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深知囚滋味 還我刑期-黎鴻偉 邱廣文

日期:2002年6月3日
標題:少年深知囚滋味 還我刑期-黎鴻偉 邱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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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我刑期-黎鴻偉 邱廣文  
地點:高等法院原訟庭
人物:黎鴻偉 邱廣文
案情:黎鴻偉及邱廣文都是少年犯,因被裁謀殺罪名入獄,但刑期一直未確定。
備註:黎鴻偉及邱廣文已在2004年出獄。

  少年不知愁滋味,還是夢裏不知身是客?
  「我未成年」這塊擋箭牌,反過來可招致萬箭穿心。
  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原為保障犯下嚴重罪行的少年犯權益,1997年前將他們的刑期交由英女皇發落,香港回歸後,改由特區行政長官審批。

  特區行政長官量刑時可能「出手太重」,這批少年犯刑期比成年犯人還長。
  兩名「少年犯」黎鴻偉及邱廣文,為推翻行政長官所定最低刑期,申請司法覆核,結果揭發行政長官的裁決違返《基本法》……

  2002年6月3日,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一宗司法覆核案件,兩名申請人犯案時年僅十六歲,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的少年犯,分別是邱廣文(現年三十一歲),和黎鴻偉(現年二十九歲)。
  代表兩人的資深大律師向主審法官夏正民表示,判處罪犯刑罰屬於司法機關工作範疇,應由法院負責。
  大律師提出理據時說:「現行制度將判刑轉交行政長官作最終決定,而且表明不可上訴,違反《基本法》所訂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原則,更將應屬法院的權責交給特首,剝奪了所有犯人都可享有的上訴權,違反《人權法》的公平原則。」

  「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,在考慮是否讓犯人出獄時,不應受制於『最低刑期』,只要有足夠理據認為囚犯可以重返社會,就應該讓他們出獄。」

  2002年9月9日,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夏正民,就這宗司法覆核作出裁決。
  他在判詞中指出,訂立最低刑期原來目的在反映案件的嚴重性,替受害人主持公道及收阻嚇作用。

  夏正民說:「當特首就最低刑期作出決議時,必須就案件性質、囚犯的個人背景,及德行等方面作出考慮。」
  「以上各點均是法官判刑時須加以考慮的因素,因此,由特首量刑,有違《基本法》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權分立精神,裁定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第67C的覆核程序,與《基本法》第八十條不協調。有關由特首量刑的機制裁定無效,即兩名申請人由特首所定的最低刑期亦告無效。」

  黎鴻偉及邱廣文的司法覆核雖然勝訴,但他們還要由法官重新量刑,是禍是福還未分曉。
  兩人所以成為謀殺犯,主要原因是「年少氣盛」,為了出一口氣,尋仇殺人鑄成大錯。

  當時,他們以為自己還未成年,殺人也不用判死,沒想過自己可能要在監獄內終老。
  當他們知道這一生可能要與社會隔絕時,才悔不當初,但一切已經太遲了。

  邱廣文無心向學,被黑社會招納成為會員,他所屬的黑幫因為與另一個敵對黑幫「爭地盤」,於1987年糾眾「講數」,
邱廣文持刀與敵對黑幫廝殺,在元朗康樂路仁樂公園造成一死兩重傷。

  邱廣文被捕後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,由於他未成年,法官將刑期交由英女皇決定,邱廣文就成了一個未定刑期的囚犯。
  香港回歸後,特首將他的最低服刑期定為十五年,即已於2004年3月完成最低刑期。
  完成最低刑期,不表示邱廣文可以得到釋放,因為他還要通過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審查,由該會決定他何時可以出獄。

  黎鴻偉因一時意氣而闖下彌天大禍,他於1989年與朋友在筲箕灣道一間夜店消夜時,與另一幫青年因「互覷」發生爭執,初則口角繼而動武,黎鴻偉一方不敵敗走。
  黎鴻偉捱打後深深不忿,他回家取刀後折返找那幫人算帳,將其中一名男子張三古狂斬九刀致死,他其後在律師陪同下自首,同年被判謀殺罪名成立。
  由於他犯案時未滿十八歲,刑期要等英女皇發落,香港回歸後由特首量刑,定出最低刑期為二十年。

  2004年10月26日,黎鴻偉及邱廣文的刑期判決日,高等法院原訟庭,首次根據新修訂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,為回歸前犯謀殺罪、等候英女王發落的少年犯,判以確定刑期。

  原訟庭法官彭鍵基判決時表示:「新例容許法官給予犯人最低刑期,或直接判處確實刑期,如果判處最低刑期,意味犯人可能要面對終身監禁,較原本『等候發落』更重,違反《人權法》中,『刑罰不得重於犯罪時法律所規定』原則,所以本席決定判決被告確實刑期。」

  法官補充說,犯人服滿最低刑期後,長期監禁覆檢委員會有沒有權決定犯人能否獲釋,將引起爭拗,覆檢委員會並非司法人員,未必可行使司法權限決定刑期,最終可能仍要交由法庭決定。

  高等法院法官彭鍵基考慮黎鴻偉的個案後,認為他在犯案時喝了酒受到酒精影響,而且爭端是由死者一方先挑起,他在事發後自行投案並承認誤殺。
  法官說:「更重要的是黎鴻偉入獄後真誠懺悔,發奮圖強,在學業和操行上都有出色的表現。」

  「本席認為,黎鴻偉對社會再無危害,十五年的囚禁對他已經足夠,因此判他確定刑期為二十三年。」
  確定刑期為二十三年,扣除假期,黎鴻偉在2004年12月初就可以出獄。

  當年因一時衝動而殺人的黎鴻偉,在獄中專心向學,獲英國註冊會計師公會取錄為學生,近年更以遙距方式修讀中大的心理學課程,又為初入獄的囚犯提供協助及輔導。
  四五年前,黎鴻偉與與探監的女義工在獄中訂婚,計劃出獄後結婚。

  至於邱廣文,他的服刑時間已超過最低服刑期,獲得立刻釋放,重返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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