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寨探案實錄:求好友弒父 逆子囚八年 配音:粵語 字幕:繁簡

 

梁偉基與張銳剛在明愛中心修讀課程,修完課程後多年未見過面,2003年10月,兩人由社署安排到勵行會讀電腦課程重遇,他們都在上水彩園邨居住,後來成為好朋友。

張銳剛做塑膠樽回收工作,梁偉基靠公綜過活,兩人其後一齊加入亮碧思香薰油做傳銷,張銳剛出錢購買香薰油,欠下財務公司三萬元。

為搵快錢,兩人打算到的士高賣丸仔,在這個時候,梁偉基的父親梁志忠由內地回港,辦理與梁偉基生母的離婚訴訟,在香港逗留兩、三個月後才返鄉。

梁偉基然已二十一歲,但梁志忠對他管教極嚴,不准他出夜街,梁偉基因而無法到的士高,賣丸仔搵快錢計劃胎死腹中。

2004年7月20日,梁偉基與張銳剛在彩城皇宮酒樓見面,梁偉基對張銳剛說,受到父親監管,不能出夜街,所以無法賣丸仔。

只要用刀弄傷梁志忠,令他在醫院留醫,梁偉基就可恢復自由,進行賣丸仔計劃,兩人約定在華山雞場落手,梁偉基會以見工為藉口,誘梁志忠前往。

7月21日晚上七時,梁偉基約張銳剛在上水彩園邨見面,梁偉基在公廁內的傷殘人士廁格,拿出藏於廁所水箱內的一把鋸齒刀,在刀柄纏上繃帶,再用繃帶將刀纏在手上。

梁偉基對張銳剛說,纏繃帶可避免行兇時,刀脫手跌在地上。

梁偉基之後持刀向張銳剛示範如何做,說用刀插腹部兩邊及背部位置才「易死啲」。

晚上八時四十五分,梁偉基回家,對梁志忠說找到工作,但僱主要見家長,要求梁志忠陪他到華山村見工。

張銳剛尾隨兩人行至彩園邨天橋,梁偉基丟下一張紙巾,張銳剛拾起一看,上面寫着「雞場」,他意會是在雞場落手。

晚上九時半,三人到達華山村南段五十八號,華山園藝公司與東陽綠化有限公司之間空地,梁偉基藉口找僱主,叫梁志忠在原地等候,張銳剛這時用刀刺殺梁志忠。

華山園藝公司職員廖錦超聽到狗吠聲,前往查看時發現梁志忠按着腹部,倒在地上,狀甚痛苦,對廖錦超說遇上打劫,被賊人捅了幾刀。

張銳剛這時已走到東陽綠化有限公司閘口,不久,梁偉基神色慌張走過來,口齒不清及身體顫抖,對廖錦超說傷者是他父親梁志忠,陪他來見工。

廖錦超安排梁偉基站近車房附近,要求他交出身份證後代為報警。

梁志忠腹部中了四刀,送北區醫院搶救,延至凌晨不治。

晚上九時四十九分,兩名警員坐俗稱「熊貓車」的輕便巡邏警車,巡經華山村時,警方電台報告有劫案發生,警員張家馳到達華山村入口,發現張銳剛神色慌張、形跡可疑。

截停搜身時從張銳剛腰包搜出一柄刀,該刀以刀套封着,用紗布包裹。

警誡下,張銳剛說欠下財務公司錢,行劫時用刀拮傷人,被捕後供出受梁偉基指使殺害梁志忠。

政府化驗師檢驗刀上遺留的基因後,證實刀上血跡屬梁志忠所有,用作包裹刀的紗布驗出兩種基因,其後證實屬於張銳剛及梁偉基。

7月22日早上,探員拘捕梁偉基,他在第一次警誡錄影會面時對探員說,他與父親關係不錯,偶然會與父親下棋,只是父親管束太嚴,令他失去自由。
他教唆好友張銳剛弄傷父親,令到他住院,讓他可出夜街,到的士高「賣丸仔」。

張銳剛曾提議殺死梁志忠,梁偉基反對,他說:「佢係我老竇,使唔使為啲丸仔搞成咁,唔好拮佢重要位置,等佢瞓吓醫院就得,真係唔好搞出人命,始終係我阿爸。」

梁偉基說:「我唔同意殺阿爸㗎,不過整傷佢都唔係乜大問題,係我決定喺邊度落手同提供刀,行兇用的刀,是在石湖新村拾到的。」

探員不相信兇刀是拾回來的,展開全面偵查,下午五時許,在上水新豐路百佳超級巿場,買得與兇刀一樣約一呎長利刀,售價21.9元。

探員翻查超巿銷售紀錄,發現在17日傍晚六時許,一名顧客以21.9元購買了一把相似的刀。

第二次警誡錄影會面,梁偉基說出另一版本,他說,父親在他小時候毆打母親導致離婚,離異後,母親不知去向,父親返內地再娶,生下同父異母弟妹,得到比他更多的偏愛。

梁偉基由八十多歲祖母照顧至二十一歲,祖父已離世,他尚有一名居於內地的叔父。

梁偉基曾做過派傳單、扮演公仔及包裝等兼職,生活費依靠社署每月二千五百元援助金。

梁志忠長居內地,每年回來兩次,經常毆打祖母要錢,父子關係只屬一般。

梁偉基臭罵梁志忠,「呢啲人有手有腳唔出嚟做嘢」。
梁志忠曾虐打父親又拿父親的錢,日常話題離不開在內地的生活,令他更「嬲」。

內地的叔父對他說,梁志忠在內地賭輸錢,把梁偉基的妹妹賣掉還債,他知道後才想殺死父親。(探員查出,梁偉基妹妹早被社署安排領養)

梁偉基說:「我好憎佢賣咗阿妹,同內地阿媽細佬妹點生活,懶開心咁,佢唔鬧我就唔憎佢。佢一鬧我,一唔畀我出街,同埋一畀我聽到打我阿媽的事,畀我聽番內地兩個妹、一個細佬點樣生活好好,如何大魚大肉,我就憎佢!我咪斬佢。」

案發前,梁志忠由內地回港,處理已故父親市場事務及與妻子的離婚訴訟,每天在家抽煙、喝酒、睡覺及看金魚。

探員再追問行兇利刀來源,梁偉基承認,鋸齒刀在百佳超級市場購買,本來打算用來斬傷父親,但自己「落唔到手」,他一直無意親自下手,其後找張銳剛幫忙。

7 月21日,在張銳剛施襲前,他想打退堂鼓,把梁志忠帶到較光亮且近民居的東陽綠化公司,雙手交疊作「╳」手勢,示意終止行動。

梁偉基說:「佢feel唔到我的意思係唔做,嗰度有人、有狗、又有燈,估唔到佢都照做,之前講好喺雞場好黑嗰度做,點知咁光猛佢都做。」

探員為張銳剛進行兩次警誡錄影會面,他在第一次警誡錄影會面說,因被財務公司追債,決定打劫。

第二次警誡錄影會面,張銳剛說:「阿基由細到大都唔鍾意佢阿爸,想殺死佢,佢阿爸成日在大陸,十幾年無對佢好過,無關心過佢。」

案發前數個月,張銳剛陪梁偉基帶三百元現金,回大陸接濟梁志忠,梁偉基當時首次表露殺機。

梁偉基說他千辛萬苦把錢帶到內地給梁志忠,梁志忠完全不理會他的感受,梁偉基揚言:「佢唔死我就唔姓梁!」

梁志忠回港暫住,時常跟着梁偉基,梁偉基十分煩惱,所以「唔想佢係度」。

梁偉基提出由張銳剛用刀「拮佢腰部」,張銳剛起初拒絕,梁偉基哀求說:「幫我一次,當係朋友,我都未求過你。」,張銳剛最終答應。

7月22日晚上八時許,梁偉基打電話給張銳剛,叫他幫忙「隊冧」梁志忠,張銳剛說自己不是職業殺手不懂殺人,「未試過」及「有啲驚」推卻。

梁偉基向他重複哀求:「朋友當幫忙啦!求吓你、跪吓你啦!好唔好!」
張銳剛終首肯答允,叫梁偉基帶父親外出。

兩人在行動前未決定行兇地點,暫定在華山村,梁偉基領梁志忠由家中步行至華山村,途經一條天橋,梁偉基邊行邊在紙巾上寫字。
之後刻意扔在地上

張銳剛「好奇」上前拾起查看,紙巾上有「雞場」二字,意會到梁偉基指示他在「雞場」下手。

案發時,張銳剛打算用刀輕輕刺梁志忠,豈料刀鋒太利,一刀已刺入深處,第二刀是梁志忠向着刀鋒倒下,以至被刀刺傷,梁志忠高呼打劫,張銳剛在混亂間再刺兩刀。

張銳剛說深知「殺人填命」,不過經不起梁偉基重複哀求,才出手殺人。

張銳剛強調,雖然身負三萬元債務,不過做膠樽回收工作,收入有能力還債,不會為錢銀打劫殺人,行兇純粹為幫朋友。

張銳剛說:「全世界誤會我都唔緊要,我唔想父母都誤會我係為少少錢而殺人。」

法醫驗屍時發現,死者身上有多處刀傷,除這些傷口外,死者肘部有瘀傷和擦傷,左食指的腱上有三厘米長傷口,屬防禦性傷口。
兇器是一柄十三至二十厘米長利刀,以相當大力度穿透死者身體。

兩人稍後被落案控以謀殺罪名,梁偉基與張銳剛都說是對方提議殺人。

2005年7月14日,張銳剛接受心理學家梁詠琪博士評估。
言語智商83、績效智商91、全面智商85,智力運作水平處於平均低位範圍內,語言能力和非語言能力之間沒有顯著差異。
一般而言,智商69及以下,才屬於精神缺陷。

開審前,代表張銳剛的律師表示,心理評估報告指出,張銳剛智力偏低,要求把報告呈交陪審團考慮,但不獲法官批准。

審訊期間,張銳剛哭訴不介意被全世界人誤會,被捕時無透露由梁偉基指使,後來擔心父母誤會他打劫殺人,才供出梁偉基。

執業大律師指出,構成謀殺罪名成立主要因素,在於行兇者下手時的犯罪意圖,若兇徒出手時一心要置對方於死地,即滿足了謀殺罪名成立要求。
若只為傷害對方、給對方一個教訓,有機會謀殺罪名不成立。

8月1日,案件於高等法院原訟庭開審,張銳剛(22歲),膠樽回收工人,案件開審時承認誤殺罪,不被控方接納。
梁偉基(22歲),為案中死者梁志忠兒子,兩人被控謀殺梁志忠。

8月9日,張銳剛出庭作供自辯,回應其代表大律師提問時表示,他無意殺害梁志忠,只是在梁偉基多番哀求下,才答應幫忙他。

他完全無想過殺人及令梁志忠受傷,他認同弒父是令人厭惡及違反道德行為,覺得這種行為十分忤逆。

張銳剛認同大律師說法,梁偉基是「損友」,他回答問題時,傻笑解釋說:「又要同佢玩,又覺得佢係損友,覺得好矛盾,所以笑了出來。」

8月12日,梁偉基出庭自辯,案發當日,他要求父親陪同到華山村雞場見工,預先安排張銳剛用刀「整傷」父親梁志忠。

梁偉基到達華山村後打算放棄計劃,將雙手放在背後作交叉狀,向張銳剛打出代表停止行動的手號,不過,張銳剛仍用刀將梁志忠刺傷。

梁偉基說,被警方拘捕後,錄取供詞前,遭警員掌摑、頭撞枱面、以身體壓着他,用手揑其下體,聲稱會「掟你落街」,恐嚇他供出事件始末,他在不自願情況下錄口供。

8月18日下午,四女三男陪審團退庭商議,晚上十時一致裁定張銳剛謀殺罪名成立,梁偉基控罪未能作出裁決,稍後時間才有結果。

代表張銳剛的大律師指出,張銳剛智商低,輕易聽信好友唆使殺人。
張銳剛出身良好家庭,中五畢業後幹過多份工作,包括倉務員、地盤散工和售貨員,被捕前做膠樽回收工人,月入四千元。
張銳剛母親傷心過度,無法到庭旁聽判刑。

法官馬永新行將退休,此案是他最後審理案件,馬永新於1981年加入律政署任檢察官,1991年獲委地方法院法官,1997年出任高等法院暫委法官,兩年後獲委高院原訴庭法官。

馬永新說,聽過辯護律師求情,決定去信行政長官曾蔭權,提出一些對此宗兇殺案的個人意見,讓行政長官考慮給予一個最低服刑期,張銳剛不必坐足一世監。

馬永新坦言法官不常用此方法,他的建議對特首無法律約束力,再次開庭時,會披露該封信函具體內容,聽取律師意見,會考慮張銳剛的醫生報告。

按一般做法,陪審團會在達成所有裁決後才宣讀裁決,本案陪審團罕有地先裁定張銳剛謀罪成。

之後繼續處理梁偉基控罪,期間曾向法官提問,要求澄清謀殺罪必要元素,「意圖造成嚴重傷害」定義,辯方對此表示關注,張銳剛的辯護律師表明會建議他上訴。

謀殺罪名成立,必判終身監禁,張銳剛聞判後整個人軟癱座椅,極之沮喪,由兩名懲教員攙扶步返囚室。

庭上多名親友哭成淚人,有親友不忿張銳剛被梁偉基連累,罵他:「今次殺阿爸下次殺阿媽,打靶仔天收佢!」
又怨張銳剛強出頭:「抵你啦,幫個衰仔。」

四女三男裁審團退庭商議兩日一夜,8月19日以五比二裁定梁偉基謀殺罪名不成立,一致通過誤殺罪名成立。

梁偉基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,他的當事人對於一手造成這樁慘劇深切懊悔。

梁偉基由祖母湊大,六歲時父母離異,之後一直沒法聯絡生母和胞妹,經常返內地的父親無給他榜樣,走正確人生道路,令他不曉得人生價值觀,愚蠢無知下犯下弒父滔天罪行。

梁偉基由十八歲起已領取失業援助金,律師說寄望梁偉基在獄中好好唸書,補償過去。

梁偉基透過辯護律師,向被他連累的好友張銳剛和他的家屬深切道歉。

高院法官馬永新斥責弒父逆子梁偉基,行為惡毒、陰毒、思想偏歪,害死父親外,連累好友囚禁終身,一手造成的傷害,會一生一世陪伴着他。

法官指出,陪審團顯然相信梁偉基的自辯,認為他有提示張銳剛不要嚴重傷害父親,只是張銳剛誤解意思,以為須依指示攞命。

法官體恤梁偉基自小給親人離棄,得不到家庭溫暖,活到今日也無甚麼好的人生經歷,判梁偉基入獄八年。

8月26日,張銳剛在三名庭警陪同出庭,代表張銳剛的大律師向法官建議,希望法官在報告中加入評語,說張銳剛受到壓力,未想清楚便應承友人犯案。

代表律師把多封家屬求情信英文譯本,呈交法官馬永新,要求法官在呈交行政長官曾蔭權的報告中,寫上張銳剛不是社會危險人物。

代表律師引述精神病醫生報告,佐證張銳剛欠缺足夠能力解決問題,期望有關意見可令長期監禁覆檢委員會,給予張銳剛寬減服刑期。

法官馬永新說,智商較低的張銳剛,的確無法解釋為何一定要幫好友梁偉基,顯示解決問題能力不足。

陪審團雖然認定張銳剛蓄意殺人,但法官覺得張銳剛並非是危害社會的人。

長期監禁覆檢委員會在犯人服刑五年後,作出刑期覆核時,應會替他定出最低服刑期,法官在報告內,不會建議最低服刑期。

張銳剛不服判刑,提出上訴申請,2007年7月11日,上訴庭駁回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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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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