段影片,一是自拍短片,片中顯示她在街頭中了催淚彈,流着淚訴說自己只是行街,稱會在現場等待與警方指揮官對話。
陳彥霖曾向着鏡頭說:「你哋有事呢,我會陪住你哋㗎,因為我都係香港人。」
第二段短片於8月12日在東涌站拍攝,陳彥霖好友表示憑片中女子樣貌,衣着及飾物,確定是她。
就讀知專視覺傳播系二年級生Black(化名),在校內接受傳媒訪問,9月19日晚約七時,在調景嶺站見過陳彥霖。
10月16日下午,職業訓練局透過電郵,向學生再公開十六條閉路電視片段。
10月17日,何姵誼現身無線電視一個節目,說看過警方跟進和閉路電視,認為當時的陳彥霖有異樣,相信是自殺。
何姵誼說,陳彥霖7月時覺得運動「變晒質」,再沒有參加反送中運動。
陳彥霖生前情緒崩潰,至少兩次說有男人聲音和她說話令她睡不着,懷疑陳彥霖有思覺失調。
何姵誼承認醫生診症後認為陳彥霖沒有情緒病,呼籲大家不要騷擾他們,表示:「唔需要你哋話同佢沉冤得雪,已經夠慘啦我哋一家人,已經無咗佢,我哋係最錫佢,唔好再推測,唔好再胡亂講任何你哋認為嘅嘢啦,我淨係想佢哋放過我哋一家人,我都想我個女安息啊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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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