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山寨探案實錄:被判十七次終身監禁 悍匪何東成仍犯案 配音:粵語 字幕:繁體字
悍匪何東成由十七歲開始犯案,率領一群悍匪,組織省港旗兵,犯案時間較葉繼歡、張子強等更早。
何東成心狠手辣,任何企圖追捕或不合作的人,他都毫不猶豫向對方開槍。
1986年至1991年期間,何東成率領一班悍匪,先後械劫十八間珠寶金行及一個住宅,掠去總值約一億二千萬元財物。
當年曾被列為十大重犯之一,被稱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危險的械劫集團首腦。
何東成將打劫得來的財物變賣,將贓款不停投資洗黑錢。
他曾經營運輸公司、飲食店、珠寶公司等,以洗錢方法,先後買下八輛保時捷跑車。
何東成曾有八次出庭紀錄,案底多達四十一項,其中二十五項控罪為搶劫,三分之一人生在監獄度過。
1993年,何東成被控二十三項罪名,包括械劫、開槍、殺人等。
審訊後,其中十五項械劫及兩次開槍罪名成立,被判十七次終身監禁。
何東成曾申請減刑但遭駁回,法官指他領導的劫匪組織嚴密,行為罪大惡極,即使認罪亦不應獲減刑。
2004年,政府修改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,改由法官訂立終身犯最低刑期,只要不屬謀殺犯,被判酌情性終身監禁犯人,須指明最低刑期。
2005年,連同何東成在內,於1993年被判囚終身的十名重犯,判囚時未判定最低刑期,或被行政長官判定最低刑期,被司法覆核推翻判刑並獲重訂刑期。
法院因此為何東成覆核刑期,警方在何東成家中找到多枝手槍,他是危險人物,犯案時感受阻便會開槍,曾槍殺一名珠寶店店東及槍傷一名市民。
何東成曾被控謀殺但不成立,最終誤殺罪成被判監25年。
法官認為何東成最少應判監45年,因其認罪扣減三份一刑期,根據當時懲教報告認為他已改過自新,再減三份一刑期,終裁定最低刑期為20年。
何東成原本預計於2018年出獄,由於在獄中表現良好,2014年獲假釋,出獄後在懲教署管理的宿舍居住。
2016年離開院舍,仍需受懲教署監管兩年直至2018年7月。
何東成出獄後因投資生意失敗,賭博欠債。
2017年,為償還欠債,兩度出售沙田富豪花園一單位,該單位市值600萬元,他索價350萬元。
該物業至少四次被「釘契」,包括中藝等八間珠寶公司,向何東成民事索償。
高等法院至少四次發出扣押資產命令,由於「釘契」,這個物業無法易手套現。
2018年5月23日晚上七時許,尖沙嘴海港城太子珠寶鐘錶行被兩名男子行劫,用了27秒掠走價值近550萬元鑽石首飾及手錶。
警方接報到場調查,機動部隊手持盾牌到廣東道,海防道一帶及九龍公園山坡搜索,在一個垃圾桶內搜出一個懷疑涉案口罩。
案件交由油尖警區重案組跟進,經過情報分析及翻查閉路電視錄影帶,知道兩名賊人乘巴士到達尖沙嘴天星碼頭下車,由一間快餐店徒步行至廣東道一間時裝店,進入海港城二樓長走廊,搭扶手電梯至三樓太子珠寶鐘錶店。
兩人戴漁夫帽、口罩和手套進入店內。
一名劫匪用刀指嚇店內職員及顧客,以本地話高呼「咪郁!」。
另一名劫匪以螺絲批打破正門一個玻璃櫥窗,櫥窗一邊玻璃門甩脫,掠走六件鑽飾。
兩人得手後搭扶手電梯落樓,沿九龍公園逃去,一名劫匪最後進入白加士街13-15號Y Centre,在商場內與一名保安員談話。
探員追查巴士的八通達資料,掌握劫匪行蹤,情報科人員24小時監視,鎖定目標人物和單位。
5月27日凌晨12時許採取行動,在油麻地白加士街街頭拘捕一名55歲男子,他是Y Centre商場的保安員。
5月28日下午2時許,探員到達窩打老道,在一座大廈梯間拘捕一名男子,在他的身上斜孭袋內起回案中六件鑽飾。
油尖區助理指揮官(刑事)陳子良警司表示,警方於27日,在白加士街拘捕一名55歲男子,28日於窩打老道拘捕一名60歲男子,在其身上的一個斜孭袋中,起回所有贓物。
60歲被捕男子曾參與行劫,55歲被捕男子曾參與行劫計劃,兩人案發前已相識,相信疑犯有計劃犯案,被捕人沒有黑社會背景,未有證據顯示案件為集團式犯案或針對珠寶店,調查仍然繼續,案件中相信仍有在逃人士。
60歲被捕男子名何東成,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說,因投資生意失利,欠下巨債,為還債沉淪賭博,但欠債更多,共欠下50萬元。
案發前數月,結織一名叫「阿胡」的男子,對方問他會否一同行劫,何東成因負債累累而答應。
犯案後與「阿胡」分開逃走,他負責變賣贓物,事後因感到後悔,未有賣掉鑽飾。
何東成涉嫌用硬物撬毀櫥窗掠走鑽飾,警方落案控告他一項盜竊罪,其弟經扣查後獲准保釋候查。
5月29日下午二時許,何東成被蒙頭,腰纏鐵鏈,由探員押回劫案現場重組案情,先後押至天星碼頭、海港城對開廣東道,珠寶店現場及九龍公園,接受探員盤問,探員把過程拍下,重組案情約花了兩小時。
5月30日,何東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,被控於5月23日與另一在逃人士,在尖沙嘴海洋中心三樓搶劫太子珠寶鐘錶公司,劫去財物共值5,470,800元。
報稱無業的被告何東成毋須答辯,控方說警方須時間進一步調查,包括檢取閉路電視片段、DNA檢驗報告,案件押後至7月11日再提堂。
2019年9月3日,何東成解上高院受審,承認串謀搶劫罪。
辯方律師為被告求情時表示,何東成生長於破碎家庭,沒有父母教育下接觸不良份子,接二連三犯下劫案。
何東成劫掠珠寶鐘錶行後,深感後悔與教會朋友傾訴,最終由一名教會人士代為報案,把涉案珠寶全數交還警方及自首。
何東成獲得假釋前,在獄中努力不懈學習,最終獲得商學系大學學位,假釋後獲得生意機會,因生意失敗而賭博成癮,欠債近50萬元,才犯下此案。
辯方律師希望法官考慮被告年逾60歲,出獄後難以再犯案,希望獲得輕判。
法官金貝理說被告是否重犯,與年紀無關,被告是職業罪犯,判刑時需考慮保護公眾,把案押後至11月19日判刑,以便控辯雙方弄清楚被告假釋出獄後,違反監管令犯案的後果,被告期間需還押候判。
2019年11月19日,法官金貝理判刑時指出,此案明顯有事前精密計劃,被告搶劫時必定令當時附近市民及遊客驚恐。
法官不相信被告不知道其同伴持有武器去搶劫,認為被告與同伴是夥同犯罪。
被告遭警方拘捕後才招認,並非自首,法官不相信被告對他所犯的事悔過,長期監禁對被告已無阻嚇作用,法庭須履行責任,保護市民大眾。
法官說,被告假釋後成為工程公司文員,後來獲晉升為項目經理,他的努力得到成果,但他卻放棄了。
後來自立門戶做生意失敗欠債想「搵快錢」,開始以賭博去填補損失。
法官直言賺錢沒有捷徑,被告犯案是因嗜賭輸錢,顯示他處理金錢鹵莽大意,遇上問題時只求快速解決,勸勉必須辛勤工作才會獲得回報。
法庭不接納辯方所述,被告不知道同黨「阿胡」藏刀,犯案是有預謀經精心策劃,兩人負有同等罪責,被告搶劫案底纍纍,令市民置身危險之中。
法官分別將量刑起點加刑一年,扣減認罪及與警方合作的刑期折扣後,總刑期四年八個月。
法官說被告現已一把年紀,慣犯每次重犯只會令刑期更長,相信他出獄後重犯機會降低。
審訊期間有不少親友都到庭作出支持,寄語持正面生活態度,找份正當職業過餘生。
1989年被何東成槍擊致癱的楊海強(62歲),知道何東成得到假釋再犯案,說:「多年來一直有留意這個嚴重罪犯的消息,年前聽聞他在獄中提出刑期覆核,沒想過真的獲批減刑,結果再次危害社會,證明他根本毫無悔意。」
「放佢出嚟真係好荒謬!他這種大奸大惡的人,殺了人被判十七次終身監禁,竟可重獲自由,我為幫人終身殘廢,這個世界有沒有天理?」
楊海強受傷前熱愛跆拳道,考獲黑帶二段,曾獲邀擔任比賽裁判。
被槍傷後終身與輪椅作伴,他坦言最初很難接受突然變癱,全靠惦念家人才可撐下去:「那年兒子才六歲,女兒仍在太太肚中未出世,在醫院七年,太太經常帶同年幼子女來探望,鼓勵我,我才有動力每天做物理治療。」
1996年,楊海強在以《公共財政條例》,取得約600萬元特惠金,獲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頒發「好市民獎」。
同年中秋節,楊海強出院,一家人搬進政府恩恤安置的樂富公屋單位。
1997年,楊海強與妻子感情出現問題,兩人離婚,楊海強將大半特惠金分給妻子。
離婚後,前妻帶同子女到加拿大讀書,兒子後來回流香港,回樂富跟父親一起居住。
楊海強現時大部份時間獨留家中,依靠政府每月六千五百元傷殘津貼過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