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漢殺私影女姦屍
(作者:重案組黃Sir)
日期:2014年12月8日
標題:狂漢殺私影女姦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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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:劉璋輝 郭惠明
地點:旺角甘芳街二號
案情:劉璋輝約郭惠明做私影,在寓所內將她殺害,再搬屍到酒店姦屍,劉璋輝將屍體棄於垃圾站後,被清潔工工揭發。
備註:2018年3月13日,陪審團退庭商議三小時後,一致裁定劉璋輝謀殺罪名成立。
2018年3月16日,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恐怖謀殺案,斥被告行為冷酷、毫無人性,嚴重影響社會安穩。劉璋輝謀殺罪名成立,被判終身監禁。
2014年12月8日(星期一),臉書出現一則尋人啟事,一名叫阿樂的青年,說他的女友「小B」不知所終,「有無人搵到佢?或者同佢傾過偈知佢喺邊?知嘅搵一搵我,講聲唔該。」
「小B」是郭惠明的花名,她是中泰混血兒,1999年3月8日出生,家境普通,有一名妹妹,童年時在青衣居住,在葵涌梨貝街六號保祿六世書院讀中學,2014年原本升讀中四,但因與家人鬧翻,不再讀書,出外工作。
郭惠明有語言天份,懂得廣東話、英語、泰語、日語及韓語,她曾要求校方為她寫推薦書,方便找尋工作。
郭惠明其後離家出走,與男友阿樂同居。
她一向喜歡Cosplay(角色扮演)打扮,在旺角一家女僕餐廳做侍應。
2014年7月的動漫節,她的Cosplay打扮吸引「龍友」注意,邀請她「私影」,她為此開了微信帳戶,方便與龍友聯絡。
她又開了一個臉書專頁,交流Cosplay心得,在Cosplay界略有知名度,「私影」工作因而增加。
2014年12月3日下午,有人以短訊聯絡郭惠明,約她私影,那人又查問她的身高及體重。
雙方同意價錢為五百元兩小時,中間有半小時休息,郭惠明當日有事,兩人相約五日後下午在旺角朗豪坊會面。
郭惠明按時赴約後失了蹤,她的WHATSAPP最後上線時間,是2014年12月8日,下午三時五十五分。
2014年12月9日(星期二),早上七時,在旺角砵蘭街垃圾站工作了十多年的娟姐(五十八歲),正在垃圾站工作,一名年約三十歲男子走近,說:「我在附近的酒店住的,有些東西要搬到垃站拋棄,麻煩你借架手推車給我,我用完就會還給你。」
娟姐見那名男子似乎不是騙徒,借了一架手推車給他。大約十五分鐘後,那人用手推車載着一個尼龍袋回來,尼龍袋內的東西似乎十分沉重,那人累得不斷喘氣。
當他打算將尼龍袋放入垃圾桶時,已經力不從心,娟姐為人為到底,幫他一把,感覺到那個尼龍袋十分沉重,而且還軟綿綿的。
那人向娟姐道謝,歸還手推車後,輕鬆地離去。
尼龍袋入面的東西軟綿綿,挑起了娟姐的好奇心,她用鎅刀將尼龍袋鎅開,發現其內藏着一具少女屍體,娟姐立即向垃圾站大家姐報告,再通知主管報警。
探員到場調查,死者頭部被兩個黑色垃圾膠袋包裹,五個黑色垃圾膠袋包着腳部,盛載屍體的膠袋亦有血跡。
法醫傅家聰中午到達垃圾站檢驗屍體,屍體是年輕華裔少女,身材偏瘦,少女下半身赤裸,肛門有血,大腿等位置已出現屍斑。
雙手放在頭前面被多層膠紙捆綁,姿勢有如仍在母體內的胎兒,腳踝被膠索帶索着,頸項被三條膠索帶緊纏,勒到皮膚表層。
法醫估計少女已死去一天,從傷勢看來,死者可能因口鼻被膠紙覆蓋導致窒息,也可能因被膠索帶勒頸或被人用手勒頸致死,若用單一方式,一般會在數分鐘後死亡,若上述多個都採用,則可能加速死亡時間。
法醫估計死者先被人用鈍物多次擊打頭部,再用膠紙封住口鼻,但因有虛位,仍可透氣,勒在頸上的三條膠索帶,相信是致命兇器。
探員從娟姐口中得知,疑人在附近的酒店居住,分散人手調查在垃圾站附近的六家酒店,根據疑人離開方向,搜集店舖的閉路電視,知道尼龍袋由一名男子,由廣東道的豪畔酒店抬上手推車,運到垃圾站。
豪畔酒店證實該男子曾經入住,警方於稍後時間拘捕與案有關的劉璋輝(三十七歲),其後查出死者是十五歲零九個月大的少女郭惠明。
探員其後搜集更多棄屍路線一帶的閉路電視,2014年12月8日下午三時三十九分,劉璋輝身穿黑色連帽運動衛衣,長髮披肩的郭惠明,身穿黑色上衣及外套,紅色短裙及黑色絲襪,背着背包。
到達甘芳街二號一幢唐樓後,兩人結伴上樓,大約一小時後,劉璋輝沿樓梯拖一個綠色行李箱走到街上,往廣東道方向走去,到達豪畔酒店。
在豪畔酒店裝設在四樓的閉路電視片段中,看見劉璋輝推着一個綠色行李箱進入房間,半小時後,劉璋輝由房間出來,離開豪畔酒店,返回甘芳街寓所。
翌日早上七時,劉璋輝在砵蘭街垃圾站,向在垃圾站工作的娟姐借了一部手推車,回到豪畔酒店。
大約半小時後,劉璋輝在房內拖了一個紅白藍尼龍袋出來,沿大堂拖出酒店外,放上手推車,推到垃圾站。
早上七時四十六分,砵蘭街的閉路電視拍到劉璋輝出現,他當穿白色背心底衫,吃力地推着一架手推車,手推車上有一個紅白藍尼龍袋。
劉璋輝在娟姐協助下,將尼龍袋掉進垃圾筒後離開,返回豪畔酒店。
探員根據劉璋輝入住酒店時,登記的個人資料及手機號碼,循閉路電視「足跡」,追查至甘芳街。
探員知道劉璋輝外出未回家,於是在附近埋伏,當日下午二時許,劉璋輝從外回來,探員將他拘捕,押返寓所,被告前妻當時在屋內。
探員在一個雪櫃內,找到一個用透明膠袋裝着的手機,一個沾有血跡及頭髮的茄汁樽,在寓所內找到一支潤滑劑,一個粉紅色數碼相機。
探員在單位內搜查劉璋輝身體,發現他的手指、嘴唇、腳部都有受傷,但他說不用看醫生。
少女屍體經詳細驗屍後,發現私處沒有新近傷痕,肛門有血跡及撕裂,相信由肛交或硬物插入造成。
法醫在死者陰道及肛門找到精液及藥酒成份,在離肛門十厘米的直腸內,有一個白色膠樽蓋。
從屍體抽取的體液,經過毒理化驗,發現死者體內含有大量酒精。
經過核對,遺留在死者肛門及陰道上的精液與血跡,與劉璋輝的DNA符合。
2014年12月10日(星期三)早上,偵緝警長陳定國為劉璋輝進行第一次錄影會面。
劉璋輝表現平靜,叫陳定國以「輝仔」來稱呼他。
劉璋輝說:「我人生好多嘢都句號咗,我知錯啦,最怕影響到身邊嘅人,我重奪去咗一個相識咗幾日,無辜嘅人條命,覺得自己好錯。」
「我知錯喇…我錯手殺死咗佢…我好後悔,我可唔可以做番個好人呢?」
「今時今日,唯有接受呢個係自己做嘅嘢。」
在隨後的多次錄影會面及警誡作供中,劉璋輝說出殺人棄屍整個過程。
「我用一個叫『遇見』(iAround)嘅交友程式識到『小B』,後來用微信溝通,用五百蚊兩個鐘約佢私影,我之前未試過私影,咪諗住玩吓囉。」
「我約佢喺朗豪坊見面,估唔到佢重高過我,又咁細個,我喺銀行提咗六千蚊,諗住買啲性感睡衣畀佢着,但睇嚟睇去佢都話唔啱,咁就算啦。」
「我帶佢返去甘芳街屋企,我老婆同外母都出咗街,夜晚七點鐘至返,趁呢個空檔,私影就最啱。」
「入屋後,我叫佢即刻換衫,因為時間寶貴,佢話要抖吓,跟住又話唔肯着聖誕衫,佢重話唔好以為做Cosplay私影好風光,其實呢啲錢唔易賺。」
「我喺匯豐銀行做咗七年,日日數銀紙,人工少重成日畀人小,佢哋成日話我矮仔無鬼用。早輪裁員,我排第一,無咗份工,我去咗做保安,點知都係食咗死貓,個幾月前畀人炒咗。」
「佢講咗一大輪都唔換衫,我叫咗佢三次,佢都唔睬我,我突然間覺得佢同恰我嘅同事一樣,人哋搬一轉,你就搬三轉,你有本事,就畀嗰啲人搞。」
「我隨手攞起放在枱上的一樽茄汁,兜頭兜腦拍過去,佢重郁手郁腳打我,我用嗰樽茄汁係咁拍佢個頭,直到佢瞓底為止。」
「我剥晒佢啲衫,將佢強姦,點知佢中途醒咗,想推開我同大叫
我扼住佢條頸,過咗一陣,佢就成身軟晒。」
「完事之後,我諗灌醉咗佢,佢就會失憶,我攞支米酒出嚟,灌佢飲,後嚟諗起重有支好勁嘅鹿茸大補酒未飲晒,我將支大補酒插入佢嘅肛門,塞咗十幾下,將酒樽拔番出嚟,再用手鍊開佢個口,灌啲酒入去。」
「佢飲完重好清醒,我估唔到佢咁飲得,嗰啲補酒,我飲少少就醉啦。」
「後來,我發現有啲酒漏番出嚟,用手指挖咗幾下,攞個個消毒藥水樽蓋塞住佢個肛門。」
「我鹹濕,用條脷舐她下體,過咗無幾耐,但女仔酒醒咗,郁郁吓,我驚佢會將呢件事話畀我老婆聽。」
「喺呢個時候,我驚佢四周圍走,有一把好權威嘅聲音同我講『血祭』,叫我用三條索帶勒實佢條頸,佢無咗呼吸同心跳,今次無再郁啦。」
「之後,有把聲叫我將佢斬開一舊舊,攞晒屋企啲刀去酒店。」
「搞咗一大輪,老婆同外母就返嚟,佢哋見到個女仔,一定會勁鬧我,而且,個女仔重可以『用』嘅,我唔止鹹濕,重好精打細算。」
「我上網搵附近嘅酒店,夾過價後,決定租位於廣東道嘅豪畔酒店,貪佢近同平囉。」
「用五百八十蚊訂咗酒店,問題係點樣將個女仔搬去。屋企有個綠色行李箱,可以裝到個女仔入去,我用膠紙將個女仔紥到成個糉咁,放入行李箱搬落樓,在樓梯遇到有個住客返嚟,我讓開畀佢先上樓。」
「下晝五點,到咗酒店,辦好手續,入房後,我將個女仔放上床
鬆開啲膠紙,重有啲時間。我鹹濕……覺得……已經咁嘅田地……
橫掂都係,唔好嘥……但又唔應該講係唔好嘥……自己鹹濕……」
「我之後將女仔嘅紅色短裙,內褲同埋黑色絲襪,丟在酒店外面的垃圾筒。」
「呢間酒店咁貴租,唔化算,我打算喺彌敦道租間劏房安置個女仔,我到地產公司睇吓,同個業主話想租兩個月,佢話要三千六蚊,我叫佢減租,佢又唔肯,咁貴,梗係唔租啦。」
「我返番酒店,又同個女仔做多次,愈做愈唔捨得,一定要搵地方安置佢,但係諗唔到,唔諗啦,夠鐘返屋企啦。」
「我將女仔件黑色外套,送咗畀屋企附近嘅露宿者,返到屋企,同老婆食完晚飯睇電視,放番樽番茄汁入雪櫃,用得唔好嘥嘛。」
「嗰晚瞓得唔好,心掛掛,想快啲天光,可以又去鹹濕。」
「第二日一早,我去到酒店,間房已經有陣味,我見到個女仔對腳出現咗紅點嘅屍斑,先至肯定佢死咗,真係嘥咗,我本來諗住佢會醒返,現在唯有諗辦法棄屍。」
「我返到屋企,搵咗兩個大嘅紅白藍膠袋,又同清潔女工買咗幾個黑色垃圾膠袋同紙皮,返酒店將條屍包好,推到垃圾站拋棄。」
2014年12月10日,下午四時許,劉璋輝被探員押返旺角甘芳街家中,半小時後,一行人到達藏屍的豪畔酒店。
下午五時四十五分,到達棄屍的砵蘭街垃圾站重組案情。
劉璋輝被控於2014年12月8日,在旺角甘芳街寓所內謀殺15歲少女郭惠明。
劉璋輝向控方表示承認誤殺,但不被接納。
案件於2017年12月27日開審,在審訊途中,辯方以劉璋輝精神有異,認為他不適宜繼續受審,要由陪審團裁決。
精神科醫生陳國棟說,劉璋輝在暴力家庭成長,他的母親被丈夫毆打及強迫性交,於早年離婚。
他的母親及大哥都有精神問題,大哥跳樓自殺不遂,癱瘓多年才去世。
劉璋輝被當成「多餘」的孩子,常受家人忽略,孩童時期曾在公廁被陌生男人玩弄下體,但他未曾向他人透露事件。
後來他做切包皮手術,醫生未問過他便將其陰莖向其他醫護人員展露,他感到受辱。
求學時期,他就讀最差班別,同學欺凌他,貶他為垃圾,嘲笑他個子矮小,甚至老師亦有取笑他
被告常受欺凌,朋友亦不多,到社會工作後,受同事排擠。
2000年起常到澳門賭錢,多年來輸掉約一百萬港元,被告說自己一時亢奮一時沉鬱,要用酒精麻醉自己。
2003年在網上認識前妻後變得努力工作,他十分自豪同一時間打數份工,並儲錢買樓。
2007年轉職到滙豐銀行金庫任文員,有機會接觸銀紙,但同事欺壓他,令他無法晉升和賺獎金。
2014年11月,他被滙豐裁員,為減省生活開支,與前妻搬到外母家中住,被告發現外母較其前妻更有權威,很怕外母。
他找不到另一份工作,終日流連機舖,鑽研以數心跳達致必勝的賭博術,過了約一個月,12月8日發生了本案。
被告首次性經驗是與旺角一名妓女,他亦是前妻的初夜對象,他與前妻每周行房兩次,但亦會召妓及自凟,之後又感到內疚,曾想過自宮以減輕罪咎感。
陳國棟說,被告的前妻及妹妹說,被告生性內向想法古怪,曾透露自殺念頭,被告現正服食抗抑鬱藥、躁鬱症藥及精神分裂藥。
陳國棟說,被告應從小患有自閉症,事發時應有躁鬱症,情緒高漲時容易情緒激動,相信被告因自閉,誤解死者反應而情緒激動,被告的判斷力、理解力、認知力及意志力變得不正常以致他不能自制。
青山醫院副顧問醫生陳炤佑,是劉璋輝的主診醫生。
陳炤佑醫生說,被告劉璋輝還押後,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逗留接近三年。
當初懷疑他有自殘自殺傾向,後來確定沒有相關問題後,後來擔心他處理人際關係較弱,未能適應院所環境,要持續監察他是否出現焦慮。
他說,劉璋輝有自閉徵狀,但未至嚴重至有自閉症,即使情緒波動及低落,但未出現失調情況,被告亦沒有抑鬱或躁鬱症。
2016年9月,被告首次提及聽到魔鬼聲音叫他將死者斬碎,以及有關「血祭」的事,但叫他解釋時,他又交代不到。
2017年底,還押期間,被告曾有一次精神病發,說去過時空旅行,問他「旅行」的詳情時,他未能交代。
被告是精神病發而非復發,在囚人士常會出現精神問題。
根據被告前妻所述,從未見過被告情緒低落至頭腦不能運作,案發當晚,被告與她一起晚飯時,非常平靜、表現正常。
被告對待死者的連串性侵行為並不正常,但未至於變態成癖。
劉璋輝區分到謀殺及誤殺,常提及自己是犯誤殺,被告甚至提過要轉換律師,要將聽到魔鬼聲音等「新資料」交予新的律師。
陳炤佑醫生重申,被告在案發時無精神病。
精神科醫生陳嘉璐說,劉璋輝的幻聽及幻覺,在2016年10月開始轉差,四個月內先後見過醫生二十一次,多次被加大藥物劑量。
被告還押小欖期間,不時以頭撞牆,重複地說:「男人垃圾、劉璋輝、求主赦免我嘅罪。」
陳嘉璐認為,被告的表現顯示他有精神錯亂,會被幻覺分心,不能集中精神應對審訊。
2018年1月11日,陪審團聆聽控辯雙方的精神病醫生意見後,法官引導陪審團裁決,重申要考慮六個因素,包括:
被告是否明白控罪?
能否自行決定認罪與否?
是否明白可決定接納誰人任陪審員?
能否給予律師指示?
是否明白審訊過程?
能否自行決定作出自辯?
若有任何一個因素是否定的,均應裁定被告不宜答辯。
陪審團之後退庭商議六小時,以五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適合繼續答辯。
這案另選陪審團後,於2018年2月重審。
劉璋輝否認一項謀殺罪,但承認誤殺,被控方拒絕。
他出庭自辯時,口窒窒說:「我……我唔……唔承認謀殺,我……承認誤殺。」
「案發嗰陣,係魔鬼上咗我身,叫我同個女仔性交,重叫我肢解屍體。」
「好彩無聽從魔鬼嘅話,將死者剁開掉落海,好彩有天使幫我,叫我唔好咁做,如果唔係就會更加大罪,神都唔會原諒我。」
「魔鬼把聲同神好相似,有時都唔知叫我做嘢嘅係神定係魔鬼。」
「神同我講過好多次,屋企有閉路電視錄到我係誤殺,但唔知點解,至今重未畀陪審團睇嗰個片段。」
「法庭入面有九盞燈,如果全部都着,我就會被判無罪,雖然現在一盞燈都無着,但係我相信,喺做裁決嗰陣,九盞燈都會着晒。」
他說:「耶穌基督已收我為徒,我係『神之子』,可以到地獄及時空旅行,甚至我可以喺另一個空間同老婆傾偈。」
「我一隻腳響天堂一隻腳響地獄,我無嘢隱瞞。我唔係虔誠基督徒,只係覺得錢重要,我曾在滙豐金庫工作,最終被裁員,正常嘅我,應該諗點樣去打劫滙豐。」
「有五六個人喺在生嗰陣到過地獄,我就係其中一個。」
「我與耶穌及三百個門徒為地球打過聖戰,閱讀聖經可以扭曲時空。我哋用『掟屎』做武器打走咗魔鬼,因為有戰績,我喺門徒嘅排名比較高,至於有幾高,就係天機不可泄漏。」
「魔鬼成日都會嚟襲擊我,我個腦入面有『海洋公』、『比卡超』
「比堅尼』呢啲訊息。」
「我喺十九個空間有十九種形態,但『比卡超』殺死咗其中一個。」
2018年3月13日,劉璋輝被控謀殺少女郭惠明,控辯雙方做完結案陳辭。
上午十一時三十七分,法官引導陪審團後,陪審團退庭商議。
下午二時三十四分,陪審團退庭商議三小時後,一致裁定劉璋輝謀殺罪名成立,法官薛偉成依例判劉璋輝終身監禁。
薛偉成說:「被告生於香港,沒有案底,於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李惠利分校,文憑畢業後任職技術員,後來改當保安員,其妻現年四十四歲,惟二人已離婚。」
「被告犯案手法很恐怖,對一名年輕少女做出連串暴力襲擊。」
「被告透過社交媒體獵中一個年輕女子,誘她走入圈套繼而對她襲擊及褻瀆,作出連串無情兼令人厭惡的嚴重猥褻行為。」
「被告透過微信交友程式約會死者犯案,希望控方聯絡社交媒體營運商,跟進是否有改善措施,例如向年輕用家作出警告,防範類似被告的人。」
「香煙及一些產品也有警告字句,為何社交媒體沒有,案件押後至周五(3月16日)宣判。」
2018年3月16日,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恐怖謀殺案,斥被告行為冷酷、毫無人性,嚴重影響社會安穩。
劉璋輝謀殺罪名成立,被判終身監禁。
在這案中使用的交友軟件叫遇見(iAround),由遇見網絡科技(中國)開發。
2011年10月推出,現時約有四百五十萬人使用,軟件功能包括手機定位尋找周圍用戶,傳送文字與圖片、語音與視頻對話,特定對象線上聊天等。
這類交友軟件,被稱為「約炮神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