翡翠酒樓位於彌敦道六十六號金冠大廈三字樓,人稱「蘭子」的蕭蘭香(45歲)在翡翠酒樓任職高級主任,經常向高層舉報,工作態度有問題及「搵公司着數」的同事,雖獲公司賞識,卻令同事不滿。
2003年10月6日,翡翠酒樓部長黃創海與經理陳榮城當日不用上班,約朋友到翡翠酒樓晚飯及宵夜。
凌晨三時許,酒樓打烊後,兩人仍與四、五名友人在酒樓大堂飲酒談天,那枱仍有十支啤酒未埋單,會計部無法入帳。
蕭蘭香叫陳榮城先埋單,以免阻礙帳房工作,陳榮城覺得蕭蘭香有意在朋友前落他的面,說還會繼續喝酒,要求翌日一齊結算。
蕭蘭香說會鎖上雪櫃,要陳榮城立即結帳,陳榮城雖然不滿,但仍到帳房付了七十元埋單,一班人之後倖倖然離開酒樓。
10月6日凌晨四時四十分,在酒樓做了兩年看更的吳文壁,人稱「文叔」,開始巡視酒樓有否關燈和關好門,他目送蕭蘭香從後門乘搭升降機落樓。
約三分鐘後,蕭蘭香由地下大堂乘升降機上來,衝進酒樓內,高聲呼叫:「文叔,好痛呀,好慘呀!有人攞桶嘢淋我……佢哋兩個好似城哥、海哥,文叔,快啲同我報警同除衫……」
吳文壁報警及通知酒樓總經理,總經理吩咐他向蕭蘭香淋水以減輕痛楚。
蕭蘭香在電話中向警方九九九電台人員說,兩名兇徒都穿翡翠酒樓員工制服,分別用紙袋及垃圾袋笠頭。
有人揮拳打向她的面部,之後,有人將一些液體潑向她,她的後腦和背部即時冒出一陣白煙,有一股灼熱感覺湧上心頭。
蕭蘭香抓爛兇徒蒙面膠袋和紙袋,發現兩人是黃創海及陳榮城,她負傷搭升降機返回酒樓,向看更求助。
蕭蘭香送到醫院搶救,全身有五成化學灼傷。
警方在電梯大堂找到兩樽通渠水,分別含97%及94%硫酸,一個藍色膠桶,內有小量含50.5%硫酸的通渠水。
案件列嚴重傷人案,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三隊A隊接手調查。
10月6日中午十二時,探員在西環干諾道西一住宅拘捕陳榮城,下午四時,在屯門醫院拘捕正在求診的黃創海,兩人手部被腐蝕性液體灼傷,要留院治理。
酒樓經理陳榮城,人稱城哥,與家人居於西環干諾道西153號高樂花園一單位。
被捕後,由於手部被腐蝕性液體灼傷,送到瑪麗醫院治理,其後穿病人衣服出院。
探員將他押到亞皆老街西九龍警察總部,重案組第三隊A隊二樓的寫字樓調查,陳榮城拒絕錄取口供。
蕭蘭香性命垂危,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對陳榮城說,會根據香港法例212章第29條控告他,「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腐蝕性液體」,罪名嚴重性等同謀殺,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。
下午七時四十九分,陳榮城從二樓男廁,穿過一個三呎乘三呎半窗口,墮下地面停車場,頭部着地重創昏迷。
在場警員召救護員將他送院,陳榮城抵院後證實傷重不治。
初步驗屍報告顯示,陳榮城身有傷痕,致死原因為頭骨爆裂,相信是高空墮下時造成。
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,警方對此案高度關注,任何人在羈留期間死亡,警方會調查並作出詳細報告,交待事件。
警務處處長曾蔭培表示,警方在向疑犯進行調查及問話方面有指引,會對事件作深入調查及向死因法庭提交報告。
陳榮城死亡事件由新界南總警區重案組獨立調查,負責押解陳榮城如廁出事的兩名探員,暫時調到處理內勤工作以等候調查結果。
警方調查焦點是陳榮城出事前,有否被人用刑毆打逼供。
兩名探員押解陳榮城如廁時,程序有否出錯及陳榮城是否因畏罪逃走墮樓。
10月8日早上九時,陳榮城家人到紅磡殮房認屍,他們表示要進一步了解事件,暫未作出投訴。
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劉錦華表示,根據內部指引,在警署範圍內為疑犯錄取口供,必須將疑犯保持在視線範圍內,如發現疑犯有意圖逃走或自殘,需要時可用手銬將疑犯鎖住。
疑犯藉前往洗手間「突圍」最防不勝防,正所謂「有心裝無心人」,即使警員已盡力,悲劇亦難以避免。
黃創海在警誡錄影會面時,承認跟陳榮城協議毆打蕭蘭香,他的手被濺出的硫酸灼傷後,才發現陳榮城向蕭蘭香淋潑硫酸。
黃創海其後被落案控以傷人罪名,10月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
黃創海身穿醫院病人衣服出庭,左手紮上紗布,被控意圖使蕭蘭香身體受嚴重傷害,非法及惡意向她淋腐蝕性液體(即通渠水)。
控方稱受害人已接受植皮手術,情況仍然危殆,申請將案件押後,讓警方有時間會見酒樓員工,做科學鑑證及化驗腐蝕液。
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,被告毋須答辯,還柙候訊。
蕭蘭香頭、雙手、頸、背、左臉,全身一半皮膚嚴重灼傷,留院兩個月,因皮膚受感染,觸發敗血病和肺炎,12月5日不治,案件改列謀殺案。
蕭蘭香與姓黃前夫育有一子,離婚後兒子由祖母照顧,今年七歲,蕭蘭香原居觀塘翠屏邨翠楠樓娘家,數月前搬出。
蕭蘭香原做製衣工作,製衣業北移後失業,轉職做酒樓侍應,陳榮城是她的上司,見她工作勤快,一手提拔她做主任。
蕭蘭香沉迷賭博,過去曾多次欠下大耳窿,陳榮城每次都借錢給蕭蘭香渡過難關,有人形容兩人「情同兄妹」。
年多前,有街坊目睹一名男子深夜登門追數,早前聽聞她與一名「雀友」姊妹因賭債反目。
蕭蘭香胞妹對她愛莫能助,曾訴苦稱:「我都幫佢唔到,由得佢喇!」
蕭蘭香每逢赴澳門賭輸錢後,上班便借故斥罵下屬,得罪了不少同事,陳榮城曾勸她收斂言行,她聽不入耳。
2003年,香港爆發「沙士」疫症,飲食從業員收入大減,陳榮城經濟拮据,「人窮思舊債」,曾多次向蕭蘭香追討,兩人因財失義,感情大不如前。
蕭蘭香做事認真,獲酒樓東主信任,她趁機想逼走陳榮城,自己取而代之成為經理。
陳榮城知道蕭蘭香的「陰謀」後,與她割席,在酒樓當部長的黃創海與其他員工,為免蕭蘭香坐正,都站在陳榮城一方。
蕭蘭香兩名胞妹對探員說,胞姊蕭蘭香生前和藹可親,做事拼搏得上司賞識。
蕭蘭香至死前一刻,都不知自己為何會被人伏擊,被潑通渠水後仍堅忍痛楚,想到胞姊所受痛苦,她們非常心痛。
2004年10月14日,死因裁判庭研訊陳榮城死因。
西九龍重案組探員張瑞麟供稱,2003年10月7日,死者陳榮城(52歲),被扣押在西九龍警察總部錄影會面室,雙手前臂被通渠水灼傷,用紗布包扎,不適宜戴上手銬。
接近晚上八時,陳榮城表示便急要如廁。
張瑞麟與同袍劉季池,一前一後挾住陳榮城押到洗手間,陳榮城急步往靠近窗口的第二個尿兜小解。
如廁後,陳榮城突然使勁推開劉季池,劉季池失去平衡撞到張瑞麟,兩人同時後退幾步,張瑞麟眼鏡被撞至飛脫,看不到洗手間窗口位置。
他們站穩後,視線遭洗手盆旁邊的牆遮擋,之後發現失去陳榮城蹤影。
劉季池作供時說,他看見窗口有一條黑影閃過,往下一看,見到陳榮城倒臥在近天光道停車場地下。
劉季池與張瑞麟趕至停車場,陳榮城已沒有反應,送院後證實死亡,驗屍報告顯示,陳榮城死於身體多處受傷。
陳榮城女兒陳嘉麗供稱,事發當日,父親曾致電吩咐她生性和照顧母親,她表示,家庭經濟沒有大問題,不察覺父親情緒有問題。
死因庭陪審團無法確定,陳榮城是自殺抑或企圖逃走,最終裁定死因不明。
2004年11月30日,蕭蘭香被殺案在高等法院開審。
被告黃創海(43歲),控罪指他於2003年12月5日,與陳榮城謀殺四十五歲女子蕭蘭香,黃創海否認有關指控。
在翡翠酒家維修廁所的朱洲華作供說,他與陳榮城是多年同事,稱呼他為「城哥」,稱呼黃創海為「海哥」,蕭蘭香叫「蘭子」。
朱洲華續稱,「蘭子」經常講粗口呼喝下屬,吩咐下屬工作時。「禮貌就差啲,唔會講唔該,好似命令咁」,朱洲華說,工作上不覺得她和被告陳榮城有恩怨。
案發前半個月,女廁淤塞,部長周偉光吩咐他買六樽通渠劑備用。
10月6日凌晨,他聽到城哥說第二日才埋單,飲了酒樓的啤酒,他會買回來填補,這種做法以前都可通融,蕭蘭香今次嚴詞拒絕。
朱洲華的上司、翡翠酒家部長周偉光供稱,他叫朱洲華買六樽通渠劑沖女廁,用去四樽,剩下兩樽放在收銀櫃下面,上了鎖,事發後,該兩樽通渠劑不翼而飛。
案發當日,陳榮城與黃創海都有喝酒,兩人雖然有酒意,但沒有喝醉。
酒樓看更吳文壁作供時說,蕭蘭香遇襲後曾向他提及城哥與海哥的名字,但沒有清楚說出誰向她淋鏹水。
案件審訊一天後,法官因一些突發事件要即時解散陪審團,再次遴選陪審團,重新審理。
12月2日遴選陪審團時,出現波折,一名空中小姐,聲稱根據合約,她若做陪審員而不能上班,公司會扣薪。
法官高嘉樂認為,僱主不可用扣薪阻撓僱員做陪審員,吩咐主控官將此事轉交律政司司長研究,僱主是否觸犯刑事罪行。
主控官回應案件審結後,作出跟進。
遴選陪審團後,案件開審,控方傳召翡翠酒樓女收銀員陳淑儀作供,她說蕭蘭香工作認真,有時比較緊張,間中會用粗口鬧低級職員。
2004年12月6日,經過六日聆訊,法官高嘉樂說,被告與墮樓身亡的經理,案發日埋伏酒樓地下,用拳襲擊死者,這點並無爭議。
法官說,酒樓看更及女死者致電報警,只能證明有兩人涉案。
被告黃創海在口供中堅稱,只跟酒樓經理陳榮城一起拳打蕭蘭香,事前不知道陳榮城會向蕭蘭香淋通渠水。
被告在兩次會面錄影中,貫徹否認預謀向死者淋鏹水。
現場遺下的通渠水有兩種不同濃度,不能推論是兩人一齊落手。
控方沒有直接證據,證明黃創海向死者潑通渠水,更沒有證據證明,一個含有百分之55.5%硫酸剩餘物的膠桶,在案中使用過。
在死者身上發現的鏹水樣本,與控方所指兩人分別淋潑不同濃度硫酸講法不符。
法官說,鑑於證據不足,引導陪審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,黃創海毋須為謀殺罪答辯,當庭釋放。
黃創海因證據不足脫罪,蕭蘭香兩名胞妹聞判後非常不滿,指法官高嘉樂漠親受害人臥床期間口供,批評法官,漠視陪審團存在,「一個人判晒」,令兇手逍遙法外。
蕭蘭香的兒子很關注母親被謀殺一案,她們會把這個裁決結果告知他,兩人考慮循民事向有關人士追討賠償。
作者需要讀者支持 你的支持 我的動力
影音電子書
https://readmoo.com/
請在搜尋欄鍵入frogwong
訂閱patreon
https://www.patreon.com/frogwong
徇星馬等地區觀眾要求,節目加設簡體字幕,即是有繁簡體字幕。
敬請繼續支持,訂閱frogwong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