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(上)指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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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(上)指模
(原載法醫龍博士《法醫鑑證實錄》)

日期:2010年11月9日
標題:井頭村不在現場劫殺案(上)指模

https://akoe123.blogspot.com/2018/11/blog-post_8.html
地點:馬鞍山井頭村一幢村屋地下2E單位
人物:鄧路來 吳雅倫
案情:吳雅倫劫殺鄧路來,製造不在場證據 ,但因在雪櫃上留下指模而落網。
備註:2013年6月21日,吳雅倫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囚室,用撕爛的牀單捲成布條,綁於囚室鐵欄上吊頸死亡。
馬鞍山井頭村於2010年11月發生的劫殺案,謀殺隱形富豪鄧路來(73歲)罪名成立,被判終身監禁的吳雅倫(54歲),連同已承認的兩項欺詐罪,兩罪分別監禁三年四個月及一年四個月,與終身監禁刑期同期執行。

吳雅倫原在石壁監獄服刑,因經常喊叫猛鬼索命,於2013年3月轉介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心理評估。

2013年6月21日凌晨零時十分,吳雅倫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囚室,用撕爛的牀單捲成布條,綁於囚室鐵欄上吊頸。

當值職員發現將他解下及報警時,吳雅倫已陷入昏迷,送抵屯門醫院延至凌晨一時二十二分證實死亡,懲教署已將事件轉交警方調查,通知死者在內地居住的妻子鄭小女。

吳雅倫留下一字條給妻子鄭小女,大意是「很愛妻子,希望與她一起。」,警方暫列自殺案,稍後召開死因裁判法庭研訊死因。

遭吳雅倫殺害的隱形富翁鄧路來,為西貢馬鞍山井頭村原居民,早年與堂弟鄧來興到蘇格蘭格拉斯哥一家餐館打工,兩人其後合資開餐館。鄧路來兼任大廚,鄧來興則做樓面,餐廳經不斷擴充,最後成為一家有八十座位的餐館。

1992年,鄧路來退休後,有意回港落葉歸根,妻兒已習慣在當地生活,不肯一齊回流。
鄧路來最終與堂弟返港定居,老妻及四子一女留在英國繼續打理餐館。

鄧路來(來叔)及鄧來興(興叔)都是西貢原居民,兩人返港後各自以丁權起了一幢村屋。
兩幢三層高村屋相鄰而建,屋前有一個小小地堂,可供曬晾衣物及種植花草,來叔獨居於地下2E單位,其餘放租,每月租金有萬多元。

由村屋步行約二百米可到達石灘,單位後面是較多人出入的村公所,可說是靜中帶旺。

來叔生活節儉,無不良嗜好,回港十多年累積超過百萬元現金,分別存在多家銀行。

他的生活十分有規律,衣飾斯文,平日外出都會打呔,每天早上起床會拉開窗簾讓陽光入屋。

來叔每天都與數名老朋友在海邊碼頭晨運,回家收拾昨天曬晾的衣物,洗澡更衣後約十一時到附近食肆午膳,約下午一時回家。
有時會乘小巴到馬鞍山海柏花園買六合彩,下午四時會在屋前地堂洗菜,然後在家中弄晚飯。

來叔晚上九時許上床睡覺,每天都周而復始,與他經常交往的,是在同村毗鄰居住的堂弟興叔。

2010年11月9日,下午一時許,興叔外出時,見到來叔如常坐住所門前,問他:「去唔去飲茶?」
對方表示已吃過午飯,沒有同行。

數小時後,興叔回來時,已不見了來叔,地堂上有曬晾不久的衣物,他想與來叔打個招呼,發現來叔住所大門被反鎖,他覺得奇怪,來叔每天四時許都會在門外空地洗菜,準備煮晚飯。

路過的街坊王素英對興叔說:「我正話同來叔一齊食午飯,佢可能去買六合彩。」
興叔聽了街坊的說話,以為來叔外出未返,不以為意。

翌日(11月10日)下午,興叔發現鄧路來住所外的衣物曬一整天仍未收回,與來叔每天起床就收衫的生活習慣不符,打來叔手機又沒有接聽,拍門又沒有人應門,擔心他在屋內出了事。

興叔隔窗探頭入屋察看,發現屋內的窗簾全部拉上,認為事有可疑,懷疑來叔可能在家中暈倒。

下午三時,興叔返家拿後備門匙折返,將在地堂上曬晾衣物收下,開門進入來叔住所。
屋內沒有亮燈,加上全屋窗簾都被拉上,十分陰森,興叔一面行一面叫來叔的名字。

行至廚房時,興叔見來叔滿身鮮血倒在廚房櫥櫃旁邊,面對牆壁,頭部有如拳頭般大傷痕,地上遺有一灘血。

他恐怕兇手仍在屋內,慌忙走到街上,不知所措的時候,有街坊問他發生甚麼事,他說:「來叔俾人殺死咗!」

街坊與興叔到村公所,由村公所的人打電話報警,警方到場發現單位無被人撬門入內痕跡,來叔頭部被硬物重擊,已死去多時。
由於表面屬非正常死亡,警員通報上峰派人到來調查,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接手偵查,封鎖現場單位。

法醫潘偉明在2010年11月11日午夜,奉召到井頭村驗屍,從屍體僵硬程度及體溫狀況,推斷死者應在檢驗前的二十四至三十六小時,即在11月9日下午至晚上死亡。

法醫於同日稍後時間詳細驗屍,發現來叔頭顱頂部,後尾枕有多處嚴重損傷,前額傷口更因骨折凹陷。

頭部有多處傷痕,最長傷口是一個三吋凹陷血洞,估計被長條扁平長方形中央有凸出物的鈍器,猛力重擊九次,力度大至一擊便造成顱骨多處破裂,部分碎骨更插入腦部,腦膜組織被撕破。
傷口令死者大量出血,份量多至滲入腦組織深處,是致命傷。

死者左手腕及鼻樑側有瘀傷,估計是死者舉手自衛時被疑兇用兇器或拳頭造成。

按傷口形狀判斷,兇器與喉鉗類近,這種工具,水喉匠及裝修工人經常使用。

政府化驗師黃麗敏(血濺形態專家)發現,大部分血跡散布在廚房低位,根據血濺情況,推測兇徒向在雪櫃旁站立的死者施襲。
死者倒地後,兇徒仍不停襲擊死者頭部,手法異常冷血,目的是要置對方於死地。

廚房的擺設仍保持整齊,顯示死者被襲擊時沒有極力掙扎,估計兇徒在死者背後施襲,死者可能察覺,轉身時看見有物體揮向他,下意識伸起左手擋格,被重物先擊中左手腕及鼻樑,倒在地上後,再被人以鈍物打擊頭部。

廚房對出走廊、浴室洗手盆均發現死者血跡,顯示兇手在廚房殺害死者後,將染血兇器帶離廚房,血液在途中自兇器滴在走廊上形成血點。
兇手身上染有大量血跡,由廚房行到浴室清洗,沿途留下死者的血跡。

在死者來叔陳屍的廚房外,即單位大門鐵閘,客廳窗簾、電視櫃、廚房對出走廊和浴室洗手盆,均發現屬於死者血跡,血跡份量不多,單位內未有發現其他人士的血跡。

隸屬鑑證科的偵緝警長許炎才,於案發現場廚房的雪櫃上層門外,套取到一個掌印,可能是兇手留下,拓下指模交由政府化驗所化驗。

指模留存在物件表面時間長短,受溫度和濕度等環境因素影響,政府化驗所無法知道該掌印存在了多久,但相信在一個月之內留下。

來叔的身份證、三個銀行存摺、印章、手機、銀包,鎖匙等物品全部不知所終,警方估計竊匪入屋犯案,在廚房內遇上來叔,將他殺害。

來叔的堂弟興叔對探員說,來叔擔任大廚多年,養成很愛清潔習慣,每天都會打掃家居,雪櫃也用布抹得乾乾淨淨。
換言之,雪櫃上的指模應是來叔遇害後留下,與政府化驗所推測符合。

興叔記得,案發前數天,夜間曾看到有黑影在來叔寓所附近出現,還有西施犬的狗吠聲,探員懷疑兇手在數日前在來叔寓所踩線,伺機犯案。

2010年11月12日,上午九時許,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探員,聯同近百名搜查隊及機動部隊警員,再到西貢井頭村謀殺案現場蒐證,但未找到兇器。

下午約二時許,五十多名警方重點搜查隊隊員,帶備鐵鏟及金屬探測器到場,從井頭村案發單位開始向兩旁路徑仔細搜索。

其後有數十名機動部隊警員到場作地氈式搜查,翻查路旁垃圾桶、鐵絲網等地方,經多個小時搜查後,暫無發現,收隊離場。

雪櫃上的指模經核對後證實,屬於曾因爆竊判監的吳雅倫所有。
入境處的記錄顯示,吳雅倫於2009年6月經羅湖出境後,再無回港。

一個已離開香港的人,他的指模為何會在兇案現場的雪櫃上面,鑑證科人員再三檢驗,確定指模在一個月內留下,而非在年多前印下。

探員查到,案發翌日有人持來鄧路來的身份證,存摺及印章,到兩家銀行合共提走六十萬元。
其中一家銀行的閉路電視拍下該名男子外貌,那名男子年約六十歲、秃頭、戴一頂漁夫帽,身穿黃色外套,持拐杖,行動遲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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