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庸武俠小說《鹿鼎記》中,神龍教是明末清初盤踞在神龍島上的邪教組織,教主洪安通武功高強,寵信年輕貌美夫人,善用藥物,馭下嚴厲,扶植少年教眾壓制年長部下。
香港宗教與風俗相當多元化,根據《香港基本法》第32和141條,香港法例383章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》,信仰及宗教自由是香港居民享有基本權利之一。
九十年代中期,香港也有叫神龍教的組織,聲稱為茅山第一百零八個分支之一,在本港冒起,在九龍多處設立神壇,鼓吹以合氣之法修煉法身,救贖罪行。
青龍教總部位長沙灣道四十二至四十四號,教主毛雲龍聲稱教派來自台灣天道會,原名神龍教,來港後改名青龍教,有三十年歷史及一千名信徒。
青龍教透過徵友或招聘廣告,誘騙心靈空虛青年入教,修煉「合氣之法」。
所謂「合氣之法」,是天地之氣,也就是陰陽,陰陽取自男女之氣,即男女交歡,成功修煉可得永生。
女教徒叫「青龍女」,日夜無償賣淫,洗淨罪孽及替家人消災,男教徒做「姑爺仔」誘騙少女做「青龍女」。
其中一名「青龍女」,從1996年4月至8月,每天接客至少三十人,每日工作十八小時,每天收入約五千元,全部交給教主。
1996年9月25日,警方在長沙灣、深水埗、石硤尾,搗破青龍教八個神壇,拘捕教主毛雲龍。
揭發一名十九歲「青龍女」,入教後除賣淫奉獻外,更將十四歲胞妹帶往神壇「消災」,結果,女童被人在壇前輪姦。
毛雲龍1971年出生,為運輸散工,向迷信無知婦孺灌輸「1999年為世界末日」,入教修道可令全家避過末日災劫,教友信以為真,為教會奉獻。
毛雲龍被落案起訴,控制賣淫場所及倚靠妓女收入維生等罪名。
由於教友證人均被「洗腦」,有些擔心家人安全,不願出庭作證,毛雲龍最終被判入獄兩年。
1997年,毛雲龍聘請資深大律師清洪上訴,成功脫罪。
2003年4月,二十六歲女子「阿儀」報案,聲稱被騙成為「青龍女」被逼賣淫。
「阿儀」對探員說,她原在製衣廠做包裝女工,製衣廠倒閉後失業。
三個月前,透過工友結識一名姓鄭男子,該名男子報稱運輸工人,將她引入青龍教,先後要求她代還欠債及積德,逼她賣淫賺錢。
「阿儀」表示,曾兩次遭教友利誘及威逼,挾持到旺角一個架步接客,她死不就範,遭人多番恐嚇,她在驚恐下報警。
探員初步調查發現,青龍教死灰復燃,在九龍城衙前塱道活躍已有一年,教內職員均報稱運輸工人。
4月5日,警方搗破青龍教教壇,救出一名十二歲男童,拘捕八男兩女(15至44歲)。
十五歲男童獲自簽五百元擔保,下周再向警方報到,另外九人被扣留調查。
4月6日深夜十一時,毛雲龍在弟子陪同下,於神社內開記者會,否認逼女教徒賣淫。
毛雲龍說,報案女教徒「阿儀」是精神病患者,三個月前來到神社,自稱欠下財務公司六千元,不敢回家,要求收留,他讓「阿儀」在神社內擔任清潔工作。
2004年1月,一名二十八歲女子報案,說被威逼賣淫,賺取金錢進貢青龍教,油尖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。
該名女子對探員說,她是「青龍女」,去年十月,透過報章交友廣告結識一名男子,其後與該男子在砵蘭街一單位內同居,該個單位內還有不少男女居住,男子說他們都是青龍教教友。
男子游說她入教,叫她交出所有財物奉獻教會,她被安排與另外五個「青龍女」編成一組,聽取教義後,一同「出鐘」賣淫。
青龍教將「青龍女」編成六人一組,年紀大的做「一樓一鳳」,年輕去「馬檻」,每組六名「青龍女」須向教派共奉獻五百萬元,始能化解罪孽登上「天堂」。
「青龍女」不接客時,要抄摹經文,堅定意志。
三十多名「青龍女」每人每日接客十次,可賺二千元,每天只獲發八十元零用錢,青龍教藉「青龍女」賣淫每月收入超過二百萬。
收入不足的「青龍女」或男性教友,需向親友借錢「奉獻」。
一名女會計為替胞弟「贖罪」,虧空公款達一百三十萬元被判監。
重案組探員調查發現,青龍教於2003年被警方掃蕩後,很快重張旗鼓,將總壇由九龍城遷到旺角砵蘭街,以地下一間運輸公司作掩飾,大廈一樓一個千多呎單位為教派總部。
青龍教用報章交友廣告吸納大批女教徒,控制她們在尖沙嘴及油麻地一帶賣淫。
除控制「青龍女」賣淫外,男女教徒會被傳授賭術,藉出千騙財。
1月22日,探員採取行動,突擊搜查七處地點,包括砵蘭街教派總部及運輸公司,山東街、廣東道兩間供「青龍女」集宿地點,尖沙嘴金巴利道、金馬倫道、彌敦道等四個賣淫場所,救出五名「青龍女」,拘捕兩男一女(年齡由35至43歲)。
探員搜出一批銀行文件、電腦記錄,青龍教教主與另外兩男一女親信聞風先遁,警方通緝他們歸案。
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郭慶祥高級督察說,青龍教被警方多次掃蕩,綽號「阿龍」的主腦毛雲龍至今下落不明。
警方相信青龍教骨幹成員已分散在不同地區,擔心在即將來臨的暑假死灰復燃。
青龍教是以宗教作幌子的賣淫組織,尋找既隱蔽、面積又大的地方做會址,裝修成設有教壇及房間的大本營,以運輸公司名義運作。
在報章刊登廣告招聘運輸工人吸納會員,對象以失業失學的雙失青年為主,約見時會提出可提供免費食宿招徠。
青龍教在招收的會員中揀選一些型男,由教中主腦或骨幹成員替他們「洗腦」,包括用精湛賭術及青龍教教義,令他們對青龍教深信不疑,然後教授他們做姑爺仔伎倆,命令他們到的士高或透過ICQ,結識少女,以甜言蜜語俘虜她們,帶返教壇共賦同居,成為女會員。
女會員對教壇有歸屬感後,青龍教主腦出面,曉以教義令她們出賣肉體,例如說幫青龍教搵到四百九十五萬元,就可以上昊天(到達天堂)。
女會員若拒絕會遭暴力對待,或威脅傷害其男友逼使她們答應,樣貌娟好女會員會安排到馬檻接客,樣貌身材較差則安排當一樓一鳳。
女會員若難抵皮肉生涯出走,會由男友勸回或威脅傷害家人性命逼她回教壇。
郭慶祥呼籲青少年勿墮青龍教陷阱,見工時若發現有非正式宗教教壇要提高警覺,為人父母若發現子女有工作但無收入,常不回家居住,或問家人借錢,可與警方聯絡。
宗教人士指出,青龍教不屬茅山門派,只是一些江湖神棍借噱頭搞事,藉此廣納女信眾,教唆或威逼她們賣淫,與多年前由外國傳入的邪教「天父的兒女」,以女子賣淫吸引男信眾手法,大同小異。
青龍教控制女教徒手法,包括不准她們睡覺,令她們意志變得薄弱,或以藥物控制她們。
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探員根據線報,11月8日凌晨四時三十四分,在旺角彌敦道六八九號八樓一個單位,拘捕潛逃十個月的教主毛雲龍(33歲)。
晚上七時許,探員到達新蒲崗彩虹道二十八至三十號,一名年約四十歲女子從外回來,用鎖匙開門,探員表露身份,入屋搜查,證實是青龍教總壇,探員拘捕三個人,帶返警署調查。
開門女子叫鍾群英,是青龍教「師尊」招友全的二奶。
招友全是億萬富豪,1990年以炒賣的士牌發跡,行內人叫他做「的士招」。
招友全是青龍教「師尊」,令探員大吃一驚,請示上級後,回覆是要有足夠證據才可拉人。
可惜,與此案有關的「青龍女」都不願作證,被捕三人保持緘默,聘請大狀擋架。
2004年平安夜,招友全因急性心肌梗塞逝世,案件最終因證據不足,三人獲得釋放。
招友全死後,青龍教銷聲匿跡,2008年12月,青龍教死灰復燃,總壇搬往元朗市中心一個單位。
招友全曾表明死後要風光大葬,家人其後只安排低調火化,骨灰放在荃灣玄圓學院一個普通龕位。
青龍教「師尊」招友全,1949年在內地出生,上世紀六十年代末,從老家佛山偷渡到香港,由於人生地不熟,工作無着落,只得露宿街頭,最後在碼頭當卸貨苦力,十分辛苦,老闆以他沒有身份證剋扣工錢,對他百般壓榨。
招友全其後在油麻地租住板間房,在區內一藤器家具店當工人,舖頭附近有茅山神壇,他因而學識茅山法術。
招友全很快升到大教(最高級別弟子),經常協助師傅做法事,學懂茅山「迷魂大法」。
招友全的第一個試驗品,是住在他房間斜對面的王美英。
施法後,王美英對他一見鍾情,很快成為戀人,王美英為招友全作擔保,介紹他到工廠工作。
王美英母親早逝,與開的士的父親相依為命,1973年,招友全與王美英結婚,搬進王家,第二年,他們的大女兒招文鳳出生。
幾年後,招友全辭掉工作開了一家製衣廠,賺到人生第一桶金。
1982年一天晚上,招友全的岳父回家,臉色十分難看,招友全詢問原因。
原來,岳父任職之的士公司欠銀行債,準備賣掉一批的士牌,的士司機會因而失業,與新主人洽談合作,又會被壓價。
招友全對岳父提到之的士牌產生濃厚興趣,他發現香港人對的士需求愈來愈高,買賣的士牌是發財契機。
招友全與妻子王美英商量後,把積蓄全投入的士牌買賣。
他說服岳父將多年積蓄湊在一起,一次過競拍十九個的士牌,與原來之的士司機續約。
不到一年,這批的士牌全部賺回來,招友全將資金再投入的士牌買賣。
不到十年,招友全手中擁有七百多個的士牌,招友全因買賣的士牌致富,創立群英的士公司。
招友全與元配王美英,婚後誕下五女四子,租住銅鑼灣百德新街物業。
1990年代買入碧瑤灣一單位居住,2003年沙士期間,大手買入九個單位。
招友全死時五十五歲,身家超過四十億,除大批銀行存款外,物業估計值七億元,包括二十四個薄扶林碧瑤灣單位、九個中半山愛都大廈單位。
七百個市區的士牌,每個五百萬元計算,總值約三十五億元。
這筆巨額遺產,引發一場爭產官司,招友全元配王美英所生六名子女,2005年10月向傳媒控訴,說父親神志不清,受人影響改遺囑,將全數遺產留給繼母鍾群英。
招友全子女說父親擅長茅山術,綽號「師尊」,排行第五的招文珊繪聲繪色指控,大家姐招文鳳睡在父親床上,做見不得人勾當。
被指奪產的鍾群英,原是製衣廠女工,認識當時是製衣廠老闆的招友全,1983年成為招友全的二奶,也是他的得力助手。
鍾群英得到招友全信任後,逼走元配入宮。
1989年8月,招友全與元配王美英分居,王美英同意不收取贍養費,子女全交招友全撫養,王美英仍住在愛都大廈。
鍾群英成功逼走元配,1990年開始,與招友全同居,1991年,招友全與元配王美英正式離婚。
鍾群英之後安排兩名朋友陳冠卿及林寶珍,一同服侍招友全,她們隨後成為三奶及四奶。
鍾群英為招友全誕下兒子,兩人一直沒有正式結婚,後來再多育兩名女兒,招友全的前妻、二、三、四奶,同住愛都大廈。
招友全一廈四妻,但他至少有六名女人,為他生了十九名子女,最寵信的是鍾群英。
2001年,王美英移居廣東省常平。
王美英長子招文虎,因反對父親在沙士期間大量購入物業,失去父親歡心,鍾群英趁勢說他沒用。
2003年,招文虎因精神問題入院,王美英傷心過度,在常平住所燒炭自殺身亡。
2006年9月2日,鍾群英先下手為強,以低於市價公開拍賣十二個豪宅單位連車位,所有單位出價均未及底價需全部收回。
2009年9月25日,爭產官司尚未開審,與訟雙方已先花了一千二百萬元,若正式審訊,雙方費用將各耗六百至八百多萬。
法官認為,雖然原告一方獲法援資助,但法援署也要考慮公帑是否應這樣運用。
法官為此案召開管理會議,規勸接受調解,節省巨額訟費及以免家事外揚,雙方初步接納,案件押後12月10日再訊。
調解最終未能成功,雙方對簿公堂。
2011年2月28日,四十億遺產案在高院開審,案件會傳召二十一名證人作供,包括多名腦科及精神科醫生,預計審訊期需時二十五天。
招友全元配王美英所生其中六名子女指出,二奶鍾群英所持的2003年遺囑無效,要求法庭確認1997年遺囑副本有效,將遺產分給其中十四名子女。
招友全的二、三、四奶站在同一陣線,指元配及其子女與招友全反目,招友全於2003年改立新遺囑。
原告招文虎、文珊、文豹、文麟、文龍、文瑩,是招友全與元配王美英所生其中六名子女,由法援署指派律師提訴訟,被告是鍾群英。
原告律師透露,1997年聖誕節前夕,招友全立了一份遺囑,因原本已撕毀,原告呈堂的是一份遺囑副本。
按該遺囑,招友全把遺產分給當時元配,二奶鍾群英、三奶陳冠卿育有的五子九女,每名兒子可分兩份,每名女兒可分一份,二房、三房、四房本人沒有分到任何遺產。
鍾群英說,招友全於2003年6月5日改立新遺囑,表明不留遺產給元配九名子女,把遺產全留給鍾群英一人。
鍾群英說,1999年元配在置富花園與三奶爭吵,期間搶走三奶的手機和掌摑三奶的臉,三奶後來報警,招友全的律師一度到場協助。
招友全事後向律師表示要改遺囑,「一個仙都不會留給元配的九名子女」,2000年,招友全與鍾群英興訟,向元配追討四十萬元欠款,五日後終止訴訟。
鍾群英說,招文虎於2003年4月出現精神問題,要入院治療,元配由常平回港探招文虎後,在常平燒炭自殺身亡。
招友全在內地替元配辦後事,訂了最豪華酒席,元配子女因哀傷無法下嚥,觸怒招友全,招友全事後與元配子女多次在電話中爭吵,導致改立遺囑,鍾群英一方有電話錄音為證。
2012年1月31日,法官潘兆初裁定二奶鍾群英勝訴。
法官解釋儘管一向愛錫子女的招友全,因與子女關係轉差更改遺囑,但沒證據顯示他受到精神問題影響。
法官同情元配的子女,希望他們振作,基於被告立遺囑時清醒,即使對其子女不公平,法庭為尊重死者生前立最後一份遺囑意願,判2003年遺囑有效。
法官重申,本案是令人傷心案件,與訟雙方為爭家產鬧上法庭,關係破裂,法庭不想猜想招友全不想分身家給子女的原因,但原告的證供並不可信。
法官裁定鍾群英是招友全遺產唯一受益人,獨佔招友全逾四十億元遺產。
原告不服判決,提出上訴申請,終審法院於2013年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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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