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街頭霸王》殺人事件

日期:1991年4月5日
標題:《街頭霸王》殺人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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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點:土瓜灣長寧街二十九號鷹巢遊戲機中心
心物:李英蓮 阿榮 雄仔
案情:阿榮及雄仔潛入遊戲機中心偷電路板,殺死在舖內留宿的李英蓮。
備註:1993年1月15日,這宗兇殺案在高院審結,阿榮及雄仔兩人誤殺罪名立,判監十二年,行劫罪,判監八年。

  電子遊戲機中心的生意沉寂了好一段時間後,終於憑一款街頭格鬥遊戲《街頭霸王II》起死回生。
  《街頭霸王II》在香港仍處限量發售階段,黑市炒賣價較原價高出十倍。
  「嘩!一塊電路版就賣十萬元,真係好過揸支槍去搶。」阿榮一邊喝紙包飲品,一邊對他的朋雄仔講。
  雄仔興緻勃勃地說:「阿榮,電路版咁值錢,如果搵到幾塊,咁就發咯。」

  阿榮若有所失地說:「雄仔,如果咁易搵,就唔會炒到十萬蚊一塊啦。」
  雄仔看了阿榮一眼,說:「第二個就無辦法,你成日幫人修理電子遊戲機,趁機攞一兩塊都唔難啫。」
  「咁攞法咪即係偷?」阿榮不以為然地對雄仔說。
  雄仔話:「就算係偷都係咁話,偷到一塊就賣到十萬蚊,好過打劫。」
  阿榮被雄仔的說話打動,兩人開始商談犯案細節。
  「阿榮,你留意一下,邊家遊戲機中心上舖後,沒有看更,就是我哋下手嘅機會。」雄仔說。
  「好!一於咁做。」阿榮伸出手與雄仔互握,正式狼狽為奸。

  1991年4月5日早上,阿梅掙脫捆綁,發現滿身鮮血的家婆阿英已氣若游絲,慌忙替她鬆綁及報警。
  阿英今年已七十一歲,日間在兒子開設的遊戲機中心做收銀員。
  阿英原本不會在店內留宿,最近有幾家遊戲機中心夜間被爆竊,她的兒子為防萬一,也在店內留宿。
  案發當日,她的兒子回鄉祭祖,吩咐妻子阿梅到遊戲機中心留宿。
  阿梅央求家婆阿英陪伴,一齊在遊戲機中心睡覺。
  阿梅對探員說:「我睡得朦朦朧朧,被一名持刀男子推醒,另一個無持刀的,用繩捆綁我的手腳,又用布塞住我的嘴,到我掙脫捆綁時,才知出了事。」
  阿英被送到醫院時,證實不治,死因是喉嚨被割斷,血液倒流窒息致死。
  九龍城重案組第二隊探員到場調查,證實遊戲機中心失去三塊《街頭霸王II》電路板,四千元現金及一條金鏈。

  阿梅對探員說,她曾聽到兩名男子說一二三,之後聽到家婆阿英的慘叫聲。
  重案組呂督察眉頭一皺,說:「又是《街頭霸王II》,這已是今個月第四單,今次還搞出人命。」

  鑑證科一名探員說:「報告呂SIR,店內沒有可疑指模,相信賊人有戴手套。」
  另一名探員說:「拆除電路板嘅手法好純熟,相信賊人識得裝嵌電子遊戲機,佢有開啟遊戲機的鎖匙。」
  「除店主外,只有遊戲供應商及維修員有鎖匙。」

  「兇手點解要殺人呢?」呂督察突然問身邊的探員。
  呂督察認為兇徒有三個特點:
  (一)兇徒與死者認識。
  (二)兇徒是遊戲機維修員。
  (三)兇徒會將電路板出售。
  呂督察說:「最容易入手是第三項,電子遊戲代理商有客戶名單,凡在名單以外,但有這款遊戲的地方,一定有問題。」
  兩日後,重案組向法庭申請四十七張搜查令,搜查四十七間遊戲機中心,檢獲二百零三塊電路板。
  這些電路板雖然未獲授權,但卻與竊案與兇案無關。
  「問題出喺邊度呢?」呂督察陷入沉思。

  為偵查這宗兇殺案,呂督察去了很多家遊戲機中心,由於《街頭霸王II》很受歡迎,有一家遊戲機中心,全店都是這款格鬥遊戲。
  這家遊戲機中心是有合法授權的,所以被剔出搜查名單。
  呂督察到那家遊戲機中心行了一轉,回到重案組總部後,打了一個電話給電子遊戲代理商。
  不久,呂督察拿着搜查令,與探員到那家遊戲機中心,探員在遊戲機中心搜出七塊被竊電路板。
  根據電路板上的編碼,發現其中三塊來自發生兇案的遊戲機中心。
  探員追查後,拘捕阿榮及雄仔,雄仔提出做污點證人,指證阿榮殺人。
  雄仔說:「當晚,我與阿榮由窗口爬入店內,制服店內一名女子及老婦。」
  「得手後,阿榮說那名老婦認得他,要殺她滅口。」
  「阿榮說恐怕我出賣他,要我與他一齊拿着利刀,數一二三後,一起用刀將老婦殺死。」
  「事後,我們將劫到的三塊電路板,以五萬元賣給中間人,價錢不似預期,原因係有大量『水貨』。」
  阿榮在探員警誡下,承認殺人,並後悔自己所做的事,阿榮說,如非雄仔教唆,他一定不會犯案。
  由於阿榮認罪,警方不接納雄仔做污點證人。
  兩人稍後被落案控以謀殺女子李英蓮,行劫土瓜灣長寧街二十九號鷹巢遊戲機中心。
  1993年1月15日,這宗兇殺案在高院審結。
  阿榮及雄仔兩人誤殺罪名立,判監十二年,行劫罪名成立,判監八年。
  法官判案時指兩名被告冷血,為保障社會安寧,必須重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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