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比利時惡魔老母 反對逆子假釋
比利時史上頭號惡魔的馬克·迪特魯(Marc Dutroux),於2013年2月4日提出假釋請求。
針對兒子的假釋申請,迪特魯七十八歲的母親首次就兒子的案件發表公開評論。
她說:「我確定他會再次開始(作案),馬克不適合獲釋,他仍希望把自己做過的事情歸咎於別人。」
2月18日,布魯塞爾當地法庭駁回迪特魯的假釋申請。
2004年3月1日,轟動比利時全國的孌童癖、強姦綁架殺人案,進入最後的庭審階段。
此案受害者涉及十多名十一至十九歲女孩,且以幼童居多,在長達八年的預審過程中,謎團甚多,輿論普遍將馬克·迪特魯的審判稱為比利時的「世紀審判」。
1956年出生的迪特魯,已婚,有三個孩子,被捕時是一名失業電工,他從十多歲開始便嫖娼、偷盜、搞同性戀。
二十多歲時和同伙潛入一名五十八歲的單身婦女家,為逼她交出積蓄,竟用刺刀對其殘酷折磨。
1985年首次強姦一位十九歲少女,之後,這個惡魔開始聯合同伙綁架和強姦幼女。
1989年4月,迪特魯曾因盜竊汽車、強姦五名少女,被判處十三年六個月的監禁。
1992年4月,比利時當局頒布一條對強姦犯的特赦令,迪特魯得以假釋出獄。
1995年,迪特魯涉嫌兩宗綁架少女案被捕,警方未找到充分證據,將他釋放。
後來,迪特魯因盜竊罪短暫入獄,他入獄前囑咐妻子不要忘了給兩名八歲女孩食物,他的妻子沒有聽他的話,導致女孩活活餓死。
1995年8月15日,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市警方接到匿名報警電話,稱有人非法囚禁兒童。
警方派人趕往沙勒洛市郊外的一所住宅,在該住所一個極隱秘的地牢內,營救兩名表情驚恐的少女。
她們分別是十四歲的拉蒂蒂婭·德爾海玆,和十二歲的薩賓·達丹妮。
兩天後,警察在住宅後院地窖內發現四名被害女孩屍體。
她們分別是1995年6月22日被綁架的十七歲的安·馬卡爾,十八歲的埃夫杰·蘭姆布雷克斯。
1995年6月24日被綁架的八歲的朱麗葉·勒瓊和梅麗薩·魯索。
迪特魯在1998年曾成功越獄,雖然很快被抓回,越獄導致比利時國家警察總長和司法部長辭職。
後來,迪特魯又差點被無罪釋放,他的律師稱,司法部門把迪特魯關這麼久,沒有提起任何控訴,違反歐洲人權法。
在社會各界壓力下,對迪特魯的審判緩慢地進行,迪特魯面臨五十五項指控。
庭審時間至少持續兩個月,甚至三四個月,出庭的證人超過四百五十人,審判估計花費六百萬美元,稱得上是比利時現代史上最昂貴的審判。
審判中最引人注目、也是最關鍵的人,是曾遭綁架、監禁及強姦的二十歲少女薩賓·達丹妮。
與她同時獲救的另一名少女,因無法在法庭上面對惡魔而不願出庭。
八年前,年僅十二歲的達丹妮被迪特魯,在特意設計的「害人地窖」內監禁了七十九天,脖子被鐵鏈鎖着,不僅吃不飽,還常遭到毆打及強姦。
迪特魯還在地窖對她洗腦,企圖對她進行控制並讓她相信,他這樣做完全是為了救她,因為有個惡人要害她。
達丹妮獲救後和家人相擁而泣,如今,已長大的達丹妮克服心理上的懼怕,決定直面摧殘自己的罪犯,直面媒體。
她說:「我等這一刻已經等了八年,我要用眼睛看着迪特魯,告訴他,盡管他殘忍地折磨我,但我沒有變瘋,我忘不了經歷的一切,我要向他證明,我還活着。」
在地牢內,達丹妮曾在一本課本上秘密記載「密碼日記」,達丹妮稱,她的日記是這樣記的:迪特魯到地牢中來一趟,她就在書本上畫一個「叉號」,如果迪特魯強姦她一次,她就在書本上畫一個「星號」。
迪特魯在開庭前說:「我是有罪,但我只是孌童癖犯罪團伙的一員,我並非這個團伙的發動機。」
迪特魯從來沒有表達過懺悔之心,一直為自己綁架和強姦兒童辯護,否認犯有謀殺罪行。
接受庭審時,迪特魯對父母出言不遜,將自己所犯罪行完全歸咎於父母,稱正是父母養育自己的方式造成他日後的所作所為。
迪特魯稱,母親當年將他送到農業學校讀書,沒有讓他像大多數孩子一樣進入中學,他說:「就是想着把我培養成一個馬伕。」
迪特魯的父母對兒子的下場沒有一點兒同情,迪特魯的母親勞溫斯說:「我不停地問自己,我還有甚麽理由再把他看成自己的兒子。」
「聽到兒子被指控的那些讓人震驚的罪名時,我感覺自己就像被大水淹沒了一樣,我從來沒想過他(迪特魯)會犯下這種重罪。」
迪特魯的父親維克托曾是無政府主義者,曾當過教師,兒子十四歲時,維克托和妻子離婚,在法庭上,他拒絕承認這個變態色魔是自己的兒子。
被問到他是不是迪特魯的父親時,維克托這樣回答:「從法律上來講我是(他的父親),因為我養育了他。」
維克托承認,迪特魯小時候因為很難管教,他曾打過他。
精神病醫師瓦爾特·丹尼斯分析迪特魯的性格後,一針見血指出:「他是一位十足的心理變態者。」
丹尼斯說,迪魯特根本不會表露任何感情,對責任心或者罪惡感沒有任何感覺。
外界廣泛流傳迪特魯是孌童癖,丹尼斯並不認同,他說,迪特魯的性取向不僅限於兒童,他侵害的對象之所以都是未成年人,只是因為小孩子比成年人更容易欺騙和傷害。
2004年6月22日,阿爾隆市刑事法庭共傳喚近五百名證人,花費六百六十萬美元、耗時三個半月才宣判該案。
法院最後認定迪特魯犯謀殺罪、姦淫幼女罪、綁架兒童罪,走私毒品罪和販賣人口罪,被判處終身監禁,其前妻被判處三十年監禁。
根據比利時法律,被判終身監禁的罪犯,執行完十五年以上刑期後,有權提出假釋請求,現年五十六歲的馬克·迪特魯依據此條例提出了假釋請求。
1996年,馬克·迪特魯因在1995至1996年期間,綁架、折磨和殺害六名少女被捕入獄。
2004年,相關罪名成立,馬克·迪特魯被判終身監禁,到2013年,馬克·迪特魯已入獄服刑十七年。
馬克·迪特魯申請假釋的消息震驚了比利時朝野。
2月4日,馬克·迪特魯接受聆訊時,多人在法庭外抗議高聲抗議,要求處死這位比利時歷史上的頭號惡魔。
2013年2月18日,布魯塞爾當地法庭駁回迪特魯的假釋申請。
2003年,馬克·迪特魯的幫凶,他的前妻米歇爾申請假釋獲准,在比利時引起一片嘩然。
比利時議會受到外界壓力,開始重新審核相關法律條文,加緊有關假釋的申請條件。
2012年8月,服刑十六年後,迪特魯的前妻米歇爾獲得假釋出獄。
根據假釋條件,她出獄後在比利時巿中心一家修道院,度過接下來的十四年刑期,並接受三十名警察二十四小時監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