鴻業大廈兇殺迷離

鴻業大廈兇殺迷離 (海報設計:豹魁)

鴻業大廈兇殺迷離
劫殺疑雲有別情 兩命魂斷雪未昭
作者:元方

日期:1974年8月9日 (13日發現屍體)
標題:鴻業大廈兩死兇殺懸案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abc160401/videos/oa.598415640513693/462818327482209/?type=3
https://akoe123.blogspot.com/2018/05/blog-post_18.html
地點:灣仔道234號鴻業大廈五樓L座
人物:母親戴彩珍,又名戴玉;兒子吳秋明
案情:母親胸口被刺數刀,面部橫切一刀;兒子手腳被綑綁,倒斃於單位廁所,兩人被害前受人恐嚇勒索。
備註:懸案
1974年8月6日上午,住在鴻業大廈五樓的鄭太,一踏出家門,陣陣元寶燒香的煙味就撲面而來。
對於沒有宗教信仰的她來説,倒不覺討厭,反而習以為常。

鄭太説:「二姑,這麼晨早就拜神了!」
一個身材肥胖,戴黑框眼鏡的花甲婦人,在自家門前一邊弄着拜神祭品,一邊回應:「什麼晨早,都十時了,你又去哪裏?」
「沒甚麼,今天老公生日嘛,現在去市場逛逛,看有甚麼好東西,今晚弄一餐豐富的給他。」
「你真的,應該早一點吧,現在甚麼好東西都給人搶購了啦!」

「沒關係啦,銅鑼灣街市甚麼也有。」説罷步入升降機,喊了一句:「二姑,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啊!」
世上的好人與壞人,都求神拜佛,是否就會「有神庇佑」,脱離厄運呢?
「二姑」名叫戴彩珍,又名戴玉,68歲,但總在人家面前宣稱只是60歲。
她篤信佛教,經常前往大嶼山及新界等佛寺或庵堂參拜,不時會住上幾天,非常誠心。
平日在家,飯前或飯後也必定在門外拜神上香,故有「拜神婆」之稱。

她有一個40歲的兒子,兩人同住鴻業大廈五樓L座 (即鄭太隔壁),一個約五百餘尺兩房一廳的單位,是自置物業。
鄭宅與戴彩珍非常熟稔,兩户人家不時會相約竹戰搓牌作消遣。

《橫禍降臨刀下魂》

自上次走廊一遇,鄭太覺得有點奇怪,為何幾天沒看見「二姑」的蹤影呢?
8月13日中午,她決定走到「二姑」的家門前,按下門鈴,沒人應門,把耳朵貼在鐵閘外細聽,卻傳出電視和收音機發出之聲,室內必然有人,可是突然一股惡臭從門隙滲出,撲鼻而來。
鄭太心有疑慮:「莫非二姑發生了意外?是倒地失救或是什麼?他兒子又在何處呢?」愈想愈覺不妙,立即跑回家中,致電住在北角區的鄺美嫻,即「二姑」的契女,她年約40歲。

下午四時,鄺小姐跟一名姓許的友人,趕赴鴻業大廈,可是卻沒有「二姑」家中鎖匙,結果大家都只是站着吃「閉門羹」。
她於是前往大廈的管理處,先説明了情況,再要求保安員代為報警,但他嫌惹麻煩而拒絕,鄺小姐憤然走到街外,向附近商舖借電話,親自報警。

其實連日來,在四至六樓的住客,已紛紛向管理處投訴,説天井位置有難聞異味,保安員卻擺出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,説「天井有臭味是正常」。
不久,兩名警察首先到達,因單位內傳出臭味,懷疑有事故發生,便召來消防人員破門而入,最後鐵閘與大門是給弄開了。
屋內臭味頓時充斥整條走廊,鄺小姐、鄭太,及其他同層住客站在門外觀看,雙手掩鼻,同時非常緊張。

消防人員及警察一踏進單位,映入眼簾的,是沾在廁所門上的斑斑血跡,好不駭人!
他們幾乎肯定有命案發生,嘗試將廁門開啟,卻發現被人從內反鎖,牢牢緊閉。
這對消防人員來説也只是小事一椿,不用怎花力氣就把其弄開,往廁所內看了一眼,又立即關上,實在令人難以忍受。

入面是一具血淋淋的屍體,是女的,站在單位門外的鄺小姐臉色大變,追問:「是不是一位老人家?」
消防員點點頭表示正確,鄺小姐已深信契媽遭受不測,並懇求説:「勞煩你們再看清楚,他的兒子近日也告失蹤
會否都一起死在廁所內…」
消防員及警察將廁門再推闊一些,果然發現另一具男屍,屈膝於坐廁旁邊位置,老婦屍體則面向天花,背脊壓着男屍,估計兩人已死去數天,屍身已發脹。
警察向鄺小姐報知説,真的有兩具屍體,一男一女。

炎熱的八月天,兩具屍體困在廁所內數天,可想而知那種屍臭味是何等厲害,無怪樓上樓下的住客連日都飽受困擾。
兩名警察立即通報上級,當局立即派員前來處理及調查,並召喚法醫官到場。

港島刑事偵緝主任李君夏在場向記者稱:「屋內凌亂不堪,被人大肆搜掠,初步斷定是一宗劫殺案。兩名死者是母子關係。母親戴彩珍,68歲,身穿短袖對胸花恤及睡褲,全身發黑腐爛,胸口被刺數刀,面部橫切一刀,刀鋒四分三寸闊,背一刀深可見骨,為致命傷,手上的玉戒指未有失去,單位內未有發現兇器。」

「兒子吳秋明40歲,死時身穿白色背心及西褲,仍戴着眼鏡,手上金錶尚在,手腳被綑綁,身上沒有明顯傷痕。廁所地上散落毛巾數條,可能是被匪徒用來把死者的口鼻封掩,致窒息而死。兩名受害者死去超過三天。」
「相信男死者是首先被人制服在廁所內,女死者之後再被推入,遭亂刀劈死。估計兇徒有兩人或以上,單位內的電視和收音機仍然開着,聲量頗大,有理由相信是兇徒為了掩蓋殺人時發出的聲響,也不排除是製造兩名死者仍然『生存』的假象,拖延被揭發的時間。」

「此外,警方已詳細檢查單位現場,發覺大門,窗戶並無被人撬開痕跡,推斷可能是熟人所為,由於兩名死者均已斃命,無法得知損失款項的數目。」
警方將案件列為「雙重兇殺案」處理,是該年第五十七宗兇殺案。
案發地點,是灣仔道234號鴻業大廈五樓L座。
雙屍案揭發後,引來大批居民圍睹,有人聲稱數天前兇案單位曾傳出幾聲淒厲慘叫,又有人説在附近看見四名「飛型」青年徘徊,似有犯案動機,也有人話男死者因開罪黑社會,遭人尋仇等,一時議論紛紛。
不過,熟悉兩名死者的朋友或鄰居,卻提供了比較確切的資料。
住在隔壁的鄭太,最後一次在走廊碰上女死者,是8月6日上午,之後幾天沒不尋常的情況出現。
惟揭發兇案前幾日,單位內總是傳出電視與收音機發出的聲響,但屋內卻沒有亮燈。
男死者最後出現的時間為8月9日中午,一名跟他相熟的街坊,見他手拿報紙乘升降機,這名街坊稱男死者的習慣,是每天中午時,都會出外吃飯及買報紙回家。
警方之後在單位內翻查,找到十多份報紙,最後一份正是8月9日。
另外,掛在牆壁上的日曆,被撕至8月9日,相信兩名死者就是在8月9日,中午至晚上這段時間內遇害。

警方於是向大廈保安員查問,8月9日這天,有否可疑人士進出大廈,答案竟是「三不」:不知道、不清楚、不記起。
可能是懼怕惹禍上身,不想講出所知實情,警方亦拿他沒辦法。
女死者的契女鄺小姐表示,契媽戴彩珍除了這個兒子,還有一位胞妹,她也是住在灣仔區,但近年姊妹倆已沒有聯繫。
此外,女死者再無其他直屬家人了,戴彩珍的胞妹,知悉姊姊及外甥慘遭橫死,即趕赴案發現場,頓時悲痛欲絕,並認為是一宗謀財害命的兇殺案。

有關方面在單位內搜索,發覺除剩下幾元硬幣外,其他現款及銀行存摺都不翼而飛,而女死者其實一直會把部份金錢置在家裏。

透過女死者胞妹,對兩名遇害者的背景及身世,又有進一步了解。
話説,戴彩珍其實是一位姓吳富商的妾侍,吳某是大藥廠老闆,他十多年前去世時遺下部份遺產給戴彩珍,這做法令吳某的「正室」非常不滿。
戴彩珍拿着這筆錢,在港島區買了幾幢樓,每月收取二千多元的租金過活,經濟環境算是相當不錯。
她本人和兒子則在鴻業大廈居住,也是自置物業。
她兒子吳秋明,本是一名會計師,但案發前因腎結石臥病在家,也有幾個月沒有上班工作了。
1970年時,他跟一個姓陳的年輕女子結婚,但由於兩人年齡差距較大,志趣不同,兩年後便卒告離婚,陳氏之後搬回北角娘家,閑時會到夫家取些「米飯錢」。

女死者的胞妹繼續説,外甥吳秋明生性風流,經常在夜總會舞廳夜夜笙歌,流連忘返,生活奢侈。
反之,外甥媳婦雖然比較好動,但委實是一個性格溫馴的好女子,她曾力勸姊姊挽留陳氏,不料竟遭受姊姊臭罵:「你『手指抝出唔抝入』!(偏幫外人)」
姊妹倆從此反目,不再往來。

戴彩珍又是一個怎樣的人呢?
這個胞妹並不好説,還是由街坊鄰居插口:「非常勢利眼!只對有錢人家趨奉,表現友善,但對那些她認為『沒錢的人』就看不順眼,擺出一副不屑的樣子,不瞅不睬,而她兒子嘛,則比較隨和,跟甚麼人也可傾上兩句…」
看來鄰居對戴彩珍的評價比較差。
起初,警方將此案列為劫殺案處理,但蒐集更多資料後,發現不是單純的謀財害命,可能也涉及仇殺、桃色等多方面,於是便向兩名死者家屬及朋友等幾十人,進行問話調查,又發現了新的線索。

《迷離兇案 似有別情》

原來案發前一個月,戴彩珍曾接到恐嚇電話,一名男子向她勒索七千元,款項需在某日某時,在鴻業大廈某樓交附,否則兩母子倆會有危險。
「你是否白撞?!我不是印發銀紙的!」戴彩珍憤怒的罵了幾句,便隨即掛線。
説來也怪,收取勒索款項的地點,竟然在自己所住的大廈內,勒索者究竟是誰?
當朋友對此點提出疑問,戴彩珍又閉口不語,似有甚麼隱憂。

第二天晚上,恐嚇勒索的電話又來了。
今次是兒子吳秋明接聽,他甚麼都沒有説,直接掛線。
其實連日來,戴彩珍曾向友人表示,經常被一男子跟蹤,她感到很害怕,加上連續收到不明來歷的恐嚇電話,兩母子商議後,決定將家裏的電話號碼更改。

不料隔了幾天,勒索的電話仍然打來,猶如冤鬼纏身。
「戴姑娘,不要以為改了電話號碼就找不了你,我現在『減價』至六千元,照我之前的吩咐,將錢交到x樓x室,若明晚十二時正沒有辦妥,你們母子倆,就算有錢都沒命享!」
戴彩珍放下聽筒,驚惶失措,據説她之後有報警求助。
可是,警方卻沒有拘捕任何人,之後再沒有收到恐嚇電話,事件似乎已經平息下來。

可悲的是一個月後,母子倆最終被人殺害。
行兇的人莫非就是之前的勒索者?
即使更改了電話號碼,又迅速被對方查出,情況非常吊詭,不然就是有「內鬼」作怪,母子倆的親密友人?女死者的契女?胞妹?男死者的前妻?任何可能性都不可抹煞。
但是,戴彩珍城府極深,生前沒有為這事向人家坦白,每當問到關鍵時,總會三緘其口,非常神秘,讓人感覺一定有箇中秘密。

案發一個多月後,偵查工作絲毫未有進展,警方便懸紅一萬元緝兇歸案。
可是一天天過去了,最後便沒有下文,又是一宗懸案。

然而,住在鴻業大廈的左鄰右里,尤其熟悉兩名死者的,對慘案就有不同的解説,有人話是「正室」買兇殺人
女死者臉上橫切一刀,就是某種意味的懲罰 (尤其是對女性),是要對方「做鬼也得醜陋」。

亦有説是男死者在夜總會風花雪月的日子,跟某「江湖中人」的女人搭上了,致遭人滅口報復,是仇殺。
也有人話案件未能偵破,皆因警界貪污,沒有竭力跟進案件,雖然香港廉政公署在案發前幾個月已經成立。

不過,還有一點值得注意,是指有人早己貪覬戴彩珍的幾幢物業及財產,只要母子兩人一死,一切就可盡歸己有,矛頭指向那些人?不用明言。
最終,戴彩珍的幾幢物業及財產由誰接管,無從稽考,但位於鴻業大廈這一幢就出了名,成為雙屍凶宅。

翻查土地登記處資料,案發後兩年,一位姓陳的女士 (死者前妻?),向法庭申請將凶宅「釘契」。
1984年,法庭解封「釘契」令,同年11月,一名姓梁的男人買下這個單位,往後的日子,單位也換了好幾個業主。

無論上述的解説是甚麼樣,案件本身就帶點神秘色彩。
兩命冤魂赴黃泉,兇徒法網外逍遙,真相,可能永遠石沉大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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