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寨探案實錄:兩人自首獲釋 警懸紅緝兇 配音:粵語 字幕:繁簡

誤殺及意圖傷人案懸賞

於2001年8月22日 (星期三)凌晨約一時,一名中國籍男子蔡秉鴻(死者,22歲),與其男友人蔡永樂(傷者,案發時28歲),於鰂魚涌一零四六號益昌大廈
一間小食店光顧期間,被人以利器襲擊。

二人逃離後被發現倒臥於小食店的對出街道,死者頸部有瘀傷並被送往醫院搶救,及後於同日證實死亡,而傷者身上則有多處刀傷,經治理後出院。

任何公眾人士如有關於此案的消息,或知悉兇徒的身份或其下落,請盡速與警方聯絡。

現警方提供港幣肆拾萬圓賞格。

任何公眾人士如在懸賞通告有效期內報訊,使兇徒落網並遭受滿意檢控,可全數獲得或按比例分配賞格。

通告內的「滿意檢控」應理解為,被捕者須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裁判法院,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,就所處理之案件作出答辯。

懸賞通告:2019年第1號
通告終止日期:2021-03-19

警方懸紅四十萬元緝兇,案中死者蔡秉鴻,福建石獅市人,自小於內地成長,由祖母養大。
父母為香港人,父為地盤管工,母為主婦,兄姊年前來港,已取得居港權,住鰂魚涌英皇道九九三號保利大廈六樓一單位。

1999年,蔡秉鴻持雙程證來港探親,之後逾期居留,持「行街紙」留港爭取居權。
由於沒有身分證,兩年多來均無法工作,他是居留權委員會七名成員之一。

1999年6月26日,人大常委會頒布解釋,表明在香港以外所生子女,如其父母其中一人於該名子女出生時,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,該名子女才有資格獲得香港居留權。
此外,該等有資格獲得居留權人士,須向內地有關當局辦理所需批准手續,方能進入香港。

人大釋法變相推翻終審法院,於1月29日就香港居留權問題所作的裁決。

五千多名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立即上訴,有關上訴程序已近尾聲,終審法院將於下月就有關上訴,作出最後審理及作出判決。

案中傷者蔡永樂,福建石獅市人,在鄉間有太太及一名十歲女兒。
1999年與一名弟弟以探親名義來港,來港後投靠居住於西環的父母及兄長。
兩名姊姊上月以雙程證來港,蔡永樂一直以行街紙留港爭取居港權。

蔡永樂與蔡秉鴻於爭取居港權活動中認識,兩人因為是同鄉,成為好友。
兩年留港期間,因無法工作,經常賦閒在家,上月曾在一齣電視劇中任臨時演員,他們分別與藝員譚耀文、呂頌賢合照。

2001年8月22日凌晨一時,蔡秉鴻與五名朋友,在鰂魚涌益昌大廈「靚曬美食」宵夜。
談話聲浪太大,更出言調戲鄰桌兩名女子,她們的男伴與六人發生爭執,因敵眾我寡,憤然攜女伴離去。

十多分鐘後,兩人持菜刀折返,追斬各人,眾人大驚四散躲避。
蔡秉鴻當時腳踏拖鞋,逃走時失平衡跌倒,後頸撼向店舖閘門昏迷。
他的朋友蔡永樂被斬十多刀,胸及手部嚴重受傷倒在血泊中。

僥幸逃脫的人,立即通知蔡秉鴻兄長,趕至現場,陪同蔡秉鴻送院,兩人送到醫院後,蔡秉鴻傷重死亡。

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,現場有一條血路,懷疑兇徒亦受傷。
中午十二時﹐兩頭警犬到場協助,發現一隻懷疑兇徒遺下的鞋。

下午四時,四十多名機動部隊警員到場,查詢附近商鋪店主及街坊,有否認識穿「四十一號鞋」的人,是否有失去菜刀等等。

法醫驗屍後,發現蔡秉鴻身上無刀傷,亦無其他足以致命的內外因素,因腦內蜘蛛膜下創傷出血致死。
傷勢符合被類似角鐵的長條形物體打擊後頸,或後頸撞向長條形物體。

港島總區重案組以謀殺及傷人案展開調查,探員為現目擊者錄取口供,取走兇案現場附近閉路電視片段,知道斬人男子分別姓黃及姓呂,年約三十至四十歲﹐初步相信是福建人,案發後已逃到內地,通知內地公安協助追緝。

居留權委員會及多個協助港人所生內地子女,爭取居港權的團體,對於法庭即將作出裁決時,蔡秉鴻遇事命喪,感到難過及遺憾,會盡力協助死傷者家人。

2004年,一名叫呂青團男子向警方自首,警方原控以謀殺罪,最終因沒有證人指證,無足夠證據檢控,呂青團獲無條件釋放。

蔡秉鴻父母積極訪尋返回內地的目擊證人下落,這些目擊證人,有部份已獲批單程證來港,他們將這些證人資料及聯絡方法告知警方。
其中一名目擊者表示,若警方拘捕兇手,他願意認人及出庭指證。

2012年1月18日,一名叫阿康男子(38歲),在律師陪同到港島警察總部自首,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。
阿康稍後被落案控以一項謀殺罪名,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
警方曾傳召當時食店老闆及蔡永樂到警署認人,兩人無法認出兇徒,最終因沒有足夠證據起訴,律政司撤銷檢控,阿康獲得釋放。

兩名自首男子先後獲得釋放,蔡秉鴻的母親說:「十幾年啦,我哋一日盼一日,一年盼一年,現在六十幾歲,都係希望幫個仔還佢清白。」

曾經協助蔡秉鴻爭居港權的甘浩望神父,安排他的父母,2013年9月11日與警方會面,向警方提供新證人聯絡資料。

9月24日,特首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,蔡秉鴻父母向他遞信,希望關注案件,他們又計劃向立法會議員求助。

蔡秉鴻母親說,案發當晚與丈夫回鄉探親,深夜突接獲女兒來電告知噩耗,當時雙腳即麻痺動彈不得。
自此整個人很憔悴,幾乎夜夜失眠、神經衰弱,一心只盼警方盡早將兇徒繩之於法,後來患心臟病,接受手術後無法繼續工作。

她說:「我和丈夫遲早入土為安,只盼有生之年可為兒子討回公道,好唔滿意警方,今次係最後一次機會畀警察,佢哋再無答覆結果,我哋就上北京申訴!」

2016年4月18日下午,立法會議員塗謹申陪同蔡秉鴻父母,與警方會晤跟進案件調查進度。
接見他們的包括:港島總區刑事署理高級警司 (刑事)溫兆雄、總督察及案件主管等四人

警方說,過去十五年從未停止追查此案,承諾會積極及盡力調查。
這宗懸案最大障礙,是關鍵證人身處內地,若證人不願意,警方無權逼人赴港作證。

蔡秉鴻父親蔡世棟表示,過去十多年,他們與警方見面近二十次,但案情一直無進展。
他希望「查到水落石出」,為兒子尋回公道,他們認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,建議警方懸紅。

2019年,警方將案列為誤殺及意圖傷人案,懸紅四十萬元緝捕兇手。

益昌大廈位於香港鰂魚涌英皇道1046號,是一組商住混合形式舊樓,開放式物業管理。

1960年代開始興建,樓下是商場,樓上是私人住宅,五座大廈共有2,243個單位,可住逾萬人。

大廈在1964年稱為百嘉新邨,發展商後來失蹤成為爛尾樓,華源置業及章記接手後,一邊興建,一邊銷售。

1964年6月6日發售樓花時,自稱平價樓,每層售萬餘元,以「買樓有獎」招徠。
建築期間每月只付樓價百份一,每萬元付一百元,免交首期,一次過付款,每呎只售四十餘元。

1972年分拆為五座相連樓宇出售,分別為海景樓、福昌樓、海山樓,益發大廈和益昌大廈。

大廈設有業主立案法團,2014年進行外牆翻新工程。

益昌大廈天井平台近年成為「打卡」勝地,該處五個業主立案法團,2018年1月貼出聯合告示,說平台是私人地方,未經許可切勿在此拍照、錄影,以免打擾住戶生活及私隱。

大廈兩個大天井,成為居民社交場所,高密度環境反映香港「地少人多」特色,學界譽為「巨廈」,坊間稱為「怪獸大廈」。
電影《變形金剛4:殲滅世紀》、《攻殼機動隊》曾到此取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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