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寨探案實錄:「人肉炸彈」 案中有案(上) 配音:粵語 字幕:繁簡

荔枝角收押所位於蝴蝶谷道五號,是懲教署轄下一所高度設防收押所,1977年投入服務,是監獄中轉站,收押所內有各類還押犯、等候判決的疑犯。

陳建文犯了兩宗嚴重罪案,分別被控綁架及謀殺罪,2003年10月17日起,一直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。

他在美孚「人肉炸彈」案受審後被定罪,原定2004年2月26日解上高等法院,與兩名同黨就綁架罪接受判刑。

「人肉炸彈」案判刑後,陳建文原定轉解東區裁判法院,就「車場大王」槍殺案接受聆訊。

陳建文在2003年10月10日被捕後,家人被恐嚇,他意志消沉,有自殺傾向。

懲教署為防囚犯自殺,囚室內沒有任何利器,睡床由玻璃纖維製造,囚犯若自殺,多探用吊頸方式。

10月底,陳建文於收押所內吊頸自殺,懲教員發現制止,陳建文獲救後接受心理治療。
懲教署將他列作高危犯人,安排入住走廊最前端獨立囚室,懲教員每隔十五分鐘巡倉一次。

陳建文與妻子感情甚佳,兩人經常去旅行,判刑前兩日,陳建文的妻子到獄中探望他,交給他一張旅遊照片,鼓勵他活下去。

這張照片成了陳建文的遺書,他在該張照片背面留下三行遺言:「對不起,以後我唔可以同你去旅行,我哋唔可以一齊去滑雪了,再見!」

2月26日清晨五時十七分,出庭前四小時,陳建文在懲教員巡倉離開後,將玻璃纖維床搬到廁所豎高,以床單綁在床腳吊頸自盡。

懲教員十五分鐘後再次巡倉時,發現陳建文在囚室內吊頸自殺昏迷,將他解下急救,召救護車送到明愛醫院搶救,延至五時五十八分證實死亡。

警方到場調查,死因無可疑,列自殺案處理。
懲教署成立內部調查委員會,由高級監督周欣欣擔任主席,負責調查,檢討在看守犯人上是否有不足之處,當局稍後會召開死因聆訊。

陳建文涉及的兩案分開審理,「人肉炸彈案」共有四名被告,包括陳建文(43歲)、招錫濤(38歲)、區國偉(34歲)、林坤發(20歲)。

四人被控於2003年3月5日串同其他人士,違反鄧富勝意願下,綁架他意圖換取贖金。

陳建文、區國偉、林坤發,較早前已承認控罪,陳建文因已自殺身亡,無需判刑,區國偉判入獄九年,林坤發判入獄十年半。

招錫濤不認罪,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,2004年2月26日,當庭獲釋。

時間回到2003年3月5日,家住沙田火炭駿景園的鄧富勝,是屯門兆康苑金海漁港酒樓股東,每星期都會到名下酒樓巡視業務。

下午三時許,鄧富勝到停車場取車準備回家,兩名持槍綁匪將他挾持登上一輛黑色客貨車。

鄧富勝被載到流浮山一個停車場,禁錮在一個廢棄貨櫃內,綁匪說代人向他收賭波欠債二千萬元。

鄧富勝否認欠債不還,綁匪用鐵鏈將他綁在自製石躉上拳打腳踢,為免再受皮肉之苦,甚至遭到殺害,鄧富勝應承綁匪,明天到銀行提取五百萬元。

為防鄧富勝逃走,綁匪在他的腰間,用牛皮膠紙綁上六個管狀土製炸彈。

押他到附近一處草叢,當面引爆一個土製炸彈,對他說,炸彈引爆器在他們手上,若不聽從指示,就會炸成肉醬。

鄧富勝沒有回家,打電話亦沒人接聽,他的妻子無法與丈夫取得聯絡,晚上十時到沙田警署報案,未獲受理。

翌日早上八時許,鄧富勝的妻子到酒樓,向職員查問,知道鄧富勝昨午三時已經離開,她在停車場找不到丈夫的私家車。

查看停車場閉路電視錄影帶後,發現丈夫被人挾持上一部客貨車,私家車被一名陌生人開走,早上九時四十五分到屯門警署報案。

上午十時三十分,綁匪按鄧富勝指示,用車載他到美孚新邨萬事達廣場側美荔道一個停車場。
兩名綁匪挾持鄧富勝下車,步行到美孚新邨第六期中國銀行分行。

一名綁匪在銀行外把風,另一綁匪挾持鄧富勝進入銀行。

鄧富勝知道,若提取超過一百萬元現款,需事先向銀行方面預約,待銀行有足夠時間預備。

他突如其來提取五百萬元,但戶口存款不足,銀行必定產生懷疑,在交涉期間,他或許有脫身機會。

果然,職員招呼他們到大堂一角等候,銀行經理即時查核存款紀錄,發現戶口只有七十萬元。
經理發覺鄧富勝神色有異,不斷向他打眼色,同行男子不似保鏢,形跡可疑。

鄧富勝向經理暗示身上有炸彈,經理認為兩人可能是劫匪,向其他客人假稱電腦故障,請他們到另一間分行辦理業務。

職員蕭榮堅暗中報警,經理與鄧富勝閒談拖延時間,鄧富勝不斷向經理暗示遭人打劫。

同行男子發覺事情有變,奪門與門外同黨逃走,經理為防鄧富勝逃走,撲上去把他按倒在地。
鄧富勝不斷說:「我不是賊。」,將身上的炸彈扯出掉在地上。

經理大聲示警:「有炸彈。」,所有人包括鄧富勝都趴在地上。

警方接到有炸彈打劫銀行報告,派出荷槍實彈警員到場搜捕。

警員疏散銀行職員,封鎖現場,鄧富勝被制服,蒙頭並扣上手銬,押上警車,他雙手合十慶幸逃出生天。

中午十二時許,爆炸品處理組拆彈專家,到場檢驗留在現場的炸彈。
炸彈有六支管狀物體,內含頗具威力炸藥,有遙控裝置,相信由專業人士製造。

拆彈專家用拆彈車將炸彈安全引爆,帶走引爆後的碎片化驗。

拆彈專家相信炸藥來自內地礦場,一支炸藥威力足以炸斷手指。
綁匪將四支雷管綁在一起,再用電線連接,若同一時間引爆,威力倍增,可以炸死人。

隨嚴重性增加,案件三度升級,先由環頭重案組調查,之後交到西九龍重案組,再交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(俗稱O記)。

下午四時,根據鄧富勝口供,探員在停車場發現一輛已報失客貨車,車上有一支半自動已上膛曲尺手槍,一副手銬和一些牛皮膠紙。

鑑證科人員在車上掃指模,探員取走銀行閉路電視錄影帶,將鄧富勝帶返警署協助調查。

鄧富勝的手機,曾多次被綁匪使用,探員根據手機通訊記錄,搜查到多個地點。

O記探員衝入油麻地碧街明珠別墅一個房間,起出一支手槍,帶走一批證物,拘捕五男一女,包括招錫濤、區國偉。

下午五時,在鄧富勝帶領下,探員到達流浮山屏廈路近鳳降村一個廢車場,找到曾禁錮鄧富勝的一間廢置貨櫃屋。

探員貨櫃屋內發現一個手槍滅聲器,一支自製手槍和六發子彈。
連同在美孚檢獲的一支曲尺手槍連四發子彈,警方在此案中共檢獲兩支手槍及十發子彈。

晚上十時許,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,到上白泥村山頭,搜集試爆炸彈時留下的碎片,一隊警員通宵在鳳降村參竇現場留守。

3月7日凌晨二時許,在油麻地被拘捕的區國偉,由O記探員押解到鳳降村參竇調查,檢獲大批證物帶返天水圍警署。

凌晨三時許,區國偉被押回上海街住所搜查,逗留個多小時,探員帶走一袋證物調查。

下午三時半,十多名O記探員,帶同兩頭搜索警犬到鳳降村,在參竇取走三袋泥土樣本化驗,其後帶警犬到試爆炸彈的上白泥村山頭搜證。

警方爆炸品處理課袁漢榮警司指出,綁匪所用炸藥殺傷力強大。
警方在流浮山上白泥村山頭,檢獲綁匪用作試爆的遙控炸彈炸藥粉末,與肉參身上的炸藥脗合。
警方懷疑該批炸藥來自內地,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,正循此方向追查炸藥來源。

O記閃電偵破「人肉炸彈」綁架案,刑事及保安處處長周富祥下午到O記總部,嘉許A隊警司蘇錦成及辦案幹探。

被捕六名疑犯,其中四名男子已落案,控以各一項非法禁錮罪,3月10日在屯門法院提堂。

「人肉炸彈」綁架案暫告一段落,另一宗更嚴重的尋仇槍殺案,在三個月後發生。

案中死者是南宋忠臣文天祥後人,他叫文金保,綽號「大肚文」,為新田文氏家族後人。
已婚,育三子一女(由一歲至十歲),同住新田新龍村28號A一幢西班牙式別墅。

文金保作風硬朗,惹下不少仇家。
約五年前,在東莞經營塑膠廠,廠房遭人縱火焚毀,無法繼續經營。

兩年前,在深圳開設茶餐廳,得罪惡人,餐廳遭人縱火,他被砍至重傷。

在內地發展受挫,文金保回歸香港,曾與綽號「阿虎」的鄧富勝合作,在落馬洲投資做生意。
年多前,兩人擬在一幅「太公地」建混凝土廠,因村民反對而擱置。

中港跨境往來開始頻密,文金保用這幅「太公地」開設停車場,打開一條財路,之後大量開設停車場。

一年之間在新界擁有近十個私人停車場,建立停車場王國,有「車場大王」稱號。

今年初,皇崗口岸二十四小時通關,往返內地人士會將車停泊在皇崗口岸附近。
文金保租用距落馬洲警署約三百公尺,潘屋村附近一幅「阿公地」,開設文記露天停車場。

停車場佔地約三千平方米,可泊二百部車,今年二月開業,由文金保獨資經營。

停車場距皇巴站約十五分鐘步行路程,初期生意不理想,文金保曾向世叔伯提出,租用旁邊空地擴充,但被拒絕。

停車場二十四小時營業,文金保減價吸引顧客,日租三十元、夜租四十元,較對手便宜約二十至三十元,若泊車情況理想,每月收入可達數十萬元。

為增加競爭力,文金保購入多部小巴,由停車場免費接載客人往皇崗轉車,生意大增。

停車場入口約十五呎的地方,放有一個二十呎貨櫃用作臨時辦公室,文金保習慣每日上午到車場點算早一日的帳款。

2003年6月16日早上十一時三十分,文金保駕駛七人車返回文記停車場,泊好車後進入辦公室。
三十歲何姓職員交數給文金保後,到停車場記錄泊車情況。

十分鐘後,一名身材健碩男子,戴深色頭盔駕駛灰色綿羊仔進入停車場,綿羊仔泊在兩輛私家車之間,離辦公室約八公尺遠,健碩男子戴頭盔進入辦公室。

何姓職員見有人進入辦公室,以為是客人繳費,沒有理會。

文金保剛點算完前一天的停車場收入,攜帶二千元現金步出辦公室,在門口與健碩男子迎面相遇。

健碩男子拔槍,文金保見狀轉身躲避,那人朝文金保後腦先轟一槍,文金保倒地後再向眉心補射一槍。

何姓職員聽聞槍聲,目擊健碩男子駕駛綿羊仔離開停車場,沿落馬洲路往青山公路方向逃去。

何姓職員走近辦公室,見文金保頭朝外腳向內,仰臥在辦公室門口,於是報警。

警方接到槍殺案報告,派荷槍實彈警員到場,在區內交通要道設路障截查可疑綿羊仔。

邊境總區副指揮官劉富生到場,指揮大批穿避彈衣警員封鎖現場搜捕兇徒。

探員在貨櫃辦公室門口,發現一條長十多呎電單車胎痕,疑為殺手留下。
當時正值下雨,探員用膠布蓋着胎痕,以便蒐集罪證。

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和鑑證科人員到場蒐集證據,套取指模及留在地上的綿羊仔胎紋。

探員在辦公室入口右邊發現兩枚7.62口徑彈殼,兩粒彈頭仍留在文金保腦內,法醫證實兩顆子彈口徑為7.62毫米。

警務處處長曾蔭培表示,這宗是有預謀槍殺案,是今年第二宗涉及真槍罪案,也是今年首宗用真槍殺人案。

警方現正就殺人手槍來源,殺人動機展開調查,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,由總警司馮建民、高級警司羅夢熊率領,到現場展開調查,警方已將案列謀殺案跟進。

新界北總區刑事警司狄志堅表示,死者頭部分別在後腦及前額各中一槍,槍槍奪命,兇手行事冷靜利落,手法狠辣,殺人後未有急步離開。

相信事前曾到場勘察環境,兇手駕電單車,等候死者走出辦公室門口,連轟兩槍殺人後駕電單車逃走,時間掌握得十分準確,相信是職業殺手所為。

警方在現場撿獲兩粒彈頭,初步懷疑兇槍為7.62 口徑手槍。
據目擊者稱,殺手身材健碩,年約三十歲至三十五歲,犯案時身穿格仔衫及牛仔褲,頭戴深色電單車頭盔,駕駛一部灰色綿羊仔電單車。

文金保背景複雜而且仇家多,兩個月前,牛潭尾一處停車場地盤,遭黑社會份子恐嚇勒索,文金保報警,警方拘捕數名黑幫和勝和成員。

事件後來引起江湖糾紛,其中一名出面勒索大漢,後來被人行私刑打斷四條肋骨,警方懷疑文金保與這宗傷人案有關。

早前有大漢直踩文記停車場,指摘文金保「托水龍」涉款千萬元,逼他還錢。

O記調查文金保槍殺案,翻看停車場閉路電視錄影帶時,發現在「人肉炸彈」案發生當天,鄧富勝的座駕曾在停車場出現。

O記從「人肉炸彈」案被捕的區國偉口中,知道文金保是「人肉炸彈」案主謀,他被槍殺,可能與此案有關。

2003年8月,「人肉炸彈」案被告區國偉,在高等法院承認綁架罪。
代表他的大律師為他求情,向法官透露,此宗綁架案仍有涉案人士在逃,案件相信與文金保被殺有關,大律師說區國偉正承受莫大壓力。

代表律師稱,區國偉向警方提供案件資料後,在荔枝角收押所被多次被恐嚇,曾向警方投訴。

區國偉其後被調往小欖精神中心扣押,暫避過恐嚇困擾,其妻探訪他時,他向妻子透露仍遭人騷擾,要求與妻子離婚,聲稱免因自己犯錯連累家人生命受到威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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