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冷血罪案實錄
懷孕準新娘遭小偷割喉慘死
2015年6月11日下午約四時三十分,廣東湛江赤坎嘉信茂廣場沃爾瑪超市,發生一宗故意殺人案,一名二十七歲便衣女主管遭一男子用刀割喉慘死。
兇徒於下午四時左右進入凱德廣場沃爾瑪超市,首先在沃爾瑪二樓熟食區挑選了兩盒快餐,然後進入沃爾瑪三樓旅行箱包區。
旅行箱包區的人員較少,嫌疑人蹲在貨架下面開始吃飯,很快被管理人員發現,通知值班經理。
值班經理陳博隨即通知另外三名管理人員,林媚媚、林麗嬌、陸玉林到現場。
四名管理人員到達時,發現該名男子手上只剩下一個盒飯,上前與他交涉。
林媚媚等告誡該名男子要付帳,追問另一個盒飯去向,該名男子回答盒飯已丟掉,拿着剩下的一個盒飯跑到超市二樓廚具部刀具貨架前,將盒飯放在刀具貨架上。
林媚媚等四人緊追其後,再次上前交涉。
林媚媚要求該名男子將吃掉的盒飯拿去收銀台結帳,該名男子認為林媚媚等人不是超市員工,多管閒事,十分生氣。
突然用右手從貨架套刀刀架上,拔出一把印有「三德刀」字樣的水果刀,揮刀朝林媚媚頸部割去。
林媚媚被割中頸部流血不止,該名男子趁機持水果刀,一直步行到收銀台位置時才拔腿逃跑,迅速由出口逃離超市。
案發後,在超市通道內林媚媚坐臥在另一名黑衣女子身前。
黑衣女子用衣物緊緊捂住其脖子,但仍無法止住流出的鮮血。
林媚媚所穿的白襯衫漸漸被紅色浸透,超市內充斥呼叫聲、求助聲,不斷有顧客將衣物、布條等物品,為受傷女子止血。
其他人員迅速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,120醫生到達現場,林媚媚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案中死者林媚媚,廣東省湛江市吳川人,1988年出生,今年剛二十七歲,現在是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沃爾瑪超市的便衣主管。
林媚媚超市的同事透露,林媚媚計劃在下個月結婚,婚紗照片都已拍好,還懷有身孕,一屍兩命讓人惋惜。
案發後,湛江市常務副市長、公安局長張榮輝,組織市區兩級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。
根據現場調查掌握情況,組織周邊縣區公安機關協查,通過微博、微信等網絡通訊工具,廣泛發動群眾提供線索,懸賞緝兇。
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官方微博,6月11日晚上九時零七分發布消息稱,偵查發現,超市內監控視頻拍下疑兇樣貌特徵如下:
男,四十歲左右,身高163釐米,較瘦,上唇有鬍子,膚色較白,講湛江白話,逃跑時戴米黃色鴨舌帽,格子短袖襯衫,休閑短褲。
請群眾積極提供線索,對提供有效線索的群眾,將獎勵人民幣壹萬元。
晚上十時三十七分,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的線索,在赤坎區百姓村某出租屋內,抓獲該案犯罪嫌疑人李敬鵬,男,二十九歲,湛江市遂溪縣人。
現場搜獲其作案時所持刀具及帽子等物品。
DNA檢驗鑒定,從案發現場、李敬鵬家中繳獲的水果刀刀刃,李敬鵬衣物上提取到可疑血跡均檢出人血,基因分型與死者林媚媚血樣的基因分型一致。
從李敬鵬家中繳獲的水果刀刀柄,現場提取到裝盒飯的塑料袋、裝盒飯塑料袋內的筷子。
現場刀架上的小刀刀柄均檢出男性基因分型,與李敬鵬血樣的基因分型一致。
經精神病法醫鑒定,李敬鵬在本案作案時是處於緩解期,具完全刑事責任能力。
群情激憤的市民希望能將他就地正法。
2016年2月3日,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,經過四個月審理,2016年6月3日,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被告人李敬鵬被判死刑。
兇案起因是被告人李敬鵬因在超市偷吃盒飯,超市工作人員被害人林媚媚要求補交飯款。
李敬鵬不但不悔改,反而認為林媚媚多管閑事,在公共場所持刀故意非法剝奪林媚媚的生命致其死亡。
其行為已搆成故意殺人罪,且其犯罪情節特別惡劣,後果特別嚴重,社會危害性極大,所犯罪行極其嚴重,依法應予懲處。
根據被告人李敬鵬犯罪事實,犯罪性質、情節及對社會危害程度。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條,第四十八條第一款、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,湛江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敬鵬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