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01年3月13日荃灣石圍角邨槍擊案
2001年3月13日中午12時,梨木樹警署接到電話。
一名自稱姓陳男子投訴,受到梨木樹邨松樹樓15樓一單位電視聲所騷擾,報案人留下手機號碼,要求警方處理。
交通部警員到場發現無噪音問題,打手機號碼未能接觸投訴人後離開。
翌日(3月14日)中午12時,荃灣警署報案室,一個供內部使用、沒有錄音裝置的電話,接到一名自稱姓曾男子投訴石圍角邨音響噪音。
石圍角邨不屬荃灣警區,值班警員轉告投訴人致電梨木樹警署。
中午12時05分,梨木樹警署接獲一名姓曾男子電話,投訴石圍角邨石桃樓A座552室有音響噪音。
值日室警員按照當值表,通知軍裝巡邏小隊第3隊警員陳子坤處理。
陳子坤與梁成恩同屬梨木樹警區。
當日早上,梁成恩在警署內處理一宗襲擊案,留在梨木樹警署替一名女證人錄取口供,沒有出外巡邏,與陳子坤調換了午膳時段。
梁成恩在警署用過午膳,準備到石圍角邨為襲擊案錄取另一份口供。
聽到正回警署用膳的陳子坤被召喚,梁成恩以無線電通話器回應報案室:「是否有任務?」
報案室警員對梁成恩說石桃樓有音響噪音投訴,當時身在警車的梁成恩對報案室,他正前往石圍角邨,可接手這宗投訴,讓拍檔陳子坤可回警署午膳。
10分鐘後,警車到達石圍角邨石翠樓巴士站,梁成恩與陳子坤短暫交談後,單獨上樓處理噪音投訴。
12時20分,梁成恩抵達石桃樓,但未有發現,他以手機回覆報案室:「已到石桃樓B座552室,但聽不到有聲音,不如給我報案人的手提電話,我直接聯絡他。」
值班女警根據資料告知梁成恩該投訴人電話號碼。
12時30分,警方收到居民報案,石桃樓B座發現一名警員躺臥在血泊中,其後又接到居民報警,說聽到槍聲。
控制中心調派附近巡邏警員前往及召救護員到場,陳子坤在警署槍房門口退還裝備時收到有關訊息,即時取回佩槍及子彈等裝備,自行乘搭的士趕赴現場。
最先抵達現場的警員,發現梁成恩身中多槍,躺臥在五樓552室旁梯間的防煙門前,背部留下一片血泊,警帽及手提電話散落一地,佩槍(編號為RHKP-7215),快速上彈器(內有6發子彈)失去。
警員通知上級增援。
為防兇徒仍在附近,大批警員穿上避彈衣及戴上頭盔,配備雷明登霰彈槍、HK MP5衝鋒鎗封鎖現場。
所有離開大廈住客,警員都以槍口對準,喝令轉身及舉手緩步走出,逐一搜身檢查。
陳子坤沒有避彈衣,指揮官拒絕准許上樓。
穿上防彈衣的救護員,由多名持槍警員掩護下再次登樓重返現場。
12時38分,梨木樹分區第三巡邏小隊主管林蔭民督察抵達現場,發現身中五槍的梁成恩面部朝天。
槍彈分別擊中左肩膀、後頸左方、左胸腔下方、左眉骨及頭蓋骨中央,左眼凹陷,面色蒼白,沒有呼吸。
梁成恩被送往仁濟醫院搶救,1時41分證實死亡。
警方其後破門進入遭投訴噪音的552室單位,證實空無一人,其後再破門搜查13個無人應門單位。
警方追查投訴噪音電話,證實由手機打出,電話卡無正式登記機主,噪音投訴證實虛報。
警員槍袋有特別防搶槍裝置,警方認為兇徒存心布局犯罪行兇,可能是熟悉警方內部運作者所為。
這宗殺警搶槍案沒有目擊者,警方必須依靠環境證據及科學鑑證技術蒐證。
有住戶稱,案發時兇案現場附近的545及547室外,有三個可疑的白色垃圾膠袋。
槍聲響起前,有居民聽見有人在走廊拖行垃圾袋,懷疑兇徒假扮清潔工人。
鑑證人員在現場的門框、後樓梯位置發現血跡,但右邊一道防煙門不見血跡,估計兇手將右門打開,埋伏在右門襲擊梁成恩。
現場共開六槍,其中五槍擊中梁成恩。
鑑證專家根據血濺形態分析,推測梁成恩身中的五槍,其中三個中槍位置離地面非常近,而且是近距離射擊所造成。
根據梁成恩的頭部槍傷,不排除兇徒貼着死者頭皮射擊的可能性。
軍械鑑證專家指出,現場發現的全部子彈,均屬同一類的點三八口徑警方專用子彈,從子彈及碎片的「來福線」證實是同一支警槍發射。
軍械鑑證證實梁成恩可能有接觸過佩槍,但梁成恩雙手手掌及手背沒有現開槍後的遺留物料,證明梁成恩當日並未開火。
法醫推斷,梁成恩頭頂中第一槍,亦是致命一槍,懷疑梁成恩被人用武器或其他方式威脅蹲下或跪下,然後被人在頭頂開槍。
梁成恩頭部中三槍倒地後,被人拉扯風褸衣領翻轉成向右側臥,再被人從背面開兩槍。
警方曾尋遍全港共1,160間出售口罩的店舖,聯繫內地公安助查,但都找不到口罩來源。
警方對梁成恩的背景作全面調查,接見逾350名梁成恩生前朋友、同袍、同學,警區同事和一同在警察機動部隊受訓的同袍。
警方檢走在石圍角邨八座大廈,地鐵大窩口站及荃灣站的閉路電視片段,調查疑兇的逃走路線。
鑑證專家從防煙門門口及梁成恩頸部,套取到懷疑屬於兇手的衣物纖維。
在梁成恩身旁發現一個懷疑屬於兇手的口罩,法證專家找到死者和一名不知名男子的DNA樣本。
這個不明男子的DNA樣本,與五年後尖沙嘴警員槍擊案中,被擊斃的徐步高DNA檢驗比對後,證實兩者吻合。
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(刑事科學及品質管理科)署理總化驗師徐彪說,尖沙嘴警員槍擊案疑犯徐步高的DNA圖譜,與梁成恩案中一個唾液DNA樣本作出比對
結果初步吻合,相關報告已交予警方。
警方發言人拒絕回應兩者DNA樣本是否證實吻合。
政府化驗所設有「懸案DNA資料庫」,在懸案現場搜到的DNA資料,都會被貯藏在內。
徐彪說:「梁成恩的血液樣本,一直保留作控制樣本,當時現場找到的口罩的口水樣本DNA,與梁成恩的DNA不吻合,故一直保留至今。」
徐彪強調,現時本港的DNA鑑證水平已達世界級,DNA圖譜列15個特徵對比,準確性高。
尖沙嘴警員槍擊案後,警方調查徐步高及其妻子李寶玲的八達通紀錄,發現徐步高在案發當日使用自己的個人八達通卡。
上午9時許乘搭E31號巴士,該路線由東涌逸東邨駛至荃灣愉景新城,愉景新城有不能用八達通的紅色小巴駛往石圍角邨,如果徒步前往需時10分鐘,徐步高在案發前曾多次前往現場附近。
警方發現徐步高及其妻子李寶玲,有交換使用八達通卡的習慣,徐步高在恒生銀行劫殺案當日用妻子的八達通卡。
早上11時許乘搭E31號巴士前往愉景新城,11時53分再轉乘專線小巴96B前往麗城花園,劫案於中午12時10分發生,案發後個多小時,徐步高再用同一張八達通乘搭地鐵回警署報到。
2007年2月23日,死因裁判法庭就徐步高案四名死者進行死因研訊,徐步高母親申請法律援助被拒,向高院上訴亦失敗。
高等法院維持原先決定,不批准徐步高母親申請法律援助,原因是徐步高的家人資產超標。
徐步高母親張維美申請法援向高院上訴失敗,其代表律師黃國桐擔憂聆訊不公。
黃國桐表示,死者家屬希望透過死因研訊弄清真相,徐母未獲批准申領法援,他們將難在庭上就證據作出抗辯。
對徐步高遺孀來說,死因研訊除找出死亡原因外,結果將可能影響徐步高在警隊的長俸及民事索償。
徐步高的父親徐友昌說不會出庭聽審,他對前妻張維美申請法援失敗感到失望,擔心聆訊會「一面倒」不公平。
他說:「我無錢請律師,有乜辦法?」
徐友昌說:「呢單案最終係乜結果我都會去承受,因為我已經承受咗最大嘅痛苦,就係無咗個仔。」
徐友昌在尖沙嘴重慶大廈經營裝修公司,以徐步高童年時代乳名「小鬼」叫喚兒子。
始終記着兒子生前的好,在死因聆訊召開前,寫下一封陳情信,義無反顧力撐兒子,「是我眼中100%好孩子」,再三質疑兒子含寃受屈。
信末,他提到槍擊案後一個月,到殮房認領兒子如同殭屍屍體的情景,起誓兒子若是含寃要作出報復,作為父親對兒子的最後支持。
信件節錄:()內為正字
隅(偶)然路過案發地點……即感到穿心之痛,苦不堪言。
對案件中所有死傷者我均感深感痛心和不幸……作為步高的父親的我已知道死因裁決的結果。
我是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斗升(升斗)小市民,我無錢請律師,早知的結果,我只能默默承受。
要活!只有繼續做工,維持生計
父子30多年中,作為他父親的我眼中:是100%的好孩子,我從未為他擔心過,勤儉至孝,極极(積極)向上,對生活充滿信心和活力的人。
我心中有他很多好故事,我不能說因為他一夜之間已變成所謂的「魔警」。
一切一切我和家人只有承受,我們已夠難受了,我們無法解釋這個永久的痛苦,悲痛只有自己知。
順此請諸位傳媒不要再滋擾步高的家人,孩子及賢慧的妻子,讓他們靜靜地生活。
他們都是善良的人,我作為父親,面對一家老少,面對着僵硬變了形孩子的屍體哭訴只有一句話……
若你是受到寃屈,做鬼也不要放過。
步高的父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